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汽车最近很火,但是起火事件也不少哦,感觉不安全,这种新能源汽车怎样做才防火安全啊?
全球每年都有汽车自燃事故发生。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国内共发生29起约40辆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其中,纯电动汽车是起火事故高发的车辆类型,占比高达79%;其次是油电混合动力占比10%,插电式混合动力7%,最后未披露动力类型的占4%。那么,新能源汽车如何做好防火阻燃呢?
新能源汽车区别于燃油车的地方在于以电作为驱动动力来源。因此用电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电路短路或高压击穿,就会导致零部件停止工作,轻则导致汽车抛锚、整车漏电,重则可能会引起汽车自燃。新能源汽车在材料的选择上除了绝缘耐压、防腐蚀,还需要考虑阻燃性。
目前,世界各国没有统一的车用电压标准,各大新能源汽车企业采用的电压各有不同。类似比亚迪这样的车企采用低、中、高多个电压平台的新能源车,高压电压可达690V,而瞬间脉冲可达800V以上。因此,如果不采用阻燃材料,一旦电压击穿或遇高温,可导致整车漏电或自燃等事故。因此,阻燃材料成为了电池模组的包壳首选。塑料壳体具有较好的成本优势以及综合性能,是目前发展动力电池壳体的主要发展材料。在对动力电池提出了明确的阻燃要求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如中航锂电、博世、雷天等,开始采用阻燃塑料做电池壳体。
充电设施的标准目前也尚不完全一致。由于不同电动汽车的电压平台不同,再加上接口、通讯协议等技术因素的不同,这直接导致了桩与桩之间不能互联互通,而且车桩不匹配的问题非常突出。充电设施包括充电桩、高压线、高压接插件和充电枪等高压部件。其重要性与车内的动力电池一样,都需要考虑充电的阻燃性、安全性等方面。根据目前国内发布的充电设施的标准和要求,我们对充电桩和充电枪外壳、插座插头以及内部的高压线束的阻燃材料进行了整理,并列举了目前充电设施的产品,对相应的材料性能特点进行分析。
电器连接件如继电器、高压接插件等都需要添加阻燃材料,这是基本要求。接插件金属端子需要插拔次数多,还要求寿命要长,以免老化断裂耐热。目前常见的材料主要有PBT、PA等材料。
我国在高聚物(各种塑料包括工程塑料)的阻燃中,主要是以用量少、阻燃效率高且适应性广的添加型溴系阻燃剂为主。溴系中多溴二苯醚(PBD PO)在燃烧时会产生有毒致癌的多溴代苯并烷(PBDD)和多溴代苯并呋喃(PBDF),而且卤素阻燃剂在燃烧时生成大量的烟和有毒且具腐蚀性的气体,可导致单纯由火所不能引起的电路系统开关和其它金属物件的腐蚀及对人体呼吸道和其它器官造成危害的严重缺点。
目前我国也在针对汽车内饰件制定新的防火标准,意见稿已经发出来,在保留GB8410的基础上,增加了垂直燃烧、氧指数、烟密度等几个指标。增加烟密度指标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火灾发生时,人多数是被烟气窒息而死。但是,国标仍没有考虑烟气毒性。
人们日益重视环保、安全、健康问题,各国也把环保型阻燃材料作为重点开发和研究对象。国家标准也会愈加完善和严格,随之而来的是,车用的阻燃材料往环保与多元化方向发展。
2、如果你维修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在维修工位上车辆前舱(发动机机舱)发生火灾事故,你将如何进行处理?
首先,你要判断火势。如果火势比较小。你可以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快速灭火。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以最快速度,戴绝缘手套拔掉检修开关。防止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如果火势较大。要尽快将车辆隔离,防止烧到隔壁车辆或维修车间。人员尽量远离,防止人员危险。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采纳。
3、夏季来临,又一国产新能源汽车“自燃”,电动车安全强制标准出台
夏季来临,多地气温超过了30度,有的地方甚至超过了35度。夏季高温天气,对于新能源汽车也是一场考验。
本月初的时候,一辆国产MPV在充电站充电的时候,车辆底盘突然开始冒黑烟,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车辆底部就燃起了熊熊大火,停在旁边的5台汽车也受到波及,其中有三辆被烧得只剩个车架。
这次电动车起火是因为车辆充电引起的,如果采用快充模式充电,加上高温天气,电池很容易出现过热,严重的则会起火自燃。
离这起电动车充电引起的起火事故过去还没多久,近日,又有一辆国产新能源汽车“自燃”,与前面那起因充电而起火自燃的情况不同,这回是一辆广汽新能源埃安S,停在路边停车位上,也没有充电,在没有任何操作的情况下,突然自己起火烧了起来。
这辆广汽埃安S起火后燃烧速度也非常快,一分钟左右的时间,车辆底部、车头就冒起了滚滚浓烟,火势猛烈。旁边车位隔了一米多宽的奥迪A6轿车,也受到了波及。好在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及时扑灭了大火,阻止了火势的进一步蔓延,旁边的凯迪拉克SUV也得以幸免。
关于这辆广汽埃安S起火自燃的原因,厂家的回复是正在了解,目前起火原因不明。不过参考以前特斯拉、蔚来等自燃的情况,电池内部短路、电池过热的概率比较大。还有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就是夏季除了高温,还有暴雨天气,如果路面积水过深,浸泡了车辆电池,如果电池密封不好,内部就极易损坏,最终发生起火自燃。
近几年,随着新能源纯电动车汽车的普及,电动车保有量的增加,电动车起火自燃的事故也时有发生,也让许多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产生了质疑。我国新能源汽车要想继续发展,做大做强,安全性、可靠性的问题就必须解决。
为了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解决好电动车安全性、可靠性的问题,避免类似起火、自燃的情况,5月13日,《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对新能源电动车从整车、电车、电动客车三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三项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间给了各大车企大半年的时间调整、升级产品,届时,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将不能上市销售。只有在严格的标准之下,厂家才会投入更多的资源攻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良性有序的发展。如果不能解决电动车安全性、可靠性的问题,新能源汽车代替燃油车,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新能源电动汽车着火怎么办?
新能源汽车着火了就只能让它烧了,不能靠近灭火那样太危险了。
5、各类电动汽车起火事件都有哪些?
各类电动汽车起火事件都有:
1、2017年6月11日凌晨3时左右,山东省日照市一辆特斯拉撞击护栏后发生火灾。
2、2019年4月21日晚8时许,上海徐汇区裕德路泰德花苑小区地下车库内,一辆特斯拉轿车突然冒出白烟。
3、2019年4月24日,武汉一辆比亚迪E5起火。
4、2019年5月16日和6月14日,蔚来ES8分别在上海、武汉市再次出现自燃事件。
(5)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燃赔偿案例扩展资料:
2019年8月18日,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发布《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大数据安全监管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今年5月以来,在发生起火事故的新能源汽车(已查明着火时的车辆状态)中,41%的车辆处在行驶状态、40%的车辆处在静置状态、19%的车辆处在充电状态。
《报告》显示,今年5月以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发现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79起,涉及车辆96辆。其中,47辆事故车辆接入国家监管平台,28起事故在发生前10天内国家监管平台已进行预警提醒。
79起安全事故中,65%的事故车辆为乘用车、28%的事故车辆为专用车、7%的事故车辆为客车。从动力电池类型看,86%的事故车辆使用三元锂离子电池、7%的事故车辆使用磷酸铁锂电池、7%的事故车辆电池类型不确定。
在已查明着火原因的车辆中,58%的车辆起火源于电池问题,19%的车辆起火源于碰撞问题,还有部分车辆的起火原因源于浸水、零部件故障、使用问题等原因。
6、电动汽车自燃保险和厂商到底谁改赔偿?
近年来电动车自燃的事件让消费者质疑电动车的安全性。对于那些自家的电动车自燃的消费者来说,是要找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厂商索赔呢?今天我们就来仔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车辆的产品质量不过关
如果一台新能源车型,在保修期内发生了自燃。而车主并没有对这台车的线路进行改装,或者是加装等行为。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找到电动车的生产厂商,对厂商说这是由于电动车本身的质量引发的自燃事故,要求索赔。其实很多电动车厂商对电动车的核心部件例如电池都有6~8年的保质期。按照三包法的规定,厂商就应该对新能源车型负责。
二、外部因素
如果消费者在投保的时候选择了自燃险,并且对这台新能源车没有任何改装的情况下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将会根据车辆的损坏程度做出相应的赔偿。在这时候需要提醒消费者,即便是买了自燃险,在电动车发生火灾的时候,也需要打119报警。保险公司一般要有火警的出警证明才能进行索赔。
三、电动车的使用
作为消费者来说,平常使用电动车的时候就应该按照正常的流程操作。并且不要在车内改装线路或者是家装大功率的用品,以免发生自燃事故。
7、新能源电动汽车会着火吗?
可以肯定的是汽油车的起火效率是要超过新能源汽车的,我们以比较有名气的版特斯拉为例在2018年我们国家拥有的权特斯拉是4.5万台,而发生自燃的概率约为万分之一点一。而汽油车在的起火数据自能从几年前来看,在前几年的时候新能源汽车比较少,从上海整体的车辆自燃事故来看,在10年的时候,上海汽油车就自燃概率达到了万分只三点一六,这样的数据在现在燃油车技术增大的同时也有着一点上涨。数据显示,以2018年为例全国有51起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跟生产上百万的新能源汽车相对,只占非常小的比重。
8、如果你维修的 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在维修工位上车辆前舱发生火灾你如何处理?
您好,使用干粉灭火器这样比较安全,如果是在充电的汽车的情况一定需要先把电源给断掉。希望对你有帮助
9、2017新能源电动汽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判定
机动车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里十分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在此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于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损害的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此,按此规定,能充分保护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是对那种主张“撞了白撞”的有力回击。该法第76条还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里虽有过错责任的体现,但从“减轻”一词来看,仍不失为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应当以适应无过错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可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