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对汽车维修项目进行估价?
通常车辆接待、预检完后,客户在签订维修任务委托书时都要求了解维修的价格,此时需要对车辆维修项目进行估价。汽车维修与保养的收费内容主要包括工时费用、材料费用和其他费用三项。
在实际工作当中要灵活掌握维修项目估价方法,在估价过程中既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又要顾及客户要求,做出合理的维修估价,使客户有一个明白消费的感觉。
进行维修项目估价时,应当明确维修配件是由企业还是由客户提供、用原厂件还是非原厂件,并应向客户说明。凡客户自购配件或坚持要求关键部位用非原厂件的,企业应表明技术质量的差距,并在任务委托书上写明,由客户签字确认。以下是各收费项目的计算方法。
2、汽车修理厂是否会向消费者收取一笔名为材料进销差价费(另一种说法为航管局向修理厂收取的管理费?)
不会的,我之前就是修理工,你被骗乐,估计是小店吧,这也不能怨修理店,估计是你的零件不好买,他们是高价买的,总之不能做赔本的买卖就是了,所以就在你身上出了。也不要找了,认了吧,你要是还去那家店的话,就不要要了,否则的话,他要是下次坑你,用不好的件代替,就不好说了。还有就是要是不懂车的话,去修车就花钱买放心,或者直接去大的店,4S店或大型维修厂,维修质量有保证。
我说的是有的店,并不是所有的店都会坑人,其实坑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坑车。
不知道你换的是啥零件?
3、汽车修理配件管理费
不合理,本身配件更换就有他的费用,是4S店统一的费用,怎么会出现配件管理费呢,这不是变向收费吗?是4S店的问题还是开票人的问题有待一步证实。
4、汽车修理费记入什么科目 汽车修理费计入什么费
单位发生汽车修理费,根据用途计入相应科目,如直接用于运营的车辆,修理费可以记入营业成本,销售部门使用的可记入销售费用,管理部门使用可记入管理费用。
车辆维修费用=工时定额×工时单价+配件价格×(1+加价率)。
车辆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5、维修费包括维修材料吗?
包括的,维修费也称检修费, 是高级技工或者有维修资质的单位在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是收取的费用叫做维修费。
维修费有很多种科目,比如电脑维修费,空调维修费,任何东西在损坏的时候需要维修的时候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称之为维修费。
设备维修费的包括维修用备件费、材料费、内部修理费、检修外协版费和其它费用组成。
备件费分权为新品费和修复费。新品费指的是库存、直购、预制作件及基建购入的备件费。备件修复费由外协修复费和内部修复费组成。
材料费包括主材料、辅料、油脂和工器具费用组成。
内部修理费是指设备部门承担的维修任务所发生的人工费、管理费、件具费、运输费等。
外协费由常规外协、专业外协和专项外协费组成。
家电维修费标准
A 故障检测维修费
各类家电故障检测维修费参见附件图表。
B 元件、材料费:
按实耗量以零售价计费。(本表所标价格未注明部分不含材料费)
C 元件、材料邮购费:
邮寄时,按邮资的1.2倍计费;专人采购时,旅差、运输费另计。
D 元件、材料加工制作费:
旧件修复按该件售价的0.7倍计费。新制件按该件零售价的1.5倍计费。
E 改装、新装电路费:
不重新制作电路线时,按实际调换元件零售价总和的1.2倍费,重新制作电路板按2.5倍计费(单个元件价值高于20元时按20元计算)。
F 上门服务费:
城区范围按A项的0.3倍加费,郊区范围按城区加收后另加实际往返车费。
G 城区差别收费系数:
农村:0.8,城镇:1.0
实施办法:
一、凡在从事家电维修的企业(包括家电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机构、个体网点等)均实行等级收费。
二、家电维修服务收费应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促进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家电维修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及公示其它相关事项。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四、维修企业应当尊重客户对等级企业的自愿选择权。保证向客户提供与其收费标准相符的服务内容,杜绝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等欺诈行为。
五、维修企业对客户的费用结算应出具正式票据。票据中应如实写明检测部位和修理项目的具体品名、型号、数量、单价和总结算费用。
六、收费项目说明:
1、检测修理费含拆、装机、故障部位查找以及换件工时费,一般测试调整等的工时、工本、仪表工具折旧费和利税。
2、地区差别收费系数中的城镇,是指郊区政府所在地。各维修单位执行哪种收费系数,应以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所在地的属性来确定。
6、汽车修理有收费标准吗?
汽车修理有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实施说明
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 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12、凡三桥以上的车辆大修时,四桥以上每增加一桥按同类车型的后桥与轮胎的工时增
加不超过40%。
13、厢式货车厢视情况按同类车型车身工时增加不超过30%。
14、自卸车6t(含6t)以上的汽油车,二级维护工时按4-5t汽油车工时增加不超过50%结算。
15、摩托车大修工时定额中已包含机加工工时,结算时不得另加工时。四冲程发动机大修另加不超过20%工时,电系项目中若用电起动另加3工时,车身如配驾驶室另加不超过10工时,二缸及以上进口的摩托车大修或发动机大修及小修工时另加不超过20%。含有冷却系的国产摩托车大修另加不超过10%工时。
16、凡二缸及以上进口摩托车,发动机二级维护工时另加不超过10工时。四冲程发动机另加不超过20%工时,电系项目中若用电起动另加不超过2工时。含有冷却系的国产摩托车,二级维护工时另加不超过8工时,一级维护另加不超过3工时。
17、二级维护前根据检测诊断确定的附加作业项目,按本标准《汽车小修分项收费》累计后一并结算,并在合同中写明。
18、各类小修项目不实行工时定额收费,直接按项目实行维修费综合结算。根据优质优价原则,小修项目综合收费标准以一类维修企业收费标准为基准,二类维修企业按一类企业收费标准乘以0.8系数收费,三类维修业户按一类企业收费标准乘以0.5系数收费。有相关拆装的工时另加。
各地区小修项目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0%,具体由市(地)交通、物价部门确定。
19、在同一总成件、基础件中,有两项(含两项)以上及附加小修作业同时进行时,该总成件、基础件的拆装工时只允许计算一次。
20、单一总成更换时,按小修收费结算;大修过程中如需更换总成,应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按该总成大修工时定额的50%结算。
21、汽车小修收费=小修各项目收费+材料费。其中:小修各项收费按前述第18条计收,材料费按本标准规定收费。
22、汽车小修中所列“拆装”,是指某一总成或零部件就车拆下和装上后调试的作业;所列“检修”,是指除拆装外完成检查、修复、换件和装车调试的全部作业;项目中带“☆”号的,是指不包括相关件的拆装费用;未注明的不得重复计费。
23、维修企业应按核定经营范围承接小修项目。小修项目需机加工的可另加机加工费。
24、承修事故车辆维修企业需严格执行本《标准》收费。事故车的最高修理费用不得超过车价的50%。
25、事故车修复中的“轻微”是指车辆损坏不太严重,不需拆装,可在车上直接修复;“一般”是指车辆损坏,必须拆卸修复;“严重”是指车辆损坏程度接近换件,维修费用在该件零售价50~60%。
26、凡维修企业所属车辆配件门市部购的材料不加收材料服务费,本县(市、区)内购进的按不超过实际购进价5%结算,省内购进的按不超过实际购进价10%结算;省外购进的按不超过实际购进15%结算;特殊情况或紧缺材料,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维修合同中详细规定。
27、托修方自备配件,材料服务费由承托修双方按不高于5%协商确定,并在维修合同中注明。
28、承修方使用自制配件和修复的旧件,必须事前检验合格,征得托修方同意方可使用,配件价格按不超过当地同类新件零售价50%收费,并不准收取材料服务费。
29、汽车二级维护前和作业过程中的诊断检测、过程检验、竣工检验、调试,以及汽车大修作业过程中的人工检验、竣工检验和调试工时,除维修竣工出厂前送综合性能
检测外,均已在维修分项工时定额中。未进行相关的诊断、检验,不得收取该项目的工时费。
30、车辆总成修理时需采用检测设备、仪器进行故障诊断的,其检测费用可由托修方承担,但维修企业应事先征得托修方同意。
31、车辆单项性能检测按本标准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分项收费标准》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企业可根据具体车辆检测工作难易程度适当下浮收费。经省交通厅认定,取得相应资质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展的车辆大修、二级维护竣工、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的项目、标准由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另行制定。
32、事故车辆施救起步费,拖吊车作业费等按本《标准》中《事故车辆施救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22233、汽车维护、小修及事故车辆维修的补漆收费,如小于1m按1m计算,大于1m
不足2m2按2m2计算,以此类推。
34、农用客、货车辆按同类车型工时定额结算。
七、其他规定:
1、严禁拖修方将车辆(含事故车)送到不符合维修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维修。承修方必须按《浙江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定的维修类别、范围承修车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2、为确保维修质量,汽车大修、二级维护竣工后,按规定应上线检测的,必须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重新修理以后再次检测的费用由承修方承担。维修车辆在质保期内,确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的,由承修方无偿修复或赔偿。
3、承修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报冒领、以旧充好、少修多收、质价不符、代开发票、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检测或不按实际检测项目计收检测费等,由交通、物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4、二级维护(含二级)以上或维修费用预计在2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承、托修方应签订维修合同,并按合同实际发生的维修作业项目计费。
5、车辆维修竣工后,承修方应出具有效发票,其工时费、材料费、材料服务费、外加工费等,须开列清楚。并附工时清单、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托修方,一份存档。
6、一、二类维修企业必须配备汽车维修价格结算员,持证上岗,负责结算和单据归档工作,并接受和协助交通、物价部门监督检查。
7、承、托修方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产生纠纷,可由市(地)交通、物价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车辆维修材料管理费
汽车修理厂并不是销售货物的,而是在某些修理环节需要用到外购货物
其存储保管货物需要取得一定的收入.
不过从现实中看,这个在某些地区是行业惯例.
8、汽修厂修自己车所使用的配件记入管理费用吗,借:管理费用 贷什么?
如果材料管理很细致的话,购入材料时即借管理费用,贷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购入时已经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可以这样:借管理费用9,借主营业务成本-9,也可以不做这个凭证,即不记入管理费用就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对修理外来车辆的材料成本时不包括这一部分材料成本。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