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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汽车维修店铺消防

发布时间:2020-09-06 21:16:04

1、汽车维修店是不是一定要消防审批

是的,因为是属于人员聚集公共场所 。根据要求的是面积超过300平米及以上的的需专要消属防审核备案,所有的开业前都需要进行申请开业检查。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2、自己开个修理汽车店需要多少资金

需要多少钱就要看准备开多大,如果没有资金也没有经验,可以先开个小点的,慢慢做。费用主要在房租,还有人员工资,其他的属于固定资产钱花了东西还在

3、汽车4s店需要办理哪些消防手续

一是展厅和维修车间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二是展厅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钢结构是否涂刷防火涂料,厚度是否符合要求,耐火等级是否达到二级;三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四是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运行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乱拉电线、违章用火等现象;五是烤漆房、调漆室及修车库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六是烤漆房、调漆室、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是否健全等情况。
所以建议楼主和当地消防部门咨询一下比较可靠!

4、开汽修店要注意什么,汽车修理店要注意什么

某知名汽修连锁店在总结其成功经验时,明确指出:汽修店能做大做强的原因,第一是位置,第二是位置,第三还是位置……可见店址在汽修经营中的重要位置。它不仅事关汽修店的起步是否能成功,而且能为日后营销策略的展开和品牌形象的树立提供“用武之地”。
01深入“群众”。65%以上的客户具有定点和就近维修保养的习惯,对汽修店来说,周围的潜在的客户资源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保证汽修店经营状况稳定和减少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选址时应注意:首先,要统计一下在修店所能辐射到的范围之内的个人、企业所拥有的车辆和汽修店门口的车流量,如果车辆的数量不足以支撑起汽修店的日后的经营时,最好重新进行选址。其次,除对汽修店附件的车辆数量进行统计的同时,还要对附近车辆的状况、使用年限、车型等进行一个简单的了解,这些都决定了今后开展的业务主要内容。
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1)汽车销售聚集点(街);
(2)车管所、运管处周围;
(3)洗车聚集点,加油站、宾馆、停车场附近;
(4)同业或次同业店铺较多的地段;
(5)不须闹市区,但要道路宽敞,车流量大,停车洗车自由方便;
(6)店门口宽敞,但不能靠红绿灯太近;
(7)店面后有院子最佳;
(8)如果店面临街,一定要将指示牌做好,千万不可省下这点投资。

5、汽车4s店需要办理哪些消防手续?

一是展厅和维修车间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二是展厅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钢结构是否涂刷防火涂料,厚度是否符合要求,耐火等级是否达到二级;三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四是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运行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乱拉电线、违章用火等现象;五是烤漆房、调漆室及修车库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六是烤漆房、调漆室、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是否健全等情况。
所以建议楼主和当地消防部门咨询一下比较可靠!

6、想开间汽车维修店,办消防证跟环保证难吗?要多少钱?200方不到

能,按照规定的是属于公共人员聚集场所,根据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7、开汽车维修店

三类汽修业户开业条件
1.范围
2.引用标准
3.定义
4.设备、设施、人员、流动资金条件
5.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交通主管部门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JT/T27.18~27.41----93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the third kind of enterprises of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专项修理(或维护)的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3.2车身清洁维护 cleaning maintenance of body
进行车身清洗、除尘、除垢、打蜡、抛光等作业的专项维护。
4.设备、设施、人员、流动资金条件
业户配备的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各工种技术工人的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
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和停车。
技术工人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4.1车身修理
4.1.1设备
a.吊装、举升设备;
b.剪板设备;
c.焊接设备;
d.钻床或手电钻;
e.除锈设备;
f.砂轮机;
g.空气压缩机;
h.车身校正设备;
i.CO2气体保护焊机;
j.折弯机;
k.其他常用工具。
4.1.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8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4.1.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钣金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2涂漆
4.2.1设备
a.空气压缩机;
b.喷烤漆房(从事轿车涂漆)或喷漆设备;
c.调漆设备;
d.砂轮机;
e.除锈设备;
f.吸尘、通风设备;
g.其他常用工具。
4.2.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10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4.2.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漆工,中级,不少于1人。
4.2.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万元。
4.3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
4.3.1设备
a.缝纫机;
b.锁边机;
c.工作台或工作案;
d.台钻或手电钻;
e.熨斗;
f.裁剪及其他专用工具。
4.3.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3.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缝工,中级,不少于1人。
4.3.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4电器、仪表修理
4.4.1设备
a.电器试验台或电器性能测试仪;
b.绕线机;
c.烘箱;
d.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e.钎焊设备;
f.仪表检修工作台;
g.万用电表;
h.拉压器;
i.台钻或手电钻;
j.其他常用工具。
4.4.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4.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电工,中级,不少于1人。
4.4.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5蓄电池修理
4.5.1设备
a.充电机;
b.熔铅设备;
c.焊极板设备;
d.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e.电解液比重计;
f.高频放电叉;
g.电解液配置器具;
h.废水处理和通风设备;
i.万用电表;
j.台钻或手电钻;
k.其他专用、常用工具。
4.5.2作业间
充电间与工作间分开,充电间的地、池由耐酸材料制做。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4.5.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蓄电池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5.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6散热器、油箱修理
4.6.1设备
a.清洗及管道疏通设备;
b.氧--乙炔焊设备;
c.钎焊设备;
d.水压试验设备;
e.空气压缩机;
f.喷灯;
g.工作台或作业架;
h.其他专用工具。
4.6.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6.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散热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6.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7轮胎修补
4.7.1设备
a.空气压缩机;
b.漏气试验设备;
c.轮胎气压表;
d.千斤顶;
e.轮胎螺母拆装或专用拆装工具;
f.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
g.轮胎修补设备;
h.其他专用工具。
4.7.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7.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轮胎工,中级,不少于1人。
4.7.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8安装汽车门窗玻璃
4.8.1设备
a.工作台;
b.玻璃切割工具;
c.玻璃磨边工具;
d.其他常用工具、量具。
4.8.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2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8.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8.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9空调器、暖风机修理
4.9.1设备
a.台钻或手电钻;
b.氧--乙炔焊设备;
c.烘干箱;
d.空调器作业台;
e.暖风机作业台;
f.压力测试仪;
g.检漏计;
h.水平仪;
i.真空仪或真空泵;
j.万用电表;
k.温度计;
l.研磨平板;
m.制冷剂加注器;
n.制冷剂回收、净化、回充装置;
o.其他专用工具。
4.9.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9.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空调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9.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0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
4.10.1设备
a.喷油泵、喷油器清洗和试验设备;
b.化油器清洗、试验设备;
c.工作台;
d.钎焊设备;
e.其他专用工具、量具。
4.10.2作业间面积
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4.10.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发动机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0.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1曲轴修磨
4.11.1设备
a.曲轴磨床;
b.曲轴校正设备;
c.曲轴动平衡设备;
d.平板;
e.V型块;
f.百分表;
g.外径千分尺;
h.无损探伤设备;
i.其他专用工具、量具。
4.11.2作业间面积
作业间面积不少于60㎡。
4.11.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镗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1.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2气缸镗磨
4.12.1设备
a.立式精镗床;
b.立式珩磨机;
c.压力机;
d.吊装起重设备;
e.气缸体水压试验设备;
f.量缸表;
g.外径千分尺;
h.厚薄规;
i.其他专用工具。
4.12.2作业间面积
作业间面积不少于50㎡。
4.12.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镗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2.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3车身清洁维护
4.13.1设备
a.举升设备或地沟;
b.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c.除尘、除垢设备;
d.打蜡设备;
e.抛光设备;
f.其他常用、专用工具。
4.13.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10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13.3直接生产工人
车身清洁人员不少于3人。
4.13.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5.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
5.1业户应具备并执行与其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技术资料,应有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5.2业户应有与其专项修理(或维护)作业有关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3业户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8、二类汽修厂需不需要办理消防许可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四十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二章。
审批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接待室、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其中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3、必要的技术人员:
⑴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1名质量总检验人员、1名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⑵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上述维修技术人员应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的资格证书。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上述许可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
2、《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审核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4、工商部门的企业核准名称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有效的场地租用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
6、厂区平面布局图(要求标注在申请表内相应位置);
7、从业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维修管理制度(还包括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业务流程图和维修收费价目表等);
9、工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外协设备的使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11、检测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复印件;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或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受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交通局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交通局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9、开了家汽车维修店想申请二类维修资质是先做环评消防还是先申请汽车维修资质在做环评消防?

汽车维修店二类资质申请。
首先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应该先走环评。因为环评要求的项目最复杂。从企业选址离居民区的距离,到废液收集,固废回收,废气治理等等。牵扯到的项目很多。需要与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签订协议,辅导完成。网上公示。与当地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把固废和废液统一无害化处理。烤漆房需要根据当地省环保厅的要求加装处理装置。有的省市要求加装活性炭吸附加光氧催化设施及十五米高空排放。有的地方要求加装燃烧催化加十五米高空排放。硬件设施到位了,环评公司组织采样检测。然后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了,才能拿到环评手续。
其他的可以同时办理。不过二类资质交通委一般都不太愿意给签发。有的地方需要到省厅去申请。

10、汽车维修店能不能做消防证

能,按照规定的是属于公共人员聚集场所,根据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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