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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汽车摩托车维修开业

发布时间:2021-11-01 11:46:55

1、汽车修理厂安全会议记录怎样写

一、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筹建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筹建申请书〔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使用证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经营类别(甲、乙、丙、摩托车)〕;
(2)经营场所的场地使用平面图(注明生产、生活、专用停车场及办公等区域的划分);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
2、办事程序:
(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审核批准;
(2)办证大厅交通窗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踏勘意见;
(3)经批准的核发《批准筹建通知书》和相应的开业申请审批表,并要求业户按国家标准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进行筹建;
(4)不批准的退回申报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免费

二、维修业户开业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开业申请书;
(2)批准筹建通知书;
(3)成立维修厂可行性报告;
(4)相应的《广西壮族自治(甲、乙、丙)类汽车、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 年度审验审批表》;
(5)单位申办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个人申办须持有居民身份证;
(6)有效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8)维修设备的原始台帐或清单;
(9)相应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法人代表任职的证明文件、法人履历表及计划生育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人员名册及其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维修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2)与维修相应的财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3)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14)按《公司法》须具备的企业章程、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丙类汽车维修提供以上材料(1)、(2)、(4)、(5)、(6)、(7)、(8)、(9)、(10)、(11)、(13)、(15)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钉成册。
2、办事程序:
(1) 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审核批准;
(2)办证大厅交通窗口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现场踏勘(除丙类外),并签署踏勘意见,报局业务会议审批;
(3)凡经批准开业者,属于乙、丙(含摩托)类的给予发《道路经营许可证》,甲类的签署意见报区公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凡不批准开业者,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丙类五个工作日、乙类十五个工作日审批,甲类十五个工作日上报。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2〕273号
5、收费标准:
(1)一类维修业户开业初审费: 50元/次
(2)二类维修业户开业费: 50元/次
(3)丙类维修业户开业费: 30元/次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元/本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户开业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有效的甲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不少于90 m2 专用修理车间的平面图;
(3)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制度、设施;
(4)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的名册及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及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原件、复印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2、办事程序:
(1)办证大厅交通窗口会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现场踏勘,并签署踏勘意见,报局业务会议审批;
(2)凡经批准者,给予发《道路经营许可证》;凡不批准者,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审批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2〕273号
5、收费标准:
(1)开业费: 50元/次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元/本

四、维修业户的年度审验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开业申请 年度审验审批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从业人员名册;
(6)环保排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7)劳动安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法人(或负责人)代表任职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2、办事程序:
(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
审核批准,甲、乙类的报办证大厅交通窗口;
(2)由办证大厅交通窗口委托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审验初审;
(3)办证大厅交通窗口负责对初审的材料进行终审,对年度审验合格的维修业户给予签盖年度审验合格审验章;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按每年年审时间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2〕273号
5、收费标准:
(1)一类维修业户年审初审费: 50元/次
(2)二类维修业户年审费: 50元/次
(3)丙类维修业户年审费: 30元/次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元/本

五、申办《从业资格证》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2)南宁市车管所核发的驾驶执照(原件、复印件);
(3)南宁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4)受聘单位证明(应注明有何种营运车辆可供驾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6张1寸正面免冠彩照。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
2、办事程序:
(1)业户到相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驾校进行职业培训。
(2)驾校统一将申办人有关材料到办证大厅交通窗口办理受理、报考手续。
(3)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给予核发《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考试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30天后重新报考。
3、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函〔1998〕210号
5、收费标准:
3元

2、gb/t 18189-2008 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哪儿有

?

3、汽车电器维修(三类汽修),去交通局怎么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都需要什么?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详见: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jiaotongbuling/200709/t20070926_410904.html

4、如果开一个摩托车维修店需要做环评吗?说明理由。

需要做环评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里规定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做环评报告表,其他的做环评登记表。如有疑问,可咨询环保顾问。

5、车辆进出生产场所,驾驶员应该做什么?

一、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筹建申请1、申应提交的材料:(1)筹建申请书〔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使用证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经营类别(甲、乙、丙、摩托车)〕;(2)经营场所的场地使用平面图(注明生产、生活、专用停车场及公等区域的划分);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2、事程序:(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审核批准;(2)大厅交通窗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踏勘意见;(3)经批准的核发《批准筹建通知书》和相应的开业申请审批表,并要求业户按国家标准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进行筹建;(4)不批准的退回申报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3、承诺时限:五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免费二、维修业户开业申请1、申应提交的材料:(1)开业申请书;(2)批准筹建通知书;(3)成立维修厂可行性报告;(4)相应的《广西壮族自治(甲、乙、丙)类汽车、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年度审验审批表》;(5)单位申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个人申须持有居民身份证;(6)有效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8)维修设备的原始台帐或清单;(9)相应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0)法人代表任职的证明文件、法人履历表及计划生育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1)人员名册及其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维修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2)与维修相应的财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3)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4)按《公司法》须具备的企业章程、各种管理规章制度。(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丙类汽车维修提供以上材料(1)、(2)、(4)、(5)、(6)、(7)、(8)、(9)、(10)、(11)、(13)、(15)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钉成册。2、事程序:(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审核批准;(2)大厅交通窗口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现场踏勘(除丙类外),并签署踏勘意见,报局业务会议审批;(3)凡经批准开业者,属于乙、丙(含摩托)类的给予发《道路经营许可证》,甲类的签署意见报区公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凡不批准开业者,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3、承诺时限:丙类五个工作日、乙类十五个工作日审批,甲类十五个工作日上报。4、收费依据:桂价费字〔1992〕273号5、收费标准:(1)一类维修业户开业初审费:50元/次(2)二类维修业户开业费:50元/次(3)丙类维修业户开业费:30元/次(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元/本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户开业申请1、申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有效的甲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不少于90m2专用修理车间的平面图;(3)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制度、设施;(4)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的名册及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及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原件、复印件)。(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2、事程序:(1)大厅交通窗口会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现场踏勘,并签署踏勘意见,报局业务会议审批;(2)凡经批准者,给予发《道路经营许可证》;凡不批准者,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3、承诺时限:十五个工作日审批4、收费依据:桂价费字〔1992〕273号5、收费标准:(1)开业费:50元/次(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元/本四、维修业户的年度审验申请1、申应提交的材料:(1)开业申请年度审验审批表;(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5)从业人员名册;(6)环保排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7)劳动安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8)法人(或负责人)代表任职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2、事程序:(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审核批准,甲、乙类的报大厅交通窗口;(2)由大厅交通窗口委托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审验初审;(3)大厅交通窗口负责对初审的材料进行终审,对年度审验合格的维修业户给予签盖年度审验合格审验章;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3、承诺时限:按每年年审时间4、收费依据:桂价费字〔1992〕273号5、收费标准:(1)一类维修业户年审初审费:50元/次(2)二类维修业户年审费:50元/次(3)丙类维修业户年审费:30元/次(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元/本五、申《从业资格证》1、申应提交的材料:(1)《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2)南宁市车管所核发的驾驶执照(原件、复印件);(3)南宁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4)受聘单位证明(应注明有何种营运车辆可供驾驶)(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6张1寸正面免冠彩照。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2、事程序:(1)业户到相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驾校进行职业培训。(2)驾校统一将申人有关材料到大厅交通窗口受理、报考手续。(3)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给予核发《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考试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30天后重新报考。3、承诺时限:当场结4、收费依据:桂价费函〔1998〕210号5、收费标准:3元

6、申请汽车修理丙类牌照需要什么证书?只做汽车钣金喷漆。

你要申请的是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专项维修),申请时要提交:1,、经营场所(土地证、房产证如租赁的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2,、人员条件(负责人身份证、技术工人上岗证-在有效期内的三到五人复印件)。3、设备条件(办企业所需的设备清单附照片)。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领取开业申请表,填好表格附上上述材料,上报审核。核准后才发给维修经营许可证。然后持维修经营许可证到工商局办营业执照。办好营业执照后再到税务局办税务登记证。以上齐全后才是正规企业可申领发票。

7、请问开一个摩托车维修车行需要办一些什么证件,分别在什么部门办?

开汽修店办证件步骤

1、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字号名称,你从事经营的地方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若有重名的你就没法用。

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拿着字号名称核准书,到交通局办理行业维修证,然后拿着一英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交通局颁发的前置审批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及字号名称核准书,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注:备选名称在你的首选名称被否以后就用到了,因此也不要随便乱起名,至于如何取名可查看上期推文“经管”文章。

2、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很简单。再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你的手续齐全了!

3、如果您要开的是二类修理厂(二类才具备钣金资格),需要去当地的工商局去申请营业执照,然后还要到交通局去申请特种营业执照!带上修理工资格证书,就是钣金工和修理工的技工证书(最低4级)。


(7)丙类汽车摩托车维修开业扩展资料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

2、申请人提交齐全,有效的申报材料。

3、运营机构受理,并现场核查,签署核查意见。

4、运管机构做出许可或不允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退回材料,并下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与丙类汽车摩托车维修开业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