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是机动车吗,法规上是怎么判定的?
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所以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结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统统判定为摩托车。
可以结合事故电动车的情况进行判定是否属于机动车。同时打官司要准备的东西有许多,例如:证明所开的车不是机动车等等,建议委托律师。能否打赢需要看法院的权责划分。
(1)电动汽车定性扩展资料
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又名电驱车。电动车分为交流电动车和直流电动车。通常说的电动车是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车辆。
2018年5月17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公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
2、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支持把电动三轮车认定为机动车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都可以认定以下四种情形的电动车是机动车:
①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②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
③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④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电动三轮车(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于2009年6月25日发布,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项标准将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
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12修改版:
客车安全性
加严了客车侧倾稳定性要求;规定车长大于9米的客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应装子午线轮胎(其中校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还应装无内胎子午线轮胎)。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所有轮胎不允许使用翻新胎。
私人乘用车
乘用车和小于等于7吨的货车,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永久保持、可从车外清晰识读车内车辆识别代号的标识。
摩托车重新定义
将部分长着摩托车样子、速度并不慢的代步“电动自行车”纳入了轻便摩托车的管理范畴。如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综合大于4kW的摩托车,均称为普通摩托车。
3、电动自行车怎么就被定性为机动车了呢?
一:从2012年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二:所以电动自行车到底算不算机动车,要根据电动车的时速及本身自重来划分。
三: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
4、现在两轮电动车能定性吗?
两轮电动车能定性吗?现在有国标和非国标
5、电动车非法营运是怎样定性的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最高可处十万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电动车定性三无产品如何处理
严禁上路,使用,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按照机动车处理。
7、中国对电动三轮车的定性
目前对电动三轮车没制定国家标准,所以各地对电动三轮车管理有争议[属机动车与还是非机动车?],因为电动三轮车没有生产许可证,无法上牌照,有的地区可以上路行驶,有的地区部分禁止[老年代步电动三轮车、送小孩上学的电动三轮车可以上路行驶,送快递、送菜、送液化气等禁止用电动三轮车——交警会扣车。],也有的地区全面禁止,所以管理相当混乱。全国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厂家也很多,在市场上占有率较高[价格也较高]的是金彭牌,属中国驰名商标。
8、有车牌有交管所核发的电动车牌照,怎么到了交警队却定性为机动车了。
电动车国家新标准,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个标准只要推行,意味着消费者手中的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摇身一变就成了电动摩托车,只有过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大关后,才能合法上路。
9、电动车撞摩托车,摩托车有驾照,但是没保险,定性怎么定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既然汽车是一种非常普及的交通工具回,天天在路上跑,大小事故也答总是时有发生的。而说起事故,最冤的估计就是被人撞了,还得赔别人钱了!但别说,这种事情还真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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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动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鉴定为机动车
根据2010年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追究责任。首先按照国家标准判定其为机动车:一看有无脚蹬,二看时速,三看重量。后两者有专门机构鉴定。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及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可分类为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案例:
任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沿威海经区珠海路行驶,与丛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任某受伤,且两车均有损坏。
经交警认定,任某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行等违法行为,丛某则属于超速行驶,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后来,丛某因多次向任某索要车辆维修费未果而将其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依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决,任某赔偿丛某车辆维修费2200元。宣判后,任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所骑的三轮车是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不应按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认定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规定,以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任某主张自己车辆不属于机动车,但却未提交相应证据能够证实,所以交警部门对车辆性质的认定并无不当,最终驳回任某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