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汽车是不是传销
不是传销,国家目前都在扶持这一块。请采纳,谢谢!
2、我有个同事在株洲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公司工作,说那边缺人,叫我过去搞研发。是传销吗?
晕,有多少人挤破脑壳想进南车进不去,有机会有关系进,你还犹豫?
铁道部下就南车和北车两个集团,电动汽车股份公司属于南车的孙子辈公司。这是国企来的,绝对不是什么传销。
给你个网址www.teg.cn,这是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的网址。成员企业就包括电动汽车公司。
研发属于技术工种,待遇在内地算是不错的了。你随便一搜就大把关于南车的新闻。
3、电动车200元让你介绍4个人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新能源电动车咋样,是传销吗
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种的三个标准鉴别这个企业是否涉嫌传销。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此条例,可到商务部官网查询该企业是否经商务部批准并获得直销许可证。如果没有,那么就可以确定这是传销行为,属于违法。
5、志道电动汽车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从名字是看不出来的,必须要看是否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规定就是传销。规定如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6、天地之中新能源汽车是传销吗
一、传销(非法的)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拉人头)
二、传销不合法,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7、如何警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新骗局?
近期,老家一位许久不联系的朋友向我咨询了一个投资问题。在这个县城里,有人开始兜售以新能源汽车和车联网技术为旗号的“投资”。其模式比较简单,也是缴纳入会费成为会员,同时发展其他会员获取提成。这种模式让我立即想到了“传销”,在对这家注册在广州的企业进行了仔细的摸底之后,几乎可以确认这就是一个“传销”的升级版。但令我吃惊的是,新能源汽车和汽车智能网联技术,竟然成为了新骗局的旗号。
然而这并不是个例——新能源汽车最终还是没能成为一方净土,在这个长长的产业链条上,已经出现“各式各样”的骗局,并且还见诸于公开报道上。如果我们把骗局的概念放的比较宽泛,那么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前几年震惊全国的企业骗补——在长达几年的时间中,动辄几亿元、几十亿元的资金被“窃国者”装进私囊,但好在国家通过及时地调查挽救了损失。而在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上涌动着的投资机会和可憧憬的前景,也成为了一些骗子设计新局的“最好的土壤”,它打着实业的旗号,变换出了多种防不胜防的“陷阱”。
在最近一年的公开报道中,这样的案例已经为数不少。比如“中领航科”新能源汽车原始股骗局,这个号称实现了“充电6小时能跑500公里”技术突破的公司,在全国各地售卖“ 一美元一股”的原始股,但最后被证明是一家骗子公司。这样的骗局其实远不止一个,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也成为骗子们盯上的“温床”。
与此类似的还有“国宏汽车骗局”,这是一个传统传销的“升级版”。与传统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不同,该传销组织以投资新能源汽车、镍碳电池为名,打着私募、众筹的旗号,发展下线会员,而私募、众筹均是当下投资新模式,极具迷惑性。同时,新能源汽车也处于发展初期,目前公司成立数量多,投资频繁,掩盖了自身“骗局”的本质,让不少人血本无归。
打着原始股的旗号,以新能源汽车作为幌子,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这种骗局。在山东、河南、四川、广州等地都出现过。一些公司甚至连产品都没有,拿着正规汽车企业生产的产品换掉车标等,就做成“诱饵”进行欺骗。在搜索引擎中随意以“新能源汽车、原始股”等作为关键词,就能看到不少案例。实际上,如果仔细观察,这些骗局有着很多共性。
比如,骗子们深知没有实体的骗局已经很难骗到新人,其往往以伪科学作为幌子,宣传其在核心技术上超前的突破,甚至往往大幅超越当下的最先进水平。他们会塑造一个崭新的概念,并围绕着这个概念进行深加工,吸引不知情的人投资,一些高级的手段甚至能吸引到外行的专业投资人。
在这方面也有一些案例。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火爆,以及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出现,骗局也在概念的包装下诞生。在浙江宁波,一家名为“米粒投资”的公司,就以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欺骗了颇多人士,这家曾经玩转P2P借贷的企业,在国家大力管控该业务之后,“转战”新能源汽车租赁,以完全低于市场价的“超值实惠”方案吸引了不少用户,骗取押金,但最终人去楼空,被宁波公安机关以“非法集资”通缉。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手段都是已经被揭穿的骗局,在新能源汽车这个长长的链条上,还有不少待揭穿的“局中局”,他们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存在。比较让人感慨的是,近期看到一家曾被称之为“PPT造车始祖”的公司,居然获得了百亿元的投资,让人大跌眼镜。一个没有任何技术,甚至只有一个模型的团队,怎么能获得这么多投资呢?一些有着政府背景的资金甚至也加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