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电动新能源 >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管理办法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12 03:37:53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电瓶车如何冲电

首先,物业管理条例没有你说的这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是规范行业行为的准则

你可以考虑去修理自行车的地方充电

或者一楼商铺,也不贵

2、2016年平均月工资多少算是国家的标准

一、《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指导相关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国家充电标准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7930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T 20234等三项标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
状态: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该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国内销售的电动汽车和充电桩将采用统一的接口和传输标准,这将方便广大的电动汽车用户,并有利于我国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
四、《第一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名单》
状态:专家在做评审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为那些有实力、有技术的进入者创造条件,允许他们进入到纯电动汽车生产领域,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
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细则》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为完成充电基础设施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中提出的总目标,国家将对充电设施加大补贴力度。
六、《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
状态:正待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该办法将建立一个更为完整的,以积分管理为基础的,有奖有惩的燃料消耗管理制度。中国汽车产业优胜劣汰,产业重组的进程将大大加速,有较强研发能力、重视节能减排的企业将获得极大地发展机遇。这也将成为主机厂积极研发、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强劲推力。
七、《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引导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不合格企业或将被淘汰。
”十二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即将结束,马上将迎来了”十三五“,这一阶段是新能源汽车发展最关键的一年。为了完成2020年500万辆的推广目标,我们预测”十三五“期间,国家将会出台一大波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届时,新能源汽车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

3、公司电动车的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严禁带人行驶。

9.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10.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考核评比。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在九点前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开始日期、工作内容、行车线路、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本保管人在每日九点前未领取车辆其他时间将不

再领取。

3.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本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并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本保管人自己解决。

4.节假日或双休钥匙由当天调度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4.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日下班前签写《车辆维护表格》,每周由班长对表格进行检查。

2.每月20日各班组长必须集中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3.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4.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6.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7.充电器内含高压线路,不要擅自拆卸。充电时,充电器上不要覆盖任何物品,应放置于通风处,同时注意防止液体和金属颗粒进入充电器内部,防止跌落与撞击,以免造成损伤。
8.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9.充电时要用配套的专用充电器。因电池配方与工艺不同,对充电器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哪一种充电器充什么品牌的电池可以充满,都不尽相同,所以,不要混用充电器。
10.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电池没电时,应关闭电源骑行。
11.充电时,充电指示灯显示满电时不要立即停止充电,应再浮充2-3小时。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者自己与售车方协商。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零星部件的更换,应由保管人自己动手。
3.正常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过后拿增值税发票由计划统计员代为报销。未经过领导同意私自更换零部件费用个人承担。
4.新车在购买一年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保管人自行解决。
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否则收回使用权。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1.对所使用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零件损失的一次扣掉0.5分。

2.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一次扣除0.5分。

3.车辆造成损失或失窃,由保管人自行负责,一次扣除2分。

3.在车量停放区域骑坐于之上休息,一次扣除0.5分。

4.钥匙既没有按时归还,又没有提前说明,一次扣除0.5分。

5.未办理手续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人自己解决,一次扣除1分。

6.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骑回家)一次扣除1分。

7.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扣除2分。

8.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

9.当遇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可根据事件轻重酌情处理。

10.带人行驶,一次扣除1分。

11.未戴安全帽行驶,一次扣除1分。

12.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4、北京违反限号怎么处罚

交管部门对违反《通告》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将处100元罚款。对违反禁令标志,或者既违反禁令标志又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的,除罚款100元外,记3分。交管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如外地车辆高峰进入五环内,就属于违反禁令标志,将受到罚款又罚分的处罚。而对于北京车辆而言,如果只是违反单双号限行只会罚款不会扣分。

(4)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五、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参考资料: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_车辆按尾号限行交管措施解读

5、电动车充电设备不能放在室内吗,违反消防条例

电动车充电设备不能放在室内,有火灾隐患。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第三条、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5)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管理办法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6、我是工厂管理的,员工反映工厂停车棚里面没地方给电动车充电,有什么好的办法?

你是搞管理的,这就是你该做该管的。可以向厂领导反映并提出你的处理意见。我认为应该尽快装电线病装多个插座以方便员工。如果你厂效益好,这充电就当福利了;如果负担不了,那就派人手登记收费(按时计费)。

7、国家对电动车管理规定

国家级别的暂时未出台,但是以山东省为例的诸多市级有出台地方管理条例,有新闻报道说国家即将出台。

8、电动车充电桩,管理停放规范

停放标语,可以写成,为了业主的安全,保障电动车充电安全,不丢失,为了解决小区内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扯电线充电等问题方面出发写标语就行了。

电动车停放规范,主要还是根据电动车使用者个人素质有点关系。有条件的话,希望能建立几个或者一个电动车车棚,地面上画上停车线。这样比较好。停放规范最主要还是来定一个相对的规矩,一来对业主有好处,二来对物业管理也解决不少的问题。

烁飞电动车充电桩大概保护小区10路充电桩,20路充电桩,智能充电插座,景观型充电桩,可支持IC卡,投币式,微支付等方式。


与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管理办法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