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电动新能源 > 城乡电动汽车规章制度

城乡电动汽车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6 03:11:07

1、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严禁带人行驶。

9.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10.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考核评比。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在九点前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开始日期、工作内容、行车线路、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本保管人在每日九点前未领取车辆其他时间将不

再领取。

3.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本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并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本保管人自己解决。

4.节假日或双休钥匙由当天调度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4.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日下班前签写《车辆维护表格》,每周由班长对表格进行检查。

2.每月20日各班组长必须集中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3.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4.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6.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7.充电器内含高压线路,不要擅自拆卸。充电时,充电器上不要覆盖任何物品,应放置于通风处,同时注意防止液体和金属颗粒进入充电器内部,防止跌落与撞击,以免造成损伤。
8.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9.充电时要用配套的专用充电器。因电池配方与工艺不同,对充电器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哪一种充电器充什么品牌的电池可以充满,都不尽相同,所以,不要混用充电器。
10.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电池没电时,应关闭电源骑行。
11.充电时,充电指示灯显示满电时不要立即停止充电,应再浮充2-3小时。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者自己与售车方协商。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零星部件的更换,应由保管人自己动手。
3.正常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过后拿增值税发票由计划统计员代为报销。未经过领导同意私自更换零部件费用个人承担。
4.新车在购买一年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保管人自行解决。
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否则收回使用权。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1.对所使用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零件损失的一次扣掉0.5分。

2.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一次扣除0.5分。

3.车辆造成损失或失窃,由保管人自行负责,一次扣除2分。

3.在车量停放区域骑坐于之上休息,一次扣除0.5分。

4.钥匙既没有按时归还,又没有提前说明,一次扣除0.5分。

5.未办理手续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人自己解决,一次扣除1分。

6.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骑回家)一次扣除1分。

7.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扣除2分。

8.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

9.当遇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可根据事件轻重酌情处理。

10.带人行驶,一次扣除1分。

11.未戴安全帽行驶,一次扣除1分。

12.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2、公司电动车的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严禁带人行驶。

9.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10.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考核评比。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在九点前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开始日期、工作内容、行车线路、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本保管人在每日九点前未领取车辆其他时间将不

再领取。

3.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本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并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本保管人自己解决。

4.节假日或双休钥匙由当天调度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4.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日下班前签写《车辆维护表格》,每周由班长对表格进行检查。

2.每月20日各班组长必须集中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3.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4.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6.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7.充电器内含高压线路,不要擅自拆卸。充电时,充电器上不要覆盖任何物品,应放置于通风处,同时注意防止液体和金属颗粒进入充电器内部,防止跌落与撞击,以免造成损伤。
8.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9.充电时要用配套的专用充电器。因电池配方与工艺不同,对充电器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哪一种充电器充什么品牌的电池可以充满,都不尽相同,所以,不要混用充电器。
10.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电池没电时,应关闭电源骑行。
11.充电时,充电指示灯显示满电时不要立即停止充电,应再浮充2-3小时。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者自己与售车方协商。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零星部件的更换,应由保管人自己动手。
3.正常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过后拿增值税发票由计划统计员代为报销。未经过领导同意私自更换零部件费用个人承担。
4.新车在购买一年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保管人自行解决。
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否则收回使用权。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1.对所使用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零件损失的一次扣掉0.5分。

2.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一次扣除0.5分。

3.车辆造成损失或失窃,由保管人自行负责,一次扣除2分。

3.在车量停放区域骑坐于之上休息,一次扣除0.5分。

4.钥匙既没有按时归还,又没有提前说明,一次扣除0.5分。

5.未办理手续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人自己解决,一次扣除1分。

6.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骑回家)一次扣除1分。

7.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扣除2分。

8.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

9.当遇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可根据事件轻重酌情处理。

10.带人行驶,一次扣除1分。

11.未戴安全帽行驶,一次扣除1分。

12.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3、有没有针对阻挠新能源汽车的对应法规?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2016]1611号】第四条:“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六条:“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第六条第5款明确指出:“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的,……由产权单位抓紧实施改造”。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3)《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第四条第二款:“物业应指定专人积极配合现场勘察,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特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该文件明确规定:“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除此之外,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各单位及个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安装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仅为陕西省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部分):

(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54号)第六条:“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需备案,与物业管理方或电力部门协商落实接入条件后即可建设”。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工程竣工图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电网企业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指定专人配合现场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四条第五款:“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用电,由居民与物业管理方协商一致后,接入小区供电系统,也可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方应该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第四条第八款:“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工程竣工图或指定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电网企业或居民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配合现场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原文链接:https://www.xianjichina.com/news/details_109711.html
来源:贤集网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4、电动车规章制度

电动车是属于非机动车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国家对电动轿车有什么管理政策

新能源电动车 国家政委对电动汽车的管理公告
中国在推行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也是大跨越式的。据了解,在财税政策方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草案配套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该方案规定,未来10年购买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并且在2015年前,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同时到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以扣除。
至201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已扩大到25个,其中6个城市启动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车按3000元/千瓦时进行补贴;
国家发政委“新能源汽车公告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纯电动汽车商业化在农村已经初现雏形,我们不该视而不见。
将来符合国际和符合市场需求的纯电动汽车必定遵守以下几项:1、电动车辆研发制造运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相关法规。整车、零部件性能必须满足国家技术标准和各项具体要求。2、电动车辆是以电为能源,由电动机驱动行驶的,不再产生新的污染,不再产生易燃、易爆之隐患。3、电动车辆储能用的电池必须是无污染、环保型的。且具有耐久的寿命,具备超快充电(2-3C以上电流)的功能。车辆根据用途确定一次充电之续行里程,以此装置够用电量的电池组,充分利用公用充电站超快充电以延长续行里程。4、电动机组应有高效率的能量转换。刹车、减速之能量的直接利用和回收,力求车辆之综合能源利用的高效率。5、根据车辆用途和行驶场合设定最高车速,且不得超过交通法规的限定值,以合理选择电动机的功率和配置电池组容量。6、车辆驾驶操作,控制简单有效、工作可靠,确保行车安全。7、机械、电气装置耐用少维修。车辆运营之费用低廉。8、以目标市场需求为依据,提供实用、合适车型满足之,力求做到技术、经济、实用、功能诸方面的综合统一。
 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所从事的电动车事业符合“天道”。只要抓住时机,科学发展,即可实现“大有”,集大成,让陆地方舟电动车跨过四大洲、五大洋,驰骋全球!以真正实现“环保共同行动,还地球一个蓝色天空”的理想! 电动车 新能源电动汽车 电动巡逻车
以上资讯由陆地方舟提供:http://www.greenwheel.com.cn/

6、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安全方面,国家都有哪些规定?

结合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和制造厂商生产数目过剩的数以百万相计的新能源汽车,显然前后供应量无法达到平衡,以此为背景不难看出国家在近期会提高新建新能源电动汽车工厂的门槛、并对其生产资质进行考察。
尽管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起初目标是节能、低碳、减排、环保,但是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新能源电动汽车所带来的电池消耗和电池污染在某种方面上甚至超过了燃油类汽车所带来的污染。所以针对此类情况,国家会对2017年WTO官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分析,并以此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回收法,这方面如果得到实施,那么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厂商就必须严格要求自身汽车电力供给方面的问题。
同时为了能够让新能源电动汽车在行驶中更加安全,国家将对其进行不同于传统汽车的安全检测,除去汽车正面100%、40%碰撞,新能源电动汽车还要应国家要求进行电气安全的附加审核。不得不说C—NCAP新车测试的加入,让很多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有些措手不及,以此为代表的应对措施只能是——马不停蹄的对汽车测试做全面完善。
最后除去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安全新规,国家还将下调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购车补贴和度电补贴,这项新规的存在不仅仅意味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将面临更大的资金链压力,还可能让很多的消费群体流失。
总之较2017年新能源电动汽车方面的政策来看,2018年国家所出台的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新规确实比之前更加全面了。

7、电动汽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吗?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汽车销售规章制度
汽车4s店规章制度
汽车美容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规章制度
汽车俱乐部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最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国家汽车报废标准

8、汽车公司规章制度

一、管理宗旨及服务理念
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思想,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职工思想中牢固树立起“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都没有错”的服务理念,使汽车队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层楼。
二、汽车队管理规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热情接待用户,热情周到的为用户服务,不能推迟或提前出车时间,按要求准时、准点出车,不得在为用户服务时谋取个人私利;
2、全体职工有权向领导反映自己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应认真听取意见并积极解决,应本着为全体职工着想的服务思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说明情况,沟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影响出车;
3、车队以队委会为中心,努力抓好车队管理,抓好安全运输,努力抓好增产节约,努力增创经济效益,要重点抓好全体员工的服务态度,对违章违纪,违反各项规定的问题决不迂就姑息,领导和队委应严于律己,模范遵纪;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车队要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和交警部门的有关文件,并根据车队行车情况抓好及时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晚上7:30为车队的安全例会学习时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迟到;
5、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如没有任务,上班时应到车队报到或清洗所驾车辆,扫库房,在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时间,并能做到有任务时及时上岗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不得以手机信号不好为由而影响正常工作。
(二)、车辆管理
1、逐车建立健全的车辆技术档案,经常保持车辆装备齐全,性能良好,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合理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和交通条例,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采取驾驶员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车辆的良好习惯,使驾驶员对自己所驾车况心中有数;
3、认真执行保修制度,制定维修计划,车辆的维修原则上只在定点维修厂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厂家维修车辆必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修理,并实行换新配件交旧件的维修制度;
4、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按各车分别统计各种油耗、过路过桥、停车、维修、出车补助等费用;
5、制定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在车辆出厂时的标准油耗的基础上按各车使用的年限计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数,凡经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年终视情况增加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奖金系数,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车辆的维修标准,即按公里计算车辆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数。凡年终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并有节余者视情况增加年终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年终奖金系数。大修费用由接待运输公司另行统一安排,一切维修发票需经接待运输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准报销,维修标准表格附后;
7、驾驶员的出车因考虑到我院南北两院的具体问题,而车辆又分别存放于两院暂不执行统一调度,但出车必须由驾驶员及时填写出车日志,以便接待运输公司及时撑握车辆动态和统计各种数据申报加班补贴;
8、凡驾驶员私人用车或其他部门私人用车(即无偿使用),必须先向接待运输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其全部费用由出车人自己负担,事故后果自负。
(三)、业务费的提取和出车补贴、加班费的标准
1、为更好地发挥客车及货车空闲时间的经济效益,拓宽运输创收途径,凡为车队提供客、货运信息(院外为主)承揽客货运业务的人员(含本公司职工),按所提供业务量金额的5%提取业务费,
2、车队驾驶员每月补贴按小车、大货、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计算,加班费每天10元,由车队统一造表,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审批核发,
(四)、奖罚制度
1、凡每月行驶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驶公里每公里发放0.01元的安全奖,每月在公里补贴中一同发放,反之则扣发当月安全奖。
2、驾驶员在行车和工作后得到用户或单位反馈到车队或总公司极力表扬一次的,车队当月给予20元奖金,反之则当月扣发20元,年终累计受总公司反馈表扬三次以上者,年终给予优秀驾驶员奖,另行发放奖金。
3、年终经接待运输公司统计数据各种油耗,维修未超过车队所订标准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发放节约奖200一500元,反之扣减。
4、车队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凡能准时到会参加的同志每月发加班费10元,如是正常出车则需上报当月当日的出车单证明并提前请假,否则罚款10元。
5、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车,扣发当月基础奖金,经教育不改者作解聘处理。
6、员工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实一次扣款20元,群众意见反应大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7、完成出车任务后未及时将车入库者每次扣款10元。
8、驾驶员违章扣证、两证遣失,所需费用自理。
9、驾驶员(含公司及队领导)在行车途中发生事故,根据责任计算赔款,全部责任的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部分赔款的35%,主要责任的25%,次要责任的15%,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
10、驾驶员发生事故,经理和队长负责驾驶员赔款的5%。
11.车辆夜不归队、被盗、主车驾驶员未经批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者,扣发当月10%的岗位津贴,一切后果自负.


与城乡电动汽车规章制度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