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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小企业安全制度牌

发布时间:2021-10-09 20:33:54

1、汽车行业的安全制度 ???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却须交*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 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 、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汽车维修小企业安全制度牌扩展资料: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通过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维修作业,使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

3、小型汽车维修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公休日轮班工作制。
2、行政财务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周六、周日上班发给加班工资,销售及车间维修员工实行提成工时工资制。
3、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的填《工作请示联络单》,部门经理核实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考勤依据,无打卡又无办理审批手续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
4、员工考勤由企管部制表,经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作为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5、员工上、下班时间按本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上午/下午)
6、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因公外出办事须向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在各部门人员去向管理白板上注明,无请示或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借故请病假、事假在外做其它收取利益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7、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发工资?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元,旷工1天,每次扣罚?元。月旷工累计3天,除扣发工资外并作辞退解聘处理。
8、当月考勤超过满勤天数的,填《工作请示联络单》经审批备案后可在下月补休,下月不补休的作废。

二、请、休假管理制度
1、员工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及年休假等(取消探亲假及其他假期),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工资÷21.75天*相应天数=应发的加班工资(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2、员工请、休假需填写《请(休)假呈批表》,休计划生育假、婚、丧假等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加班补休,原则上当月或下一月内补完。请休假及补休,须提前办理手续,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企管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休假,2天内由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企管部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部门经理请休假经企管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月累计3天,扣除当月奖金分配数的50%;事假月累计5天,取消当月奖金分配。事假最长不得超过10天。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基本工资÷21.75天=应扣除的每天工资
4、员工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按其试用日期计起),可享受带薪年休假。2年至5年5天;6年至10年7天;11年至20年10天;20年以上14天。休年假不得超期和跨年度累休,年休假可冲减事假病假。
5、员工病假,须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部门经理后补办手续)。病假月内2 天,基本工资不予扣除,病假 2天以上,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基本工资:
工作五年以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
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
工作十年以上,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病假工资计发标准:
基本工资÷21.75×(60%~80%)=每天应发工资
病假月累计4天,扣除当月奖金分配数的50%;病假月累计7天,取消当月奖金分配。
6、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病假,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期,分别为一年内15天,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天,最长不超过90天,其他情形的,按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执行。
7、凡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超过24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本年已休年假,但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超过24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享受下年年休假待遇。
8、员工结婚,休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休假13天。超假须经批准,超假天数按事假处理。
9、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3天。超假须经批准,超假天数按事假处理。
10、员工的年假、计划生育假、产假、婚、丧假等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休假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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