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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竣工后路试要求

发布时间:2021-09-09 01:58:50

1、汽车进行二级维护后必须进行竣工检验,二级维护竣工技术要求有哪些?

汽车来二级维护项目一:发动机;汽车自二级维护需要检测发动机的怠速、中速和高速运转时候的状况,以及气缸压力和真空度等是否符合标准。并且发动机通过三清三滤作业后的各项指标的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这个项目的检查相对一级维护而言,较为精细。汽车二级维护项目二:离合器;这个项目是检测对于离合器操作的方便性、平稳性、可靠性的检测,确保离合器在使用的时候方便、无衣长、液压系统也没有漏油。让司机更好的使用离合器。汽车二级维护项目三:轮胎;检测轮胎的胎压是否正常,以及轮胎纹路里面是否夹杂碎石子等容易伤害轮胎的杂质以及检测轮胎是否存在老化、鼓泡等现象。还要检测轮胎的正常运行时是否与车箱底板有摩擦现象。汽车二级维护项目四:整车检验;这个项目是检测车的整体情况,如车架的裂缝,螺丝的松动,照明的启用以及行车时有无不正常的响声等等。如有发现,则会立即检查、调整和排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2、汽车维修竣工后,路试前必须加足什么?

答:润滑油、油脂、冷却液、制动液、电解液。

3、汽车维修后如何进行验收

首先要有整体的、清晰的认识。为了清楚的知道你的车需要哪些维修,修理厂的具体修理方案,你需要索要书面的清单,并和维修厂确定维修期限。当你来收车时,按单确认,看修理厂是否正确完工。

负责任的修理厂会逐条向你讲解他们维修的每个细节,甚至是维修清单上没列出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会讲到。这样的维修服务一般是比较令人放心的。

其次,清洁的外观是必须的。外观很能说明问题,尤其较轻的事故车一般损伤的都是“皮表”,干净的外观有助于车主验车时对问题的发现。好的修理厂在将车交付给车主时,外表必须一尘不染,内部也不能有旧零件,甚至还要为车主清洁发动机部分。

再者,更加细致、专业的检查必不可少。这是事故车修复后验收的重点,主要是检查被维修的地方是否真正符合预期。比如车门的间隙,如果间隙不均匀,说明车门没有装好,车门关上或拉开时,位置和感觉都必须要正常

5

还有,检验喷漆质量很重要。喷漆可能是汽车修理厂维修人员面临的最有挑战性工作,知道原厂色值可以保证喷漆工作能成功95%,剩下来能决定成功的5%则是要找一个真正在行的人来做。

6

最后,协商“善后问题”。在一些事故车维修后,修理发生的问题可能会几个月之后才能被发现,比如轮胎磨损不规则,也就常说的“吃胎”,或者车辆跑偏等,这可能是车辆修理时拉伸不到位或校正不到位。因此,车主有必要在验车时与修理厂签定修理协议书和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出现问题,修理厂是需要负责任的。

4、汽车大修竣工验收的内容有

一、考核内容

1


对大修竣工后的整车外观以及发动机底盘、电器设备、车身的装配修理质量和各项性能
全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2


要用仪器测试发动机,底盘的各项性能


1
)用气缸压力表,测发动机气缸压力。


2
)用真空表测发动机进气岐管真空度。


3
)用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测试汽车尾气。


4
)用声级计测试喇叭的声级。


5
)用五轮仪测试制动、滑行和加速性能。

3


叙述路试检验项目


1
)路试中怎样进行制动效能、滑行性能、加速性能试验?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2
)路试检验转向系、变速器的技术要求是什么?

二、设备、仪器、工量具

1


BJ212
汽车一台(或其它车况较好在用车)

2


检测仪器:

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五轮仪、声级计、气缸压力表、真空表、轮胎气压表

3


普通工量具:

千斤顶、盒尺(
2m

10m
各一只)常用工具一套
一、考核内容

1


对大修竣工后的整车外观以及发动机底盘、电器设备、车身的装配修理质量和各项性能
全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2


要用仪器测试发动机,底盘的各项性能


1
3
)运转状况:

高、中、低转速运转平稳,过渡圆滑;突然加速或减速无爆震、回火、放炮现象;
不过热。


4
)机油压力:

怠速时≥
50Kpa

中速时

200

400Kpa

5
)气缸压缩压力

A
技术标准:
(压缩比
7


各缸压力≥
850Kpa

各缸压力差<平均值的8%

B
检验方法:用气缸压力表测试,程序如下:


a
)发动机水温正常,化油器阻风门、节气门开足。


b
)卸下所有火花塞(除尘)将中央高压线搭铁。


c
)用气缸压力表橡胶头抵在被测缸的火花塞孔上。启动马达,令发动机达到

100

150

/
分,运转
3

5
秒,压力表所表示最大值为此缸压缩压力。


d
)测两遍,取大值。测完所有缸后,计算与技术标准比较。
)用气缸压力表,测发动机气缸压力。


2
)用真空表测发动机进气岐管真空度。


3
)用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测试汽车尾气。


4
)用声级计测试喇叭的声级。


5
)用五轮仪测试制动、滑行和加速性能。

3


叙述路试检验项目


1
)路试中怎样进行制动效能、滑行性能、加速性能试验?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2
)路试检验转向系、变速器的技术要求是什么?

二、设备、仪器、工量具

1


BJ212
汽车一台(或其它车况较好在用车)

2


检测仪器:

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五轮仪、声级计、气缸压力表、真空表、轮胎气压表

3


普通工量具:

千斤顶、盒尺(
2m

10m
各一只)常用工具一套

5、汽车修理过程技术要求

按汽车维修工艺过程分类.汽车维修质量按汽车维修工艺过程可分为以下五类:
(1)进厂检验。进厂检验是对运行车辆进行外部测试和交接.必要时进行简单的测量和路试以验证报修项目的准确性。进厂送修车辆交接检验的目的在于填写双方认可的车辆交接清单,办理交接手续,承修方通过对送修车辆的外观和行驶检查,制订修理计划。送修车辆的进厂检验可由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配合生产部门进行。汽车或总成送修车辆应先进行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适时安排维修,以避免超前维修或失修。
(2)零件分类检验。大修车辆或总成解体、清洗后,应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分类,将原件分为可用的、需修的和报废的三大类。分类的主要依据是:是否超过修理规范中规定的“大修允许”和“使用极限”。凡零件磨损尺寸和形位误差在大修允许范围内的为可用件;凡零件的磨损或形位误差超过允许值,但仍可修复使用的为需修件;凡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成本太高的,为报废件。零件分类检验一定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杜绝不能使用的零部件继续使用,确保汽车维修质量。
(3)汽车维修过程检验。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又称工序检验,其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零件装配到总成或部件中;防止不合格的总成或部件装到整车上。汽车维修过程检验是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必须认真落实。汽车维修过程检验一般由承修人员负责自检,专职检验员抽检,但关键零部件、重要工序以及总成的性能试验均属于专职过程检验员的专检范畴。汽车维修业户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维修质量控制点.由专职维修过程检验员进行强制性的检验。
(4)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检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专职汽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承担。一般在汽车维修竣工后,交车前或送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前进行。汽车维修质量总检验员对照技术标准全面检查车辆,测试有关性能参数。车辆检验合格后签发相应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向用户交付有关技术资料。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方和托修方按有关规定划分责任。
(5)车辆的返修鉴定。返修对于汽车维修来说是对维修不合格车辆的补救和纠正措施J车辆返修的检测、判断工作应由质量总检验员负责,并通过检验和鉴定分清责任,进行组织、协调,登记,填写汽车返修记录表。

6、发动机大修竣工检验标准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发动机大修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发动机大修
GB/T 15746.2-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发动机大修质量检查评定的主要内容、评定规则及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汽、柴油发动机大修质量的检查评定。
2 引用标准
GB3799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T 3845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
GB/T 3846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
GB 14761.5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761.6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3 术语
3.1 汽车发动机大修质量检查评定 qualitative assessment for the major repair of automobiles engines
对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质量和汽车发动机大修过程中基本检验技术文件完善程度的综合评价。
3.2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质量 qualitation for the major repair of automobiles engines being received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后恢复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寿命的程度。
3.3 发动机大修竣工检验单 check lists for the automobiles being received engines being received
汽车大修竣工后,由汽车维修检验技术人员对发动机的技术状况进行技术鉴定的记录。
3.4 发动机大修合格证 certificate of confirmity for the major repair of automobiles engines being received
大修竣工的发动机,经过技术鉴定交符合相应标准后的所开具的质量凭证。
4 评定内容
4.1 汽车大修检验基本技术文件评定:
a.汽车发动机大修进厂检验单;
b.汽车发动机大修工艺过程检验单;
c.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检验单;
d.汽车发动机大修合格证。
4.2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质量评定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后质量评定应包括起动运转检查,动力性、经济性测定,发动机四漏及涂漆等。
5 评定规则
5.1 4.1条是参与评定的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5.2 4.2条是评定汽车发动机大修质量的基本内容,评定项目按其重要程度分为“关键项”和“一般项”。附录B中带*符号的为关键项,其余为一般项。
5.3 发动机大修质量的评定,采用综合项次合格率来衡量,分为优等、一等、合格、不合格四级。
5.4 综合项次合格率计算方法

式中:β0----综合项次合格率;
βi----项次合格率;
ni----检查合格的项次数之和;
mi----检查的项次数之和;
i----角标,取1、2、3,分别表示汽车大修基本检验技术文件,即“三单一证”,修竣车及关键项;
Ki----修正系数,分别取0.2、0.6、0.2。
5.5 汽车发动机大修质量分级应符合下表规定。
等 级 要 求
关键项次合格率 综合项次合格率
优 等一 等合 格不合格 β3 =100%β3 =100%β3 =100%β3<100% β0≥95%85%≤β0<95%70%≤β0<85%或≤β0<70%
6 评定办法
6.1 发动机大修基本检验技术文件的评定按附录A(补充件)规定执行。
6.2 发动机大修竣工质量评定按附录B(补充件)规定执行。
附录A
汽车发动机大修基本检验技术文件评定
(补充件)
A1 发动机大修基本检验技术文件评定按表A1进行。
表A1
序号 评定项目 评定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与手段 评定方法 备注
A1.1 发动机大修进厂检验单 1.发动机大修进厂检验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进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及号码、进厂日期、托修单位、托修方报修情况、发动机附件状况、发动机运转情况、检验日期、承修方处理意见、检验员签字。2.单中字迹应清晰,项目应齐全、完整,填写真实、正确。 查阅 单中各项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则计一项次不合格  
A1.2 发动机大修工艺过程检验单 1.发动机大修工艺过程检验单应包括: 进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及号码、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数据、检验结果记录、检验结论、处理意见、主修人签字及日期、检验员签字及日期等。2.检验单中字迹应清晰,项目齐全、完整,填写真实、正确。检验项目、名词术语、计量单位、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原厂规定。 查阅 各项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则计一项次不合格。  
A1.3 发动机大修竣工检验单 1. 汽车大修竣工检验单中内容应包括: 进厂编号、托修单位、承修单位、发动机型号及号码、装备与装配检验、性能检验、检验结论、检验员签字及日期等。2. 检验单中字迹应清晰,项目齐全、完整,填写真实、正确 检验项目、要求、方法、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车辆修理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查阅、核对 单据中各项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则计一项次不合格  
A1.4 发动机大修合格证 1. 汽车大修合格证内容应包括: 进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及号码、出厂日期、总检验员签章及日期、走合期规定、保证期规定、维修合同号、承修单位技术质量检验部门盖章。2. 合格证中字迹应清晰,项目齐全、完整,填写真实、正确。名词术语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中的规定。 查阅核对 合格证中项目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则计一项次不合格  
附录B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质量评定
(补充件)
序号 评定项目 评定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与手段 评定方法 备注
B1.1 装备与装配 发动机装备齐全、有效,装配符合GB 3799中的有关规定 检视 有一处以上缺隐则为不合格  
B1.2 起动性能        
B1.2.1* 冷车起动 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时,应起动顺利,允许连续起动不多于3次,每次起动不多于5s 检视 起动超过三次或多于5s均为不合格  
B1.2.2 热车起动 在发动机正常工作温度下5s内能起动 检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3 真空度        
B1.3.1 真空度数值 汽油发动机怠速时,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57-70kPa范围内 用转速表、真空计检查问大气压强以海平面为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3.2 真空度波动范围 发动机怠速时,进气歧管真空度波动:六缸汽油机不超过3kPa,四缸汽油机不超过5kPa 用转速表、真空计检查问大气压强以海平面为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4 气缸压力        
B1.4.1* 压力数值 气缸压缩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用转速表、气缸压力表检查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4.2 各缸压力差 每缸压力与各缸平均压力的差。汽油机不超过8%;柴油机不超过10% 用转速表、气缸压力表或用发动机综合分析仪测量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5 发动机运转情况        
B1.5.1 怠速 发动机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符合原设计规定。转速波动不大于50r/min 用转速表进行运转试验或用发动机综合分析仪测量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5.2 改变转速 发动机发言烃转速时应过渡圆滑 用发动机转速表检查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5.3 加速或减速 发动机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不得有断火、回火、放炮现象 检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6 异响 发动机在正常工况下运转时,不得有异常响声 检视或用发动机异响分析仪检查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7* 功率 发动机最大功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用测功机(仪)按有关规定测量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7,B1.8项只检查其中之一
 
序号 评定项目 评定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与手段 评定方法 备注
B1.8* 扭矩 发动机最大扭矩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用测功机按有关规定检查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9* 燃料消耗率 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率不得高于原设计要求 用油耗计、测功机按有关规定测量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0* 排放 汽油机排放应符合GB 14761.5的规定;柴油机排放应符合GB14761.6的规定 按GB/T 3845、GB/T 3846规定测量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1 机油压力 发动机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用机油表进行运转试验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2 水温、油温 发动机水温、油温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用水温表、油温表进行试验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3 润滑油 发动机润滑油规格、数量、质量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检视或用润滑油质分析仪检查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4* 四漏情况 发动机润滑油规格、数量、质量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检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5 停机装置 发动机应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检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6 限速装置 柴油发动机停机装置应灵活有效 检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B1.17 涂漆 发动机应按规定涂漆,涂层均匀、不得有漏涂现象 检视 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注:*为关键项。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成都、南京、上海、杭州、扬州、南通、重庆、天津、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沈阳市交通局等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洪岭、周德恩、袁生林、孟秋、傅金壁、祝文中、吴晓鹏。

7、汽车维修管理主要技术标准有哪些

比较老的标准,将就看吧:车辆维修和技术管理工作规范

一.车辆维修管理
(一)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审批各类维修企业或经营业户,审定业户技术类别,签发技术合格证。
(二)维护车辆维修市场秩序,查处无证修车和违章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车辆维修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按维修范围挂牌经营。执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按规定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使用交通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附有车辆维修统一结算凭证。
(四)指导和监督维修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和地方的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五)监督一、二类维修企业在承修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在用车改装竣工出厂前应当按照竣工汽车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由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六)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可以指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A级站或汽车性能质量检测监督站)对汽车维修的承、托修双方因维修质量发生纠纷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
(七)组织维修工和检验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1、培训工作由经批准认定的培训中心、技校或学术团体单位进行。
2、开办汽车维修技工和检验员培训班的单位必须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
3、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成绩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发给《汽车维修技术工上岗证》和《汽车维修检验员证》。
二.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申请筹建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单位进行立项筹建审批。
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任务书、场地总体布置图、站房平面图、工艺布置图等),设备目录及选型(包括提供设备厂家)、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等文件。
(二)对批准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技术条件,指导申请者配置符合车辆性能检测工艺规程的场地、厂房、设备等技术装备和有关安全、检测工艺规程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按有关规定对完成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审查和审批,认定合格的,发放相应检测范围类别的检测许可证。
(四)组织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业务和职业道德等。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认定的培训单位组织举办,检测人员上岗证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发放。
(五)监督、检查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并要求其实行检测项目收费明码标价;指导、监督检测站执行有关车辆检测标准、规范;监控检测站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指导检测站掌握车辆检测技术评定标准和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规范检测工艺规程,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检测结果报告的样本,实行检测站长负责提供检测结果证明的制度。
(六)实行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诊断设备,计量仪器周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三.车辆技术管理
(一)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并按要求和内容及时填写,保证档案内容齐全、完整。
(二)实行车辆定期检测制度。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结合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对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评定出车辆技术等级,并根据车辆技术等级确定其经营资格或经营线路。通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全面掌握在用车辆的技术状况。
推广汽车检测诊断技术,实行车辆维修前的状况检测,确定修理作业的范围和程度。
(三)实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监督车辆按规定周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应在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记录”栏中进行签章。
(四)实行车辆视情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内容和项目应是由汽车运输企业或个体业户根据车辆检测后技术状况视情而定,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准作任何硬性干预,但有责任协助技术鉴定,以免造成不适和浪费。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将每季度发生的各种车辆各级修理作业记录汇总上报。
(五)车辆更新和报废。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每年有计划地对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档案统计和实际调查。对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不经济不安全的车辆,要分类登记造册,汇总于《应报废的老旧车辆尚在使用统计表》,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促使其报废更新。
(六)车辆技术经济定额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制定与修改。
(七)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
四.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一)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作用。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依据。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填写。
1、“托修方”栏填写送修车辆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车牌号码”按交警部门发放的车辆牌照号填写。
3、“车型”栏填写车辆型号,如“东风141”等。
4、“发动机型号、底盘(车身)号”栏按生产厂家编号填写。
5、“维修类别”栏按实际维修所达到类别填写。
6、“维修合同编号”栏填写本次维修所签定的维修合同的文本编号。
7、“接车人”栏填写具体领取修竣车辆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8、“质量检验员”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质量检验员专用证号章。
9、“出厂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交付托修方的时间(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1、“进厂日期”栏填写承修方承接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2、“维修专用发票编号”栏填写由承修方开具的统一维修专用发票的编号。
13、“次数”栏填写按修竣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依次发生的车辆返修序次。
五.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
(一)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作用和种类。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是企业质量检验员进行维修车辆质检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分为正证和副证,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二)企业质量检验员的分类。
企业质量检验员分为总质量检验员及质量检验员两类。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填写。
1、“证号”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定。前二位数为地域代号,后四位数为自然序号。
2、“工作单位”栏填写申报质量检验员证的单位全称。
3、“审验”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验章。

8、汽车维修厂的制度都有哪些,最好是比较全面

汽车修理行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汽修厂管理制度相关)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二、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三、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四、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六、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9、汽车维修的相关标准有那些

比较老的标准,将就看吧:车辆维修和技术管理工作规范

一.车辆维修管理
(一)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审批各类维修企业或经营业户,审定业户技术类别,签发技术合格证。
(二)维护车辆维修市场秩序,查处无证修车和违章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车辆维修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按维修范围挂牌经营。执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按规定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使用交通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附有车辆维修统一结算凭证。
(四)指导和监督维修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和地方的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五)监督一、二类维修企业在承修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在用车改装竣工出厂前应当按照竣工汽车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由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六)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可以指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a级站或汽车性能质量检测监督站)对汽车维修的承、托修双方因维修质量发生纠纷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
(七)组织维修工和检验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1、培训工作由经批准认定的培训中心、技校或学术团体单位进行。
2、开办汽车维修技工和检验员培训班的单位必须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
3、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考试成绩报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发给《汽车维修技术工上岗证》和《汽车维修检验员证》。
二.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申请筹建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单位进行立项筹建审批。
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任务书、场地总体布置图、站房平面图、工艺布置图等),设备目录及选型(包括提供设备厂家)、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等文件。
(二)对批准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技术条件,指导申请者配置符合车辆性能检测工艺规程的场地、厂房、设备等技术装备和有关安全、检测工艺规程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按有关规定对完成筹建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审查和审批,认定合格的,发放相应检测范围类别的检测许可证。
(四)组织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业务和职业道德等。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认定的培训单位组织举办,检测人员上岗证由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发放。
(五)监督、检查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并要求其实行检测项目收费明码标价;指导、监督检测站执行有关车辆检测标准、规范;监控检测站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指导检测站掌握车辆检测技术评定标准和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规范检测工艺规程,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检测结果报告的样本,实行检测站长负责提供检测结果证明的制度。
(六)实行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诊断设备,计量仪器周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三.车辆技术管理
(一)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并按要求和内容及时填写,保证档案内容齐全、完整。
(二)实行车辆定期检测制度。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结合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对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评定出车辆技术等级,并根据车辆技术等级确定其经营资格或经营线路。通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全面掌握在用车辆的技术状况。
推广汽车检测诊断技术,实行车辆维修前的状况检测,确定修理作业的范围和程度。
(三)实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监督车辆按规定周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应在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记录”栏中进行签章。
(四)实行车辆视情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内容和项目应是由汽车运输企业或个体业户根据车辆检测后技术状况视情而定,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准作任何硬性干预,但有责任协助技术鉴定,以免造成不适和浪费。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将每季度发生的各种车辆各级修理作业记录汇总上报。
(五)车辆更新和报废。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每年有计划地对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档案统计和实际调查。对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不经济不安全的车辆,要分类登记造册,汇总于《应报废的老旧车辆尚在使用统计表》,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促使其报废更新。
(六)车辆技术经济定额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制定与修改。
(七)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各项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
四.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一)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作用。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依据。
(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填写。
1、“托修方”栏填写送修车辆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车牌号码”按交警部门发放的车辆牌照号填写。
3、“车型”栏填写车辆型号,如“东风141”等。
4、“发动机型号、底盘(车身)号”栏按生产厂家编号填写。
5、“维修类别”栏按实际维修所达到类别填写。
6、“维修合同编号”栏填写本次维修所签定的维修合同的文本编号。
7、“接车人”栏填写具体领取修竣车辆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8、“质量检验员”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质量检验员专用证号章。
9、“出厂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交付托修方的时间(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栏填写修竣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1、“进厂日期”栏填写承修方承接车辆的时间(年、月、日)。
12、“维修专用发票编号”栏填写由承修方开具的统一维修专用发票的编号。
13、“次数”栏填写按修竣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依次发生的车辆返修序次。
五.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
(一)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作用和种类。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是企业质量检验员进行维修车辆质检工作的上岗资格证。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分为正证和副证,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二)企业质量检验员的分类。
企业质量检验员分为总质量检验员及质量检验员两类。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的填写。
1、“证号”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定。前二位数为地域代号,后四位数为自然序号。
2、“工作单位”栏填写申报质量检验员证的单位全称。
3、“审验”栏加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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