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车牌是什么车?哪些城市有绿车牌的车?
绿色车牌是市区专用车。各个城市都有。
2、北京新能源编码序号是什么意思?
北京新能源编码序号是新能源汽车指标首次申请时产生的一个申请编码,这个编码是会改变的,在参加摇号时会有一个申请序号,代表摇号排队的排序,如果没有中签,则自动参加下一轮的摇号,由此产生新的申请序号。
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正式启用。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
(2)2016年4月18日公安部就新能源汽车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号牌体现“绿色环保”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增加了专用标识,应用了新的防伪技术和制作工艺,既可实现区分管理、便于识别,又能彰显新能源特色、技术创新。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
新能源汽车号牌号码增加一位,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号牌号码由5位升为6位,号牌号码容量增大、资源更加丰富,编码规则更加科学合理,可以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新能源汽车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3、根据2016年4月18日实施的最新司法解释,职务侵占100万整,应该按照5年以下还是以上量刑?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100万整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无其他严重情节,单从数额考虑,应当在5年以下量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4、2016年4月18日54天以前是几号?
计算结果
2016年4月18日54天以前是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
5、2016年4月18日以后关于行贿罪的界定
(2012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
第六条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条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外公布。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解释分别对“情节严重”、“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作出具体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也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此外,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但具有以上情形的,也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解释规定,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解释,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解释还规定,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中关于立功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有行贿罪就必然有受贿罪,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行贿罪与受贿罪并不一定会同时存在。我国对行贿罪的处罚还是算比较严厉的,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2016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如下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 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本条第2款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是对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
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向犯,但这两个罪名并不一定会同时出现,也就是说有行贿罪不一定就必然存在受贿罪。
6、中汽协:2019年全国汽车销量下降8.2%,新能源汽车销量下降4%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周一(1月13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汽车产销量在2019年的降幅进一步扩大。
数据显示,去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但从同比情况来看,去年的产销量分别下降7.5%和8.2%。相较2018年,上述降幅分别扩大4.2和5.4个百分点。
中汽协认为,汽车行业转型升级、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及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令行业承受了较大压力,是造成产销量降幅扩大的主因。在上述考察期间,中国汽车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负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乘用车同期产销量降幅大于汽车总体情况。2019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36万辆和2144.4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占汽车产销比重分别达到83%和83.2%,分别低于上年产销量比重的3.4和1.2个百分点。
其中,轿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10.9%和10.7%;SUV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6%和6.3%;MPV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18.1%和20.2%;交叉型乘用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3%和11.7%。
与此同时,商用车产销表现则优于乘用车。2019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36万辆和432.4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销量下降1.1%。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产销也继2018年之后持续下降。去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其中纯电动汽车生产完成102万辆,同比增长3.4%;销售完成97.2万辆,同比下降1.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0万辆和23.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2.5%和14.5%;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33辆和2737辆,同比分别增长85.5%和79.2%。
中汽协副秘书长陈士华称,2019补贴大幅退坡,对生产企业影响很大,整个行业处于亏损状况,很难通过新能源汽车盈利。去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呈现大幅下降态势。
陈士华表示,希望国家下一步继续支持新能源车发展,但不可能继续大幅财政补贴,而是通过税收、使用环节等政策予以引导。消费者对新能源车的认可度没得到确认,对2020年新能源汽车谨慎乐观。
去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在市场所占份额同样经历了同比下滑,SUV车型依然是自主品牌用以与国际竞争对手抗衡的主要产品类型。
中期协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840.7万辆,同比下降15.8%,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39.2%,比上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其中:中国品牌轿车销售204.6万辆,同比下降15.2%,占轿车销售总量的19.9%,比上年同期下降1.1个百分点;中国品牌SUV销售492万辆,同比下降15%,占SUV销售总量的52.6%,比上年同期下降5.4个百分点;中国品牌MPV销售104.1万辆,同比下降21.6%,占MPV销售总量的75.3%,比上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
然而,中国重点企业集团在销量方面的集中度得到了提高。2019年1-12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为2329.4万辆,同比下降6.7%,高于行业增速1.5个百分点。占汽车销售总量的90.4%,高于上年同期1.5个百分点。
此外,中国汽车出口量较2018年同比1.6%,至102.4万辆。其中乘用车出口72.5万辆,同比下降4.3%;商用车出口29.9万辆,同比增长5.7%。
中汽协总结认为,中国汽车工业在过去一年间所经历的调整产生了积极效应,下半年表现出较强的自我恢复能力,行业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同时,汽车行业的发展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从2019年月度产销情况变动趋势看,中国汽车产销状况正逐步趋于好转。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7、纯电动车牌是绿色的吗?
纯电动车牌是绿色的。
8、2016年4月18号至今有多少天。
2016年4月18号至今有458天
9、还有绿色牌照的车?
2016年4月18日,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我国将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公安部交管局设计了新能源汽车号牌式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即日起公众可参与投票。
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 5 个城市率先启动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 12 月 1 日试点首日, 5 个试点城市顺利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办理秩序良好,群众非常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试点期间,对新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在5个试点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将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对已经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的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式号牌。
样式
新能源汽车号牌分为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新能源汽车号牌的外廓尺寸为480mm×140mm,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黄绿双拼色。
新能源汽车号牌体现"绿色环保"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增加了专用标识,应用了新的防伪技术和制作工艺,既可实现区分管理、便于识别,又能彰显新能源特色、技术创新。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新能源汽车号牌号码增加一位,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号牌号码由5位升为6位,号牌号码容量增大、资源更加丰富,编码规则更加科学合理,可以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新能源汽车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