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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10-13 05:18:13

1、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有什么新政策?

2014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两大类:
一、针对购买者的税收政策
1、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
2、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该文件明确指定,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并制定认定标准,如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等等。此后,三部委曾联合制定两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分别见于三部门公告2012年第7号和第25号,只有目录里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征优惠。
3、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二、针对生产厂家的税收政策
1、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按汽缸容量划分为7个档次,1%、3%、5%、9%、12%、25%、40%;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可见,乘用车以汽缸容量为征税依据,不管是否属于新能源,有汽缸就征消费税,没汽缸就免征。
2、增值税
根据《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3、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八节:“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专列了“汽车行业相关技术”,包括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零部件前端技术。这些技术与新能源汽车关联非常紧密,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就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
5、《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6、《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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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新能源汽车是否免征车辆购置税

截至2019年3月,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2)18年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扩展资料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3、新能源汽车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1、2014年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8年元旦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连购置税的公告》提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2、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升温,税收利好政策频现,涵盖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3种类型。

4、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有哪些优惠政策

你好,新能源车辆大多时候就是国家政府给与的补贴,购置税几乎没有什么优惠。

5、2018年至2020年购置新能源汽车有优惠政策吗?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公告强调,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6、新能源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再延长三年吗?

2018年5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新能源车购置税优惠到2020年。

2017年,国产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55.6万余辆,同比增长69%,国产乘用车销量占比2.3%。新能源车企中,江淮汽车去年完成销量2.8万余辆,同比增长53.86%,居国产新能源车企销量前10之列。

2018年,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突破百万大关,达到100.8万辆,同比增长88.5%,高于2017年增速。放眼2019年,在加入插电混动车型的情况下,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的“交锋”会更加复杂,新能源车市场也将呈现一个全面爆发式的增长态势。

(6)18年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扩展资料:

政策利好 2018年新能源销量破百万辆:

一、根据乘联会数据,2018年12月新能源车批发销量为16.0万辆,环比增长19.0%,同比增长79.1%;其中插电混动车型销量同比增长116.0%,纯电动车型同比增长50.0%。1-12月,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为100.8万辆,同比增长88.5%,高于2017年增速。

此外,考虑到1月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尚未调整,2019年1月新能源车产销量有很大概率继续走强。

二、新能源市场的大放异彩,主要是政策务实和企业努力的结果。为补贴降低设置过渡期,并大幅度降低客车、专用车补贴标准,使2018年新能源乘用车实现了高增长,且客车和专用车增速也相对平稳。

此举是汽车产业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提升的合理选择;此外,未来中国和美国、日本、德国的汽车竞争将主要是新能源乘用车的竞争,发展新能源车也是加速实现节能减排和智能网联,并逐步向自动驾驶迈进的产业突破。

三、与此同时,2018年对新能源乘用车实施促进续航里程提升的补贴标准,使乘用车产品在高续航里程化方面的技术实现了突破。到2018年四季度,乘用车A级电动车续航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产品达到了50%左右,实现了整车低能耗和电池性能的综合提升。

四、在2018年新能源车标准提升的设计线路上,2月-6月的过渡期的设置让车企有合理布局和标定新产品的时间周期,加之技术指标提升幅度符合预期、企业对应良好,使新能源车在补贴过渡期和年末新补贴期的销量均保持良好增长特征。

五、值得一提的是,在“双积分”政策的推动下,12月合资企业新能源车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放眼2019年,在加入插电混动车型的情况下,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的“交锋”会更加复杂,新能源车市场也将呈现一个全面爆发式的增长态势。

7、新能源汽车到底有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是否有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据介绍,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正在积极研究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车购税政策。
针对城市中经常用到的电动车,林枫说,这有利于节能减排,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电动汽车不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此外,我国现行车购税政策中在支持发展公共交通方面也有侧重,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购税。

8、国家税务总局: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16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出,针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外贸扩内需四个方面。其中,在稳外贸扩内需方面,将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促进汽车消费。
此外,《指引》还明确提出,对所有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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