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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车壳检验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04 19:32:08

1、谁有纯电动汽车pack的试验大纲和标准啊,发我下啊,谢谢.

在电动汽车发展的过程中,原来使用的电锁,第二档是用明亮的灯光,第二个目的是要增加一倍的电池的转换(因为当时是一组36V电池对两块电池的设计跑多远,很多车。脚下下一组,一组第二轮斗式座椅上的桶型座椅的细胞群)的

发展到现在仅饶是(不是说电动车会不会有什么备用电源,那是骗人的),当不用时,停住了第一块破碎。有用,但十几年前在那里的模具。

2、电动汽车的检验规则有哪些?这些具体的规则是什么?

如果复所有试样在全部试验中都合格制,试样视作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果有一个试样在某一项试验中不合格,该项试验及对其试验结果可能已发生影响的前项或前几项试验应在另一组 3 个试样上重复
进行,复试时,所有这3个试样均应试验合格。

3、曲面钣金件,如汽车钣金,还有曲面ABS塑料件,如电动车外壳,生产出来怎么检验尺寸合格不合格?????

据我所知电动车行业目前都标准都是乱的!出厂都时候基本上是目测这个只是属于在国内比较大都一些厂家;其他都基本上不检测!

4、电动汽车出厂检验项目及设备有哪些?

电动汽车出厂检验项目及设备有‍制动系,行驶系,传动系,换档操纵机构,油门机构调试,及其他。
目前,电动汽车还处于初期研发和运营阶段,根本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汽车的检测也不全面。
电动汽车(BEV)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由于对环境影响相对传统汽车较小,其前景被广泛看好,但当前技术尚不成熟。
工作原理:蓄电池——电流——电力调节器——电动机——动力传动系统——驱动汽车行驶(Road)。

5、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电动道路车辆用 铅酸蓄电池 "GB/T18332.1-2001
QC/T 742-2006 "
电动道路车辆用 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GB/T18332.2-2001
QC/T 744-2006 "
电动道路车辆用锂离子蓄电池 "GB/Z18333.1-2001
QC/T743-2006"
电动道路车辆用 锌空气蓄电池 GB/T18333.2-2001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GB/T 18488.1-2006
GB/T 18488.2-2006"
电动汽车用仪表 GB/T19836-2005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 4094-1999
GB/T 4094.2-2005"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 GB/T18387-2008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8384.1-2001
GB/T 18384.2-2001
GB/T 18384.3-2001"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19751-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GB/T19755-2005

6、求文档: 《关于规范电动汽车的四项标准》

电动汽车国家标准不止四项,好像都 有20个个呢,下面的地址 可以 找到相关的标准,你参考参考!
标准编号:GB/T 18384.1-2001
标准名称: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Electric vchicles-Safety specification-Part 1:On-board energy storage
实施日期:2001-1-2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驱动系统车载储能装置的安全要求,从而确保使用者和车辆周围环境的安全。本标准适用于车载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低于660V(AC)或1000V(DC)(依据GB 156的规定)的电动乘用车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电动商用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电动汽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

7、电动汽车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你好,建议你最好去找相关专业人士咨询下或直接到电动汽车官网查下,谢谢,望采纳!

8、电动车检验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本标准适用于在浙江省境内生产并在省内销售和外省生产在浙江省销售的电动自行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565-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T 1274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QB 1880-1993 自行车 车架
3 安全技术要求
3.1 最高车速
电动自行车额定电压下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3.2 制动性能
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 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
3.3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
3.3.1 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
a)重物落下:按规定的方法试验时,组合件上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组合件前、后轴中心线之间的永久变形不应超过40mm。
b)组合件落下:按规定的方法试验时,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
3.3.2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
将车架/前叉组合件安装在专用振动试验机上进行垂直上、下振动试验,在规定的振动次数内,车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3.4 把立管静负荷
按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把立管不允许断裂。
3.5 充电器抗电强度
充电器在常温状态下电源输入端与外壳之间、电源输入端与输出端承受交流3750V,历时1min后无闪烁或击穿现象。
3.6 充电器温升
外壳温升不大于55K。
3.7 整车质量(重量)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50kg.
3.8 制动装置
建议前轮使用鼓闸(铝轮)或悬臂闸(钢丝轮),后轮使用鼓闸或随动闸,刹车线直径不小于1.8mm 。
3.9 其余安全技术要求
其余安全技术要求按GB 17761-1999中5.1.3、5.1.4、5.1.5、5.1.7、5.2.3.1、5.2.3.2、5.2.3.4、5.2.3.5、5.2.4.1、5.2.4.2、5.2.4.3、5.2.5、5.2.6.1、5.2.6.2、5.2.7、5.2.8.1、5.2.8.2、5.2.8.3、5.2.8.5、5.2.8.6、5.3.1、5.3.2、5.3.3、5.3.4、5.5、5.6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本章所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应符合GB/T 12742的有关规定。电器装置的检测用仪表,其精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测功计的精度应不低于1%;直流电源的纹波系数应不大于5%;声级计精度为±1dB;测速表精度小于0.1%。
4.1 最高车速试验(电助动的不进行本试验)
4.1.1 试验条件
a)骑行者质量(重量):75kg,不足75 kg者应加配重至75kg;
b)试验环境:温度为-5℃~30℃,风速不大于3m/s,试验时应避免雨、雪天气;
c)试验路面: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
d)对装有可调、可拆式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先拆除限速装置或调节到最高车速,并在蓄电池处于额定电压时进行检测(注:电池处于额定电压值24V、36V、48V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km/h;充足电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4km/h。目前通用的测试方法因人、环境和仪器等因素引起的测试结果误差确定为+1km。)
4.1.2 试验方法(一)
a)在试验跑道上设置100m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骑行区,电动自行车在电动骑行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成全部加速过程,达到其最高车速,并以此速度通过测试区间;
b)用秒表测定电动自行车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
c)按公式(1)计算最高车速:
V=720/t -------------------------- (1)
式中:V-----最高车速, km/h
t-----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s;
d)该项试验应连续往返电动骑行两次,取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4.1.3 试验方法(二)
a) 在一定间距内(2m)前后各放置1条压带,当车辆在路面通过时,先后闭合两个开关,作为时间传输信号,当车辆通过压带时,压带发出信号,车辆通过两个压带时,输出信号分别是时间开始输入信号和时间终止信号,于是形成通过的时间,压带路试仪根据两条压带的间距,计算出速度,经过连续往返两次骑行,取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注意受试车应在辅助行使区间完成全部加速过程。
b) 按公式(2)计算行驶速度:
V=3.6L/t -------------------------- (2)
式中:V-----行驶速度, km/h;
t-----通过测试区间所需时间,s;
L-----两根压带间的距离,m
4.1.4 仲裁检验方法
试验方法(一)为仲裁检验方法。
4.2 制动性能试验
按GB 3565-1993第22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3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试验
4.3.1 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试验
按GB 3565-1993中25.1和25.2的规定进行试验。
4.3.2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试验
a) 按QB 1880-1993中6.4.2的规定进行试验;
b) 电动机和蓄电池安装在车架上的电动自行车,应包含这两个部件进行试验。如影响试验的正常进行,可在相应部位加配重。
4.4 把立管静负荷试验
按GB 3565-1993中24.1.2的规定进行试验。
4.5 充电器抗电强度试验
充电器在常温状态下,电源输入端与外壳之间、电源输入端与输出端承受交流3750V,频率50Hz历时1min后无闪烁或击穿现象。
4.6 充电器温升试验
4.6.1 试验条件
温度:25℃。
4.6.2 试验方法
温升试验时,充电器水平放置在4mm厚的黑色胶板上,充电器周围20cm空间内无遮挡,试验场地为不通风的情况下。开始试验时,充电器温度应已经达到稳定,用点温计测量充电器外壳六个面上的温度,其最高温升应符合3.6条的技术要求。
4.7 整车质量(重量)测定
将整车(含蓄电池)放在磅秤上称其质量(重量)。
4.8 制动装置
采用目测和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4.9 其余安全技术要求的试验
其余安全技术要求的试验按GB 17761-1999中 6.1.3、6.1.4、6.1.5、6.1.7、6.2.3.1、6.2.3.2、6.2.3.4、6.2.3.5、6.2.4.1、6.2.4.2、6.2.4.3、6.2.5、6.2.6.1、6.2.6.2、6.2.7、6.2.8.1、6.2.8.2、6.2.8.3、6.2.8.5、6.2.8.6、6.3.1、6.3.2、6.3.3、6.3.4、6.5、6.6的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电动自行车的检验
电动自行车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包括周期检验、鉴定检验)。
5.2 电动自行车出厂要求
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方能出厂。
5.3 检验周期和样本
5.3.1 出厂检验
按批进行逐辆检验。
5.3.2 周期检验
a) 年产万辆以上者,每季度抽检一次;
b) 年产万辆以下者,每半年抽检一次;
c) 样本数量:四辆整车。
5.3.3 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只有在新产品鉴定时进行。样本数量:四辆整车。
5.4 检验项目和数量
5.4.1 出厂检验、周期检验和鉴定检验项目见附录A。
5.4.2 出厂检验项目采用逐辆检验。周期检验和鉴定检验中的车架/前叉冲击强度、振动强度、电动机功率、车轮静负荷等项目检验一个样本,其余项目均检验两个样本。
5.5 判定方法
5.5.1 项目分类
本检验规则将所有的项目分为: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具体划分见附表。
5.5.2 出厂检验
根据附表的出厂检验项目,出厂产品均须达到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按供需双方合同规定。
5.5.3 型式检验
5.5.3.1项目合格判定条件
须以受检的样本数全部合格方判定为项目合格。
5.5.3.2 型式检验的结果符合下列各条,则判为合格。
a)否决项目应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
b)重要项目应有十三项以上(包括十三项)达到本标准要求;
c)一般项目应有八项以上(包括八项)达到本标准要求。
5.5.3.3复验条件
若按5.5.3.2条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如符合下列条件者,允许加倍抽检一次。复验产品的评判方法见5.5.3.2条。
a)否决项目应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
b)重要项目应有五项以下(包括五项)未达到本标准要求;
c)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累计出现八项以下(包括八项)未达到本标准要求。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检验项目和数量
表B.1检验项目和数量
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 本标准条款 出厂检验 周期检验 鉴定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否决项目 最高车速 3.1 4.1 × √ √
制动性能 3.2 4.2 × √ √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 3.3 4.3 × √ √
把立管静负荷 3.4 4.4 × √ √
充电器抗电强度 3.5 4.5 × √ √
充电器温升 3.6 4.6 × √ √

重要项目 整车重量 3.7 4.7 × √ √
脚踏行驶能力 3.9 GB 17761
第6.1.3 × √ √
续行里程 3.9 GB 17761
第6.1.4 × √ √
最大骑行噪声 3.9 GB 17761
第6.1.5 × √ √
电动机功率 3.9 GB 17761
第6.1.7 × √ √
把立管力矩 3.9 GB 17761
第6.2.3.2 × √ √
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 3.9 GB 17761
第6.2.3.4 × √ √
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 3.9 GB 17761
第6.2.3.5 × √ √
车轮静负荷 3.9 GB 17761
第6.2.4.1 × √ √
车轮夹紧力 3.9 GB 17761
第6.2.4.2 × √ √
脚蹬间隙 3.9 GB 17761
第6.2.5 ×
√ √
鞍座调节夹紧强度 3.9 GB 17761
第6.2.6.2 × √ √
绝缘性能 3.9 GB 17761
第6.2.8.2 √ √ √
制动断电装置 3.9 GB 17761
第6.2.8.5 √ √ √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3.9 GB 17761
第6.2.8.6 √ √ √
整车道路行驶要求 3.9 GB 17761
第6.5 × △ √
表B.1(续)
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 本标准条款 出厂检验 周期检验 鉴定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一般项目 把立管安全线 3.9 GB 17761
第6.2.3.1 × √ √
轮胎宽度 3.9 GB 17761
第6.2.4.3 × √ √
鞍管安全线 3.9 GB 17761
第6.2.6.1 × √ √
反射器和鸣号装置 3.9 GB 17761
第6.2.7 × √ √
电器装置 3.9 GB 17761
第6.2.8.1 × √ √
蓄电池密封性 3.9 GB 17761
第6.2.8.3 × √ √
总体要求 3.9 GB 17761
第6.3.1 √ √ √
轮辋径向、端面圆跳动量 3.9 GB 17761
第6.3.2 × √ √
前、后轮辋与前叉、车架平、立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 3.9 GB 17761
第6.3.3 × √ √
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 3.9 GB 17761
第6.3.4 × √ √
说明书的要求 3.9 GB 17761
第6.6 √ √ √
制动装置 3.8 4.8 × √ √
注:√为必须检查的项目;△为按需要进行检查的项目;×为不需要进行检查的项目。

9、电动汽车的中国技术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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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EV)、混动车(HEV)的各种核心技术,如电池、电机、逆变器、可充电电池、充电器等 日本很厉害,尤其是电池基础技术!
AutoCTO汽车学院总结,发展电动汽车必须解决好4个方面的关键技术:电池技术、电机驱动及其控制技术、电动汽车整车技术以及能量管理技术。  
电池是电动汽车的动力源泉,也是一直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关键因素。电动汽车用电池的主要性能指标是比能量(E)、能量密度(Ed)、比功率(P)、循环寿命(L)和成本(C)等。要使电动汽车能与燃油汽车相竞争,关键就是要开发出比能量高、比功率大、使用寿命长的高效电池。
电动机与驱动系统是电动汽车的关键部件,要使电动汽车有良好的使用性能,驱动电机应具有调速范围宽、转速高、启动转矩大、体积小、质量小、效率高且有动态制动强和能量回馈等特性。电动汽车用电动机主要有直流电动机(DCM)、感应电动机(IM)、永磁无刷电动机(PMBLM)和开关磁阻电动机(SRM)4类。
能量管理系统是电动汽车的智能核心。一辆设计优良的电动汽车,除了有良好的机械性能、电驱动性能、选择适当的能量源(即电池)外,还应该有一套协调各个功能部分工作的能量管理系统,它的作用是检测单个电池或电池组的荷电状态,并根据各种传感信息,包括力、加减速命令、行驶路况、蓄电池工况、环境温度等,合理地调配和使用有限的车载能量;它还能够根据电池组的使用情况和充放电历史选择最佳充电方式,以尽可能延长电池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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