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汽车修理厂要什么手续
办汽车修理厂要以下手续: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机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四、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住所使用证明(同上)。
4.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六、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住所使用证明(同上)。
7.其它需要提交的前置许可。
(1)汽车维修审批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先到工商局核名,;
2、然后拿核名单去交管局办理汽车修理许可证,环保部门办环保测评,;
3、办好许可证并拿到环保测评报告后验资,;
4、然后工商办工商营业执照;
5、技术监督局办理机构代码证 ;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2、汽车维修企业需要什么证件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3、汽车维修流程是什么
汽车维修流程
(一)业务登记1、业务接待是唯一具有接车登记权利的部门。所有到本厂维修的车辆都必须经过业务部门对客户的车辆及客户的维修意向通过委托书的方式评审后方可展开作业。任何人车辆不的以任何理由,不经业务登记而进入厂区维修,客户到本站修车时将车辆停放在业务大厅前方。2、业务接待填写委托书的内容:客户的联系电话、地址、车辆型号、车牌号、17位编码、里程表读数、保险到期时间、维修项目、计算交车时间、随车物品(现金、手机公文包等贵重物品通知客户带走)。3、检查完毕后请客户在委托书上签字。4、快速铺好四保(方向盘套、脚垫、座套、排档杆套)。5、通知车间人员接车,亲自将车钥匙和委托书交给车间接车人。(二)车间接车和维修1、车间接车人员接车后核对外观检验图和随车物品,包括维修项目如发现不符则和业务接待核对情况,如无异常,车间立即着手维修作业,如有多种作业,需车间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维修项目的先后顺序。2、如果是委托书中确认更换的配件,主修班组可直接到配件库领取材料;如果维修项目需要领取材料则主管班组填写申购单,经业务审批后才能到配件部领取材料,如果配件部无材料领取则应迅速组织人员采购。购回材料后应在最断的时间内通知主修班组。3、如果在维修中发现新增的维修项目则立即通知业务接待,业务接待通知客户,在客户同意之后方可作业;如果客户不同意维修新增项目,主修班组停止该新增项目。4、如果有钣金喷漆的车辆,钣金完毕后交喷漆主修按照钣金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喷漆作业。5、如果在维修作业中主修班组发现任何延误交车时间,则主修班组在最快的时间内通知业务接待,业务接待负责和客户协商,重新确定车辆交付日期。(三)车间质量检验1、主修班组必须对所有经过车间维修的车辆认真检查,核对委托书上的维修项目是否全部完成,拆卸零件是否全部装复还原,车辆工况是否全部达标,合格后交给班组长检验。2、班组长认真检查车辆的维修内容,必要时外出路试,如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则将维修车辆返回主修班组重新作业,并且告知问题所在。班组长应记录下不合格车辆的主修人、车牌号以便于改进工作。3、班组长检验合格后送交技术总监检验,经总监检验发现问题后,则返回车间重新作业并告之车辆的问题所在,然后记录下不合格车辆的主修人、车牌号。若总监检验合格,则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4、将车辆端正放在车辆竣工区,并撤掉四保。保证车辆所在车门落锁,车窗关好,随后将车钥匙、委托书、申购单转交给业务接待。(四)配件部采购和出库1、配件部接到车间主修班组的申购单后,根据申购单上填写的材料给于材料出库,出库时严格遵守出库规定;如库房没有材料,配件部主管下采购单采购。2、主修班组在领取材料时注意核对配件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时在出库单上相应的栏目内签字确认,证明自己已经领料出库。3、对于车间领料出库的配件返回库房时,需车间主管检验后方可退还库房,配件部保存好退还的配件,并粘贴表明退还原因。(五)结帐出厂1、业务接待接到维修车辆的委托书、申购单、车钥匙,查看所有的维修信息进行核对,尤其是核对库房的出料记录,核对无误后打出结算单,将结算单和车钥匙一同交给收银员。2、收银员有不明白之处和业务部、车间、库房核对情况,清除后方可结帐并填写出门条。将车钥匙和出门条一同交给客户。并亲切的说声“一路平安”。3、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免费的由总经理在结算单上签字。
4、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去哪办啊
到当地的交通局下属运输管理所汽车维修管理科办理。 如果是办理二级维修或专项维修,市一级就可以办理了。 如果是办理一级维修企业的许可证,要到省交通厅下属的运输管理局汽车维修管理科办理。 注意:要先办维修许可证,再办工商执照,因为维修企业属特种企业,有行业准入制度,没有许可证工商局不给注册这项。当然你要是同时经营其它项目也可以先办工商执照,有了维修许可证后再增项。 另外维修企业注册前还要先办理消防许可证和环保许可证,要不工商局也不给注册这项。
5、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规定: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由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1、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的生产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的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蓬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汽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国家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
6、汽修维修许可证怎么办
(一)申办人向辖区汽修办递交书面立项申请材料,申请一、二类维修企业应同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运政事务处递交立项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当地汽修办签注意见并盖章的书面立项申请材料;
2、主管部门批文或当地政府证明;
3、拟购设备清单;
4、可行性报告;
5、拟建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厂房平面布置图;
(二)申办人在向运政事务处递交申请的10个工作日后到当地汽修办查询立项审批结果,并领取《汽车
维修许可证申请书》。
(三)申办人按申请的维修类别,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开业准备。
(四)申办人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向当地汽修办申请现场审查。其中一、二类维修企业经当地汽修办
初审合格后向运政事务处递交当地汽修办签注意见的《汽车维修许可证申请书》,同时还应提供消防、环
保部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由市汽修办进行复审(市汽修办对二类维修企业只进
行上报资料书面审查,一类维修企业进行上报资料书面审查后再进行现场审查)。
(五) 三类维修业户经审查合格后由当地汽修办核发《汽车维修许可证》。
(六) 一、二类维修企业经审查合格后,由运政事务处制发《汽车维修许可证》。申办人在当地汽修
办向运政事务处上报审批申请的10个工作日后,到当地汽修办领取《汽车维修许可证》;
(七) 申办人持《汽车维修许可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完善经营手续。
(八)审查不合格的维修业户,经整改后,按上述程序申请重审。
7、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简要说明
汽车修理企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汽车大修、汽车总成大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
所需资格、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国家标准GB/T16739.1-1997)严格执行。
办事流程
所在地修管所受理→书面审核→实地察勘→审批→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发许可证、标志牌;不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书面告知。
注:
审批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审批权限:市交通局立项审批:外商投资经营车辆维修。
各区县修管所审批:1、汽车修理;
2、汽车维护;
3、汽车专项修理;
4、摩托车维修;
5、车辆配件经营。
车辆配件经营的审批有待于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后实施。
办事所需申领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业务申请书;
4、厂址方位图、工间布局图(比例1:500或1:200,单位毫米)规格 2#标准图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住所以及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6、企业设备和量具明细表及来源证明、允许外协设备协议;
7、企业从业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来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及维修技工的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8、资金证明<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等);
9、环保承诺书;
10、有关管理制度;
PS:第七条:三类维修我好像记得只需要两本中级证书 2类维修的话最少就需要2本高级4本中级
8、汽车维修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申办人向辖区汽修办递交书面立项申请材料,申请一、二类维修企业应同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运政事务处递交立项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当地汽修办签注意见并盖章的书面立项申请材料;
2、主管部门批文或当地政府证明;
3、拟购设备清单;
4、可行性报告;
5、拟建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厂房平面布置图;
(二)申办人在向运政事务处递交申请的10个工作日后到当地汽修办查询立项审批结果,并领取《汽车
维修许可证申请书》。
(三)申办人按申请的维修类别,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开业准备。
(四)申办人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后,向当地汽修办申请现场审查。其中一、二类维修企业经当地汽修办
初审合格后向运政事务处递交当地汽修办签注意见的《汽车维修许可证申请书》,同时还应提供消防、环
保部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由市汽修办进行复审(市汽修办对二类维修企业只进
行上报资料书面审查,一类维修企业进行上报资料书面审查后再进行现场审查)。
(五) 三类维修业户经审查合格后由当地汽修办核发《汽车维修许可证》。
(六) 一、二类维修企业经审查合格后,由运政事务处制发《汽车维修许可证》。申办人在当地汽修
办向运政事务处上报审批申请的10个工作日后,到当地汽修办领取《汽车维修许可证》;
(七) 申办人持《汽车维修许可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完善经营手续。
(八)审查不合格的维修业户,经整改后,按上述程序申请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