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部对汽车维修行业下达的安全生产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物流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
一、领导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
2、执行车队章程,全面负责车队的经营管理,并为车队安全第一责任人;
3、组织和制定车队的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并督促实施;
4、代表车队对外签署合同和安全协议;
5、任免车队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安全人员等;
6、组织车队职工的安全先进考评,决定车队职工的奖惩、加薪、招聘、雇用和解雇辞退;
7、签发日常行政、业务、财务等文件;
8、负责处理企业其它相关事宜。
二、副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工作,并对领导负责;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车队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4、领导不在时,受领导委托代理行使职权和安全职责。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1、安全组长是车队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对车队的安全负全责;
2、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3、制定落实安全措施,主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上发生的重
大问题;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组织安全学习,路检、路查及各种安全演习;
6、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
援工作;
二、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岗位职责
l、负责拟定和修改车队各类文件资料,规范和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驾驶员岗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3、受车队委托代表车队参加民事诉讼和调解;
4、负责好人好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组织安全学习和先进考
评;
5、督促检查车辆的二级维护、保险、年审工作的落实;
6、按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三、内勤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车队内车辆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负责办理车辆证照的年检、年审手续和二级维护工作的验证登记;
3、负责货运车辆报班,停班手续的填写和登记;
4、负责安全基金和驾驶员台帐的管理;
5、负责车队文件的校对和文书档案的管理;
6、负责重特大事故的上报和现场调查处理;
7、协助外勤安全员处理交通事故;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二、管理计划。
1、制度建设:结合公司营运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驾驶员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根据车辆矿山运输实际,每月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低于1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出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驾驶员学习,以提高安全运输整体水平。
5、安全台账:分车、分驾驶员建立安全台帐。
6、奖惩考核: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规作业人员,给予严厉批评处罚;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队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车队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和货运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司机及其他员工,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员工,不得连续三次缺席,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车队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车队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完善车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负责车队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车队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五、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践操作,作好现场讲解,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六、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员工,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车队员工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罚款200元;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作停岗处理。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车队生产施工指标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3、计划应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管理人员。
4、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车队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5、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的职工予以奖励。
6、各部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车队内负责人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7、车队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
8、各部门应参照车队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9、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10、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必须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1、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于急需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
12、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1、应保持车辆清洁,行驶正常,经常检查车辆,及时处理一般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车队汇报,并要求送修。
2、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线路是否出现火花,检查车辆其它部位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向车队汇报,并要求维修。
3、车队车辆由车队指定有资质的修理车队进行维修、年检,司机不得随意到指定以外的车行维修车辆,但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故障,经请示车队领导同意后,可就近维修。
4、车辆送修期间,相关司机不能离开车辆,应在场做好辅助工作。
5、车辆维修先请示车队领导同意后,将车辆送到指定车行,并按要求处理,相关司机应向领导说明故障情况和费用估算,然后送检维修。
6、所在车辆定点维修,实行记帐办法,司机修车完毕后签名确认,然后出车,由车队财务按期结算付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车队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一、员工离退休养老保险:
1、车队内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我车队具有较好财务状况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车队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二、员工医疗保险:
1、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
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应积极参加。
三、车辆保险:
1、根据国家运输行业的车辆有关保险制度,统一按时足额投保。
2、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3、理赔时,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一切手续,并督促保险公司及时赔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货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并取得货运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货。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接打手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后视镜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带脱挡熄火滑行。
6、装料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依次有序装料,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作好装料指挥。
7、卸料时,应检查车上方和车旁有无电线、光缆及障碍物,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8、向坑洼地带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塌陷翻车。
9、严禁在坡上横向停置卸料,以防车箱顶起后重心偏移,造成翻车。
10、自卸车车厢内严禁乘人。
11、必须在车箱落下就位后方可起步、不允许在车箱停留于倾卸状态下行车。修理保养倾卸装置时,应用撑杆顶住车箱。
12、汽车在起步,出入厂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13、汽车在厂区(矿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14、在矿区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15、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16、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7、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8、在矿区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9、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营运实际,为切实搞好安全综合管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 驾驶员每日出车前,例行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车队,联系处理。严防病车上路,确保营运车辆车况良好。
2、 行使过程中,车辆出现异常,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上报车队联系处理,排除异常后,方可行车。
3、 装、卸货场所、运输道路存在不安全因素,驾驶员因立即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上报车队领导,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营运,切不可报侥幸心理,涉险行车。
4、 驾驶员精神状态的检查,严禁驾驶员生病、疲劳驾驶。
5、 车队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员、修理负责人,对各台车辆保养情况、整车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限期予以整改,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6、 定期对公司停车场、修理场地、职工住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灭火装置是否完好可用,用电线路架设是否规范,修理人员作业时是否穿戴劳保用品,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等。
7、 重大节假日前的特别检查,重点是防火 、防盗等相关检查。
8、 每年汛期的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洪涝灾害发生。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车队停车场按消防部门的设计要求安装水龙头和灭火器械,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车队安全员每周定期检查一次,确认设施完好并做好登记,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队领导汇报。
2、车队内车辆按要求安放灭火器,安全员或司机应经常检查,灭火器械应安放在司机和安全员最容易拿取的部位。
3、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立即报警,司机和安全员在现场必须冷静、果断,对能够控制的情形,必须立即合力排除,如果事态严重或有重大危险,必须立即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4、险情出现时,安全员即为现场指挥员,司机为副指挥员,负责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5、现场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有权作出避险的决定,确保人身安全。
6、当出现突发事件需要立即调派车队车辆时,需听从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调用。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单车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一、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二、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为加强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关于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
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群伤事故,车队在接到报案的1小时内,须将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公司,并在1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五)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抢救方案及控制情况;(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安全事故统计
安全事故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安全员是事故统计工作的责任人,专门负责统计安全责任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统计报送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按时将事故统计表报送相关部门。
四、安全事故档案管理
安全员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
第二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一、行车中发生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枳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和公司财产,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驾、乘人员应主动同公安交警和有关公司提供车辆肇事的一切情况,以便查证该实。发生事故一律不准私撤现场,私撤现场除承但全部责任外,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急需抢救伤员、但又无法找到车辆时,要做好车辆、伤员位置的标认,按所学到的卫生救护知识进行抢救,并有证人证实,找人看好现场,驾驶员在发生事故之后一定要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参与现场拖救和处理事宜,未经同意不得擅目离开。
二、对损失较小的轻微事故,未伤人员的、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内属对方责任的可经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收够足额的赔偿现金,不得收白条子,属自己责任的必须经当地交警和保险公司认可,否则由当事人自己负全部经济损失。
三、因违章、肇事被扣证,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违章、肇事经过原因,听从安排,肇事驾驶员除按规定处理外,凡未在安全会上做检查、认识、吸取教训的一律不得批准上车。
四、各类行车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肇事者除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外,根据交警部门划分的责任,按合同规定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法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车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车队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车队长对车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车队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车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车队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车队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车队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车队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车队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以予行政处分。
三、车队付队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车队安全员对车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车队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队领导,积极协助车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车队内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记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定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
7、严格控制事故费用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车队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车辆消防、运输、储存、防灾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 车辆消防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协助各车辆驾驶员执行。
第二条 车辆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必须齐全。
第三条 车辆停放设有固定停车场,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制度,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 对停车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使之达到环保要求及防火要求。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对车辆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车辆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车辆及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车辆驾驶员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六条 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七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车辆及人员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对车辆进行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八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等。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驾驶员“五统一”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由车队指定人员负责管理,车队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车队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车队指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罚款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者从严处罚。
4、车辆装卸货物,均要遵守货场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经车队领导批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车队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车队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路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2、什么是汽车1保汽车一保、二保、三保及内容
您好!汽车行驶一定里程,或者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原车的机油、变速箱油、齿轮油、刹车油等等油液,以及各种气体、油液的过滤器都达到使用寿命,性能开始明显下降。
为了使汽车更好的正常服役,就需要安排相应的保养和检修。在保养中,将老化变质氧化的各种油液,以及滤芯脏污严重的各类过滤器拆下并予以更换,最后对车辆的系统做出常规检查。
按照保养的具体次数不同,车辆保养分为首保、二保、三保、四保等等。其中汽车自出厂下线起计算,第一次保养就叫做首保。是“首次保养”的简称。
以此类推,首保之后的第二次保养就叫做二保。通常首保和二保是汽车保养中最关键的2次保养。通常2保之前的车辆叫做新车状态。
3、汽车二级维护大概内容谁知道啊
汽车“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维修制度
199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了《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1990年第13号部令),根据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与经济结合的原则,对原“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汽车保修制度做了重大改革,确立了“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汽车维修制度。
一、定期检测____是科学技术进步与技术管理相结合的产物。它包含两重含义:一是对所有从事运输的汽车,视其类型、新旧程度、使用条件和使用强度等,在车辆行驶一定里程或时间后,定期进行综合性能检测,通过这种检测,达到控制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目的,同时也可监督车辆检测前的维修竣工质量;二是结合汽车二级维护定期进行诊断检测,以掌握汽车技术状况变化规律,确定是否需要在常规维护的同时附加修理作业项目及附加那些修理项目,从而实现视情修理的目的。“定期检测”分别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组织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汽车维修企业在二级维护作业前的诊断检测落实。
二、强制维护_____即“强制保养”,仍然是坚持了计划、预防的设备维护原则。之所以将过去的“定期保养”改为“强制维护”,只是为了进一步强调维护的重要性,防止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对运输设备进行破坏性使用的错误行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强制维护制度取消了过去对汽车主要总成大拆大卸的三级保养,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不解体状态检测下的维护工艺,通过维护前的诊断检测,进行汽车清洁、补给、润滑、紧固、调整及必要的修理,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强制维护”通过汽车运输、维修、检测企业认真执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交通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三、视情修理_____是随着现代汽车高科技特征和汽车检测技术的发展而提出的。根据车辆诊断检测后的技术评定,按不同作业范围和作业深度进行修理。“视情修理”体现了以下基本实质:一是改定性判断为定量判断,确定修理作业的方式由以车辆行驶里程为基础,改变为以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为基础;二是使用高科技检测手段,送修车辆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是实现车辆视情修理的重要保证;三是体现了技术经济原则,避免了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也防止了提前修理造成的浪费。“视情修理”落实的关键,是检测诊断仪器、设备的应用,近年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建立和部分具备检测诊断仪器、设备条件的维修企业,已为视情修理创造了客观条件,落实 “视情修理”,要依靠汽车运输、维修、检测企业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维护分1.2.3级 不同的维护级别有不同的项目
4、这次交通部修改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原文是,“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已于2015年8月8日公布实施,各相关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实施,不在强制车辆进入4S店,对维修车辆进行维修。
5、办理二类汽车维修资质需要经过多少手续
汽车维修企业等级的含义:
根据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颁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共分为三类。
一类: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也可从事汽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
二类: 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和维护,主要如车身,涂漆,装饰座垫,
水箱,轮胎,曲轴修磨,镗缸,电气等专项维修;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大致明白他们应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交通部于二00四年发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颁标准,对原标准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是一、二类企业的维修项目、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界定趋于模糊,只是经营规模及设备外协上有不同要求。
一般说来,可以从事整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的应比只可从事维护保养及专项修理的技术水平要高。就好比省级医院与乡镇医院所能完成的手术范围是不一样的。
根据新颁布的国标《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GB/T16739.1-.2-2004)规定,汽车修理厂分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企业。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如场地、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及维修专用设备、机具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具体办理手续的程序是:
1. 递交书面申请 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你的申请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
2. 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你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
3. 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 凭《X类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5. 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亲爱的朋友,我的回答可能对你帮助。如果你想申办二类(整车维修)的话,专用维修设备费可能要30万元以上,加上通用设备、场地、技术人员及起步配件费等约需50--80万元。不过汽车维修业的业务前景也不错,祝你成功。
需注意的是:1.办汽修厂的地段较重要,最好处于交通交汇要道且进出车辆方便不受交管限制的;2.汽修厂的技术层次,管理水平起点要高,因为无特点的低档次的汽修厂很难生存;3.社会资源尽可能广且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别是公车),做好优质服务以最大限度争取客源;4.要聘请一个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员负责汽修厂的日常管理,因为汽车维修是专业性较强的行业。5.选择承包或租赁或转让现成汽修厂比新办的花费要省下不少钱。
亲爱的朋友,不知你是何地的,也许我能帮助你。
6、关于汽车二保
汽车的二保,是汽车的第二次保养,一办是去4S店进行保养,不需要去车管所。我们一办把汽车的首次保养成为首保,第二次保养称为二保,主要是进行机油更换。汽车首保都是免费的,车主最好不要错过首保。新车处于磨合状态,机械部件的磨合,对润滑油需求会比较高,做首保的意义正在于此,及时处理在汽车磨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调调整的细节。
首保之后的二保非常重要,项目涉及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冷气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车身部分、轮胎八大部分多达63个项目的检测与维护,还包括质检试车。
汽车的二保一般在新车里程达到1万公里时进行。经过二保如此繁多的检测与维护后,整个车况明显会进入最佳状态。二保之后,新车性能基本稳定,此后根据车况和使用习惯每5000公里-7500公里做一次小保养,每1万-2万公里做一次全面体检保养即可。
(6)交通部关于汽车二保维修文件扩展资料:
汽车保养是指定期对汽车相关部分进行检查、清洁、补给、润滑、调整或更换某些零件的预防性工作,又称汽车维护。现代的汽车保养主要包含了对发动机系统(引擎)、变速箱系统、空调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等的保养范围。
汽车保养的目的是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正常,消除隐患,预防故障发生,减缓劣化过程,延长使用周期。
7、2o16年交通运输部1号文件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 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
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
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
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同时废止。
8、所谓的汽车二保是什么东西怎么办理呢??
汽车作为损耗品,为保持其具有的优良性能,一般每行驶7500-10000公里就要进厂做二级维护保养。但车主对二级保养存在怀疑态度,怀疑是否服务商在二保时敲上一笔,或者不给足保养。实际上,车主可以凭借一定标准验收二级维护保养质量,交纳费用也有标准可循。维修专家袁福伦在“3·15”来临之际给车主朋友们提供了一些参照标准:
汽车二级维护保养验收标准
1.发动机通过三清三滤作业后,应易启动、运转平稳、排气正常(指尾气达标)、水温、机油压力符合要求、转速平稳、无异响、各皮带张紧适度,无四漏(水、油、电、气)现象。
2.方向自由行程和前束符合要求,转向轻便、灵活、可靠,行驶时前轮无左右摆头和跑偏。
3.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要求,操作方便、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响,液压系统无漏油。
4.变速箱、驱动桥、万向节(或半轴)传动装置等润滑良好,连接可靠,无异响和过热,不跳挡、换挡灵活、不漏油。
5.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制动器间歇符合要求,行车、驻车制动良好,制动时无跑偏现象和制动时拖滞现象,惯性比例阀工作正常,不漏油。
6.轮胎压力正常(不同的车型规定的高低压标准不同)。
7.悬臂、减震固定
可靠,功能正常,轮毂轴承温度在行驶后不高热。
8.发电机、起动机、灯光、仪表、信号灯、按钮、开关附属设备齐全、完整,能工作正常。
9.全车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10.全车冲洗清洁。
维修厂家只要做到以上10条二级保养作业,车辆就是合格产品,车主可以放心。
合理的维修费用
1.各品牌汽车特约维修服务站按汽车生产厂家要求都应在业务大厅悬挂各项目和各级保养工时费、材料配件费的收费标准,客户完全可以明白消费。
2.当您的车辆进站维修竣工后,在交车时您可以按照上述10条进行质量验收,按报修作业内容和材料配件消耗交纳费用。
9、汽车维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汽车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可以到政策百科中的政策法规与行业规约中查询,这两部分已经将各个地方的政策法规囊括在内,信息非常全面。
10、汽车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是多少呢?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10)交通部关于汽车二保维修文件扩展资料
汽车三包政策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1、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