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汽车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已经维修了多次。还没有修好。我应该怎么办
汽车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已经维修了多次仍未解决的,可以要求销售方更换机动车。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1)汽车多次维修不好如何索赔扩展资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2、保修期内的车一直维修不好怎么维权
最好先厂家投诉,店里还是慢重视的处理不好会扣他们奖金的。仔细13年出汽车三包法,动力、刹车、燃油等系统维修次数过多可换车的。仔细看看吧
3、汽车维修三次没有修好可以申请赔偿三倍吗?
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三次修好就可以索赔的,你这样子的想法是不对的,汽车维修你付钱了,就可以要求他们修好为止,三倍赔偿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实在不行就叫他们退一半的钱吧
4、对汽车4s店维修不满,如何进行索赔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叫拖车拖到4S店维修肯定经过你默许的,应该更换什么配件是按照损伤程度而定的,现在车辆已经维修完毕,对维修质量不满意可以让他们从新修复一下,完全没必要咬着不放,这样没有任何意义。
5、购买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次维修未果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目前已经对汽车质量的相关问题出台了“三包”政策,而且解决问题的途径绝对不止一种。
汽车“三包”: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包”指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保修、包换、包退的规定,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已经施行。
有了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厂家与经销商在所售出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的解决上得到约束。但是,一些时候仍不排除扯皮、不认账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可以有多种途径来获得自己的权益。
与经销商协商解决问题是首选
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时,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方式。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包修有效期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免费享受车辆维修服务;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4S店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其中产生的拖车费用、修理时间超过5天等情况,4S店也应予以相关补偿。
在与厂家和经销商协商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证据,清楚地阐述汽车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并互相听取意见和想法。协商的好处就在于其无需花费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省去了在行政机关或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因此,推荐争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
协商未果遇到扯皮怎么办?
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其可以应用的前提是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这也是很多消费者遇到的最大难题。即:什么才是质量问题?
所以,产生“三包”责任争议的汽车产品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是“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在这一点上发生与厂家或经销商之间的持续扯皮,就有必要进行相关鉴定,从以下途径中寻求解决。
途径一: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途径二:利用申诉手段解决
如果调解失败甚至遇到经销商不承认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如果对于问题有争议,那消费者可以提交给国家认可的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如:质量监督局旗下的汽车质量专家委员会。如果这些机构能提供出客观公正的意见,法院或政府的管理机关也会尊重这样的意见。
途径三: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且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产品经过2次维修都达不到一个正常使用状态,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汽车厂家退货。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产品有明显质量缺陷,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两倍赔偿,如果经销商有欺诈行为,可以要求有三倍赔偿。
6、车还在质保期内,同样的问题出现了三次,我如何维权?
可以要求4S店赔偿。车还在质保期内,同样的问题出现了三次,车主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包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6)汽车多次维修不好如何索赔扩展资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
第十三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
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
第十四条 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
第十五条 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第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7、汽车质保期内,同一毛病,三次维修不好的,可以退换车吗?
不是所有的毛病,三次维修不好都可以退车,有一定的规章制度。
汽车质保期未解决的问题过保后不可以索赔。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法律法规: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