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新车日产轩逸刚跑10000公里,以后不到4s店保养,三年十万公里还能保修吗?
只要你还在三包期间,还能。
现在正规的汽车修理店都提供完善的修理记录,都可以用来作为车辆的三包凭证。不是说你不到4s店保养就不会保修。
但是如果你是机油什么东引起的问题,以后三包时就不能索赔。
然后国家没有规定在质保期内一定要去4S店保养。
在外车辆保养,要找靠谱的师傅、靠谱的店。因为4s店处在汽车维护的垄断,他们的零件都是汽车原装。在技术上,外面的修理店不比4s店差。随着行业的发展,汽车修理技术已经得到普及,一般的修理店已经能掌握一般的故障修理能力了。
(1)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全文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第九条至第十八条)。主要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要求产品合规、价格明示、售后服务政策明示、非授权销售说明、随车凭证交付、配件信息明示等,并明确规定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地、不得强制消费、须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机制等内容。
2、我的车还在三包期内,三无催化器堵了4S店拒绝理培该不该赔
汽车三包期间不在4s店保养还享受三包索赔,4S店要求必须在店内保养,否则不能享受质保服务,限制了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因此该规定是无效的。
不在4S店保养对质保的影响有限,但当出现问题时,只要问题零部件没有进行过维修,又能提供相应证据的话,可以享受正常质保。
《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限制滥用汽车保修条款,保障消费者维修选择权明确指出“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3、汽车三包期间不在4s店保养还享受三包索赔吗
汽车三包期间不在4s店保养还享受三包索赔,4S店要求必须在店内保养,否则不能享受质保服务,限制了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因此该规定是无效的。不在4S店保养对质保的影响有限,但当出现问题时,只要问题零部件没有进行过维修,又能提供相应证据的话,可以享受正常质保。
《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限制滥用汽车保修条款,保障消费者维修选择权明确指出“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十一、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汽车三包规定,保障消费者的维修消费选择权和汽车产品保修权利。汽车生产及其授权销售、维修企业(包括进口汽车经营企业)应告知消费者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汽车产品,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3)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全文扩展资料:
汽车保养是指定期对汽车相关部分进行检查、清洁、补给、润滑、调整或更换某些零件的预防性工作,又称汽车维护。现代的汽车保养主要包含了对发动机系统(引擎)、变速箱系统、空调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等的保养范围。
汽车保养的目的是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正常,消除隐患,预防故障发生,减缓劣化过程,延长使用周期。
小保养一般是指汽车行驶一定距离后,为保障车辆性能而在厂商规定的时间或里程做的常规保养项目。主要包括更换机油和机油滤芯。大保养是指在厂商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进行的内容为更换机油和机油滤芯、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的常规保养。
4、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什么时间执行
产业转型升级,应定义为产业结构高级化,即向更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是技术进步,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并加以研究、改进和创新,建立属于自己的技术体系。产业转型升级必须依赖于政府行政法规的指导以及资金、政策支持,需要把产业转型升级与职工培训、再就业结合起来
5、新法律规定车子不在4s店保养影响质保吗
汽车保养按照规定可以不在4s保养,车主有权选择维修保养商家。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作为车主也有权利选择车辆维修保养经营者。
但是汽车首保是4S店的三包项目之一,而且是免费的,所以首保可以在4S店进行,首保结束后就可以自由选择其他专业门店了。
6、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修改有什么影响
去年9月18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对外颁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国汽修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市场结构不优、发展不规范,消费不透明、不诚信等问题”。
一直以来,汽车厂商对渠道和零配件的高度垄断,不仅让导致整个中国汽车维修行业畸形,而且也让车主们苦不堪言。
今年8月26日,交通部连发两记“重磅消息”:一是使用了10年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如今有了修改,二是去年十部委牵头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即将开始实施。
至此,汽车的售后维修问题有了更强力的保护伞。
强制指定4S店维修
将被视为违规
上周,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在十项修改当中影响较大,比较受关注的第一项是,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的地点。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这意味着以后如果修车时对方表示“要是不在我这里保养,出了质量问题厂家不负责”,就是绝对的违规。
对此,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魏同伟表示:“授权的4S店和主机厂不能限制到社会上去修车,也不能说你到了修理厂修车了就不管了。”
而对于配件方面的使用,新规也给出了规定: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原厂件”或“同质件”——在第三十一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内容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业内人士则认为,在打破垄断、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同质配件的出现从此开辟了中国汽车配件流通的新模式。但是同质配件推进还需要做很多工作,在汽车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行为屡见不鲜,而维修保养又与行车安全密切相关。
维修车企应公开技术信息
否则将因此受罚
新规将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新车型上市时,生产厂家要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及工时定额——一方面打破了信息方面的垄断;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价格的透明,4S店将按照工时定额收取相关费用。此外,新规要求,客户的相关维修历史将被强制上传国家平台,且客户有权利查看。
“自2015年1月1日起,汽车生产企业要在新车上市时,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无歧视、无延迟地向授权维修企业和独立经营者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这也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汽车生产厂家要向4s店和汽修厂等公开维修技术信息。
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汽车生产企业要公开全部已进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产车型以及已获ccc认证的国产及进口车型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意见明确规定企业违反该原则的处罚措施,即:新车型上市3个月未能有效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的,将撤销该车型有关《公告》和3C认证。意味着该车型将不能继续销售。
这一政策将让汽车修理厂在获取维修技术信息方面,与4s店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汽车修理厂的市场竞争力能得到大幅增强,消费者的选择也会更加丰富。
4S店将面临更大压力
顺应变革也能迎来春天
2015年以来,汽车市场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此番交通部的两记“重磅消息”,对经销商来说,也将开始面临考验。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标或标识的独立售后配件,同时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
这意味着,不用去4S店,消费者在汽修厂买到原厂配件的几率将大大提高。汽车配件生产厂家直接向汽修厂供货,可以绕开厂家和4S店,减少流通环节,配件价格也将趋向于合理。
两个规定一出,有悲观人士认为,4S店将面临更大压力,甚至会引发一些经销商的退店潮。
不过,在知名汽车媒体人、《汽车商业评论》总编辑贾可则看来,现在能够理顺变革、坚持挺住的经销商必定会迎来春天。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不适应、素质不高的经销商被淘汰也很正常,但绝非是行业的崩溃。本报记者蓝震
7、国家部位颁布的《xx指导意见》是必须强制执行的吗?
他们的效力肯定不如法律法规,但是各部委会认真执行的。
8、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的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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