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处理汽车维修质量投诉
您是4S的吧?任何问题您得找原因,顾客不满不是对您本人不满,二是对服务不满,很简单啊。提高服务质量就好了。方向一次性定好了不再跑偏了口碑也会好,维修的人也就到处夸您。何乐而不为呢?路是越走越宽的。如果您的服务质量上去了那还会有人投诉吗?再就是自己的态度问题。遇到客户多说好话。什么年代了。顾客就是上帝。谁也不愿意花钱找气受。所以。还是从自身找问题吧。您对其主动承认错误。并承诺怎么样赔偿。把客户哄好了不就不投诉了吗?再说那可是玩命的事情啊。轮子跑偏出了事故您有法律责任的。
2、假如我是一位汽车返修工,应该怎么样做?
返修工?
那你就踏踏实实返修你没修好的车子!铁包肉不是开玩笑的!以为你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你是有责任的!
3、如何处理汽车维修纠纷
处理汽车维修纠纷:
一、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
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因其可以节省时间和维权成本。消费者可直接向修理厂提出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返修、换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协商时可将依据或证据告知或出示修理厂,但原件和重要物证一定要自己保存好。首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既省时又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鉴定是由消费者和修理厂共同要求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汽修质量责任认定。如果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道路运管机构,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该机构会做出实事求是的、具有权威性的技术分析和事故鉴定报告。
二、调节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手段。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承托双方因维修质量和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承修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道路运管机构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和调解。调解是消费者申请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在调解过程中,申请方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
(2)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纠纷的详细过程,申请调解理由及要求;
(3)提供相关证据,包括汽车维修合同或维修委托书、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其他与申请调解事项相关的资料。参加调解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责任,并对举证事实负责,因此,托修方在送修汽车及结算时,一定要向承修方索取并妥善保管的有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提交投诉或调解所需的证据。
三、鉴定是纠纷调解的必要条件。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如果需要通过技术分析或鉴定进行责任认定的,技术分析和鉴定由汽车维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质量检测或技术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一致证实拆检情况,质量纠纷调解过程中拆检、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在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认定汽车维修质量责任的原则是:
(1)承修方不按技术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修理汽车、选用配件、油料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2)承修方应托修方要求未按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规程所确定的维修范围进行汽车维修作业,而承、托修双方无质量协议或其他约定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3)承修方在进行车辆维护和修理作业时,对所拆装的配件未进行鉴定或虽发现相关配件不符合技术要求但未与托修方签订质量责任协议,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该部件引起的质量事故由承修方负责;
(4)因托修方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违反车辆使用、维护规定而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托修方负责;
(5)双方签订的汽车维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确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的质量保证期是: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修竣出厂之日起100天;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或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天。质量保证期中的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到达者为准。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和维修合同纠纷的调解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当事方的陈述、质证、辩论,分析事故原因,确定纠纷双方应负的责任,调解各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如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有关当事方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诉讼是质量纠纷的终结程序
诉讼是车主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经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起诉。如果用户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户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倒置责任",即由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车主应向法庭提供损坏实物、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
4、汽车维修返修制度
汽车维修返修管理制度1、厂内返修定义:维修班组确认完工但未交付顾客前的,对工单确定维修部位进行的第二次或更多次施工处理。2、厂内返修的判定:由质检或总质检
5、什么是返工什么是维修?返工和维修的区别是什么?
今天终于返工时了,七到一 返工时,广东话的意思就是回去上班的时候
6、说明汽车维修车辆返修的含义? 返修的认定与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零部件安装没到位,修复筋线平面两边不一样,更换的东西保质期内出问题,谢谢,麻烦采纳!
7、汽车维修后,还要看看是否有一些地方需要返
汽车维修后,不要立即开车上路,而需要自己检查修好的车,看看是否有一些地方需要返工。
静止时的检查
检查时将车辆停放于平坦的路面上,按如下顺序检查:
观察车辆外表,站在车头前面察看驾驶室、发动机罩、左右叶子板、前保险杠等是否平正。如果不平正,通常有下列因素:左右轮胎气压不一致,左右弹簧及避震,车架或叶子板变形等。
到车前检查保险杠及拖钩是否牢固,散热器护罩、发动机罩、叶子板和驾驶室有否凹凸裂纹,各连接螺栓是否牢固,前照灯安装是否牢固。
进驾驶室检查车门开关是否轻便,门窗玻璃升降是否灵活,脚踏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前挡风玻璃有无裂损。
到车后观察车厢是否平正,后灯、刹车灯、车牌等是否安装牢固。
检查油箱、备胎安装情况。
行驶中的检查
行驶检查的目的是察看整车各总成部件的综合性能,操作应特别谨慎,注意安全,其项目及顺序如下:
起步行驶前,发动机应达到正常温度并检查仪表的工作情况。
检查离合器。离合器应分离彻底,接合平稳可靠,无发抖、异响。
低速行驶2到3公里,使底盘各部件温度升至正常,注意各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轻踏制动踏板,试刹车是否灵活有效,然后提高车速。方向系应轻便灵活,无跑偏现象。
选择合适场地,检查车最小转向半径,转向半径须符合原车规定。
在加速或减速时,留意细听变速箱、离合器、传动轴、差速器有无响声,在不同挡位及不同的速度下,允许齿轮有不同的轻微响声,但绝不允许有敲击声;在任何一个挡位,当速度突然变化时允许齿轮有瞬间的敲击声;传动轴在正常行驶时不能有响声。
8、汽修厂返修率值多少为正常?
这个要看汽修厂的管理维修水平。水平好点的返修率在2%-3%,不好的可能会20%以上,望采纳。
9、返工和返修有什么区别?
一、有关的定义
ISO 9000:2000标准中对这两个术语的定义是:
第3.6.7条 返工 rework
为使不合格产品(3.4.2)符合要求(3.1.2)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注:返工与返修不同,返修(3.6.9)可影响或改变不合格产品的某些部分。
第3.6.9条 返修 repair
为使不合格产品(3.4.2)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注1:返修包括对以前是合格的产品,为重新使用所采取的修复措施,如作为维修的一部分。
注2:返修与返工(3.6.7)不同,返修可影响或改变不合格产品的某些部分。
二、两类产品和产品的使用要求
我认为,要理解这两者区别,先要理解标准ISO 9001第1.1条注中的两类产品和这两类产品的使用要求:
1、两类产品是:
a)有意向顾客提供的产品。譬如,组织设计的计算机、饮用水、按照标准规格制作衣服上市销售的衣服;
b)根据顾客要求提供的产品。譬如,针对顾客要求设计的专用计算机、顾客量身定做的衣服。
2、产品的使用要求。我们生产产品,让产品具有某些特性,用特性去满足顾客对产品的“使用要求”。上述两类产品使用要求的确定是不同的。前者产品的使用要求是组织根据自己认定的顾客群的需求和期望来确定对产品特性的要求,后者是顾客规定的要求。通常产品中同时包含有这两类使用要求。这两类使用要求总称“预期用途”。或者准确一些说是和预期用途有关的使用要求。要求注意的是,为了可以执行、检查,有的时候把这些要求用书面规定下来,或者口头规定下来,也有叫规定要求。看实际是什么,实际上是使用要求,那么,也可以叫“规定的使用要求”。因为没有严格的定义。必须自己把握好。我这里简单叫它是“产品的使用要求”。
三、产品使用要求和规定要求
产品中与顾客预期用途有关的使用要求,是如何达到的。组织先要按照标准7.2.2条确认这些要求;然后,按照7.3条通过设计和开发过程把顾客使用要求转换成对组织内部各个职能的规定要求。其中包括采购规定要求,制造规定要求等等。这些都叫“规定要求”。
产品实现过程是倒过来的。根据设计提出的规定要求,先要采购产品满足采购规定要求,然后再通过加工,满足加工规定要求。为了取得证据证实是否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叫验证;为了取得证据证实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的活动叫确认。如果产品设计确认工作做好了。提出的规定要求满足以后,产品也就能满足顾客的使用要求了,从而就能满足预期用途。
四、返工和返修
回头再看看前面的定义,
a)返工是为使不合格产品(3.4.2)符合要求(3.1.2)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返工是把不合格品变成合格品。对产品任何部分都没有影响。譬如,图纸规定20+/-0.2mm。加工好后检验发现尺寸是20.4mm。再车小一些使符合20+/-0.2mm要求。这个活动叫返工;如果加工好后尺寸是19.7mm。就没有办法返工了。只能报废或者返修。
b)返修是为使不合格产品(3.4.2)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方法根据情况来定。譬如,前面例子,可以把零件尺寸再做小一点,然后套上一个衬套,衬套的内径比零件尺寸小一点,采用紧配合,外径达到20+/-0.2mm要求。这样做满足预期用途了,但是,对产品部分有影响了。叫返修。
c)返工和返修的职责和权限。返工应当由工艺部门来处理的。处理的原则是对产品的各种特性都不能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要全面符合原来的规定要求;返修必须通过产品设计来处理的。通常必须要有文件规定的。工艺部门没有权力自己处理的。有时候,根据合同或者法规条例还必须通过顾客或者法规当局同意的。
10、如何处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
一,托修方应该与承修方签订书面维修合同;二,维修质量纠纷发生后的维权步骤: 1.调解,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省时、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2.鉴定,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汽车维修管理站,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如果车主对汽车维修管理站所做的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车主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诉讼中可申请举证责任倒置。汽车维修纠纷属于产品质量纠纷范畴,诉讼中,用户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该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四、要找准正确适用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