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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25 04:40:09

1、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真的意味着可以不用去4S店保养吗?

4S店利润受影响。据悉,在新版《规定》当中,比较受广大车主关注的新规主要有三项:第一,车主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保养,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车主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保养。第二,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所谓“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第三,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6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这就意味着除汽车4S店之外,以往车企秘不外宣的修车“葵花宝典”,普通汽修企业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到。正是这三项新规分走了汽车4S店利润最为丰厚的售后部分。



省城4S店做法不一新版《规定》已实施半个多月,省城4S店情况如何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已有不少4S店向前来买车或保养的消费者告知新政,也有部分4S店“充耳不闻”,仍然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既得利益。山东世通集团售后服务总监时常京告诉记者,目前该集团的售后服务人员会向客户告知新政,消费者也可以自由选择维修或保养场所,但是站在专业的角度,仍然建议消费者到4S店进行保养。“尤其是前一阵曝光的劣质机油,如果使用了会严重损坏发动机,再比如刹车片,如果换到质量不过关的刹车片,也会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记者走访过程中,也有不少售后服务人员明确表示,自己并没有听说新版《规定》实施的消息,厂家方面也没有就此下发相关通知,当然也从未向前来维修保养的客户告知政策细节了。


超6成车主转向快修店或修理厂记者随机采访了15位车主,有10位车主表示以后不再去4S店维修和保养了,而剩下5位车主表示,还是会去正规4S店进行保养。“我的车刚买了一年,虽然还没过质保期,但是我一直就没在4S店保养。”车主赵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车是一辆迈腾,在4S店的话一次常规保养加工时费大约在1000元左右,而在快修店则600多元就可以搞定。“我觉得只要找相对正规的快修店,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与赵先生持不同看法的则是另一位迈腾车主李先生:“我的车一直是在4S店进行保养,每次保养确实要比快修店多三四百元,但是其实算下来一年保养1-2次,多花的钱其实并不多,最重要的还是在4S店保养放心,如果仅为了节省几百元而加了劣质机油或者用了质量不过关的配件毁了车,那就得不偿失了。”



4S店机遇和挑战并存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标或标识的独立售后配件,同时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这意味着,不用去4S店,消费者在汽修厂买到原厂配件的几率将大大提高。汽车配件生产厂家直接向汽修厂供货,可以绕开厂家和4S店,减少流通环节,配件价格也将趋向于合理。有人认为,4S店将面临更大压力,甚至会引发一些经销商的退店潮。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汽车作为家庭里的一件大宗消费品,维修、保养丝毫怠慢不得。相比其它汽修企业来看,汽车4S店在维修技术、零部件供应等方面仍然具有先天优势,如果新版《规定》能够促进汽车售后服务领域的充分竞争,使4S店将维修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那么售后服务市场的天平仍将倾向于4S店一边。

2、汽车的大修、中修和小修的标准是什么?

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和汽车小修,汽车大修是指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汽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而汽车小修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5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4、国家对汽车四S店强制性保养有什么新规定

此次交通运输部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据了解,修改意见中,比较受关注的有三项。第一,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地点。规定显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车主到指定维修点保养或修车;第二,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第三,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5、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b、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检验制度
1、 检验员必须由敢于认真负责及掌握相应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做到尽职尽责。
2、 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
3、 认真核对工作单上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
4、 对所修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回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及时返修,并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理,不拖延交车时间。
5、 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6、 对屡次不注意质量的个人及班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
7、 对坚持质量自检,互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及时给予奖励及表扬。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一、设备管理
设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保证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 责全厂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2. 部门应指定一名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设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本部员工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同时负责向厂部提出设备维修计划。
3. 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职技术员负责。
4. 职技术员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鉴定,及时上报厂部。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

1.设备维修保养实行日常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3.例行保养:
(1)设备启用前应先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设备各部有 无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方可开机。
(2)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存留的切屑、污物,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并将设备放置原位切断电源。
4.季度保养:
(1)全设备清洁,润滑。
(2)拆洗各润滑油毡,清除污物,加换新润滑油,检查举升器油量,必要时加注。
(3)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如发现松动、失调,应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检查液压、气压部件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插头、座、线路接头、操作手柄等是否灵活、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年度保养:
(1)执行季保养的全部内容。
(2)按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并清洗容器和过滤系统。
(3)清洗密封传动件,更换油封或紧固部件,调整各部位。
(4)测试电机及电器安全性能并检查设备精确度及各项性能。
6.设备备保养计划由专职技术员根据设备使用率、技术状况编制 。
安全管理制度

1、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3、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6、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7、进行发动机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任何时候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负责人要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统一归档。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质量检验采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总检验员全面负责承修车辆的质量检验、外购和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3、设专职检验员,对承修车辆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负责其它项目的抽验工作。
4、对承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工作。
5、检验员负责对承修车辆出厂前的最后检查工作。
6、承修车辆未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与用户使用,不得结算维修费用。
7、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检验纪录并及时整理,交专门人员归档保存。
8、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并指导生产工人提高操作水平。

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 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 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 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及时封存、报停。

6、汽车修理一类、二类、三类、是何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标准为: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3、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业。

通过对以上三类划分就明白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管理及设施设备、经营规模等情况。

(6)汽车维修新规定扩展资料:

选择汽车修理的注意事项

1、就近选择。

2、人员资质检查。送修车辆时,留意服务人员是不是先检测后维修,对车辆的故障诊断是否说得清楚,报价是否明码标价。这是基本服务标准,也可以以此初步判断维修厂的服务规范性,是否能真正地对车辆负责,对客户负责。

3、 配件使用。要保证使用有质量保证的主流品牌配件。

4、是否有主流品牌的授权。如轮胎店是否有米其林、普利司通等品牌授权,也是维修企业评审的标准之一,有主流品牌在一线指导,能保障服务的质量。

7、新的汽车保修期规定是怎样的?

你没说品牌.
常见的是2年/6万公里.

8、汽车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是多少呢?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8)汽车维修新规定扩展资料

汽车三包政策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1、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9、2015新环保法对汽车维修行业有何规定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于2015年1月1日修订施行《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汽车维修行业作出专门规定,但有与汽车维修行业有关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0、汽车维修店的制度

上面是有效管理。下面是制度: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公司制
度。
二、销售部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物,对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设备应爱惜
使用,损坏赔偿。
三、销售部人员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公司对其办公设施的检查。
四、销售部人员不得在业务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如经发现,公司将给
予罚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五、市场部销售管理:
1、销售业务授权:市场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签字授权,未经授权签字的合同。该授权为一对一授权,即是按每一笔合同进行授权。
2、销售提成办法:
(1) 原则上按市场部人员的销售额比例进行提成。
(2) 销售部人员对外销售价格管理。
(3) 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越权下浮销售价格或恶意上浮销售价格,一旦发生,如经核实,公司有权给予经办人员严处直至开除。
(4) 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超出公司规定销售价格销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额度的30%(含税)给予奖励。
(5) 销售部人员按年度签订销售定额,市场部人员完成订额或超额完成订额,年终核算后由公司总经理给予红包奖励。市场部人员未完成销售订额,公司将视情况,给予扣罚一定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 销售部人员领取销售提成的办法。按销售合同总额,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80%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30%,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100%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60%,余额10%到年终核算后领取。
销售部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
详细记录事故投诉原因
相关领导批示处理意见及措施
通知客户处理结
果并向客户道歉
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关调查
向客户解释清楚“否”的原因

把事故原因记录在案,避免有相同情况出现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销售合同的签订应规范化、具体化,字迹清晰、工整。销售合同一式两份,用户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二、销售合同中的每栏目均应填写清楚,牵涉到具体数据时必须用大写数字填写,对合同中的其它要求,应根据双方约定逐项填写清楚。
三、合同签订后,应按合同要求立即填写“生产任务通知单”送生产部门安排生产。
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按片区归档整理。每半年装订成册,并一道编制索引。
五、对用户负责,对合同内容应作好保密工作,未经领导批准,非签约人无权查阅合同内容。
库存合格车管理
一、经总检合格交付销售部门的合格车辆应输交接车手续。
二、生产部门凭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随车交销售部门并同时生产,销售部门双方均作好登记。
三、对生产部门交付给销售部门的合格车辆,该两部门的人员应对车辆逐项进行复检,对复核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返还生产部门复修,直到合格。
四、验收合格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总电源,关、锁好所有车门、窗及发动机和行李仓。
五、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库存合格车。
六、对未销售的库存合格车应定期清洗、发动,一定时间内以保证车容、车貌的整洁和车况的完好。
七、对库存合格车辆应指定专人保管。
销售部退换货物管理制度
一、分析顾客要求退换货原因。
二、如问题出在公司方,都应无条件满足。并且详细记录下整个事情的过程。
三、如问题出在客户方,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原因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四、根据客户退换货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分别进行退换货。
市场部成品库管理制度
一、定期盘存库存总量,并记录每月销量及不同规格产品的销量,看库存是增加、减少还是稳定。
二、根据不同规格产品销量制定订货计划,避免库存过多或断货现象。
三、根据市场情况即使调整库存积压较多的产品。
四、根据不同时间段,保证客户的安全库存量。
门卫管理制度
一、 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展示企业文明,树立公司形象的窗口。
二、 把好公司物资出门关,确保各类物资安全,是门卫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 门卫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⑴ 凡进入公司的车辆,门卫执勤人员应认真登记其车牌号。
⑵ 凡公司物资出门,无论是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完备财务手续,门卫执勤人员应严格检查。对手续不全、不符的,应拒绝放行。
⑶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门卫制度,进出大门时服从门卫人员管理,自行车进出大门时必须下车推行,严禁滑行。
⑷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人员应热情接待,问清来公司事由后,应做好向导工作。
⑸ 对来公司办事和提货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要求停放整齐。
⑹ 节假日期间,外单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司内停放。
⑺ 门卫值班室和公司大门应随时保持整洁,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⑻ 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如当班发生较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并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 门卫管理的要求:
⑴ 门卫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把好物资出门关。
⑵ 门卫人员必须熟悉当班治安状况,随时处理工作的各种问题,发现可疑现象必须认真对待,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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