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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征收消费税

发布时间:2020-12-28 09:35:25

1、生产电动汽车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明确规定:汽车(税目)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由此可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2、车辆购置税税率多少

3、电动车不征消费税。( )√ ×

是的。电动车不征收消费税。
为扶持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电动汽车不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4、影响汽车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汽车需求的九大因素:

(一)商品或服务价格

 一般而言,汽车后市场商品的价格与汽车后市场的需求量成反方向变动,即价格越高,需求越少,反之则反是。 

(二)汽车合理密度、汽车合理容量

汽车合理密度:

一个国家或城市的汽车合理密度是指汽车在一个国家或城市行驶时不太发生堵车时的密度。如果超过汽车的合理密度,该国家或城市就会经常发生堵车现象。

一个国家或城市的汽车合理密度与一个国家或城市的公路总里程成正比,与一个国家或城市的人口总数、汽车平均长度成反比。 由于一个国家或城市的公路总里程、人口总数、汽车平均长度都是变动的,因此,一个国家或城市的汽车合理密度也是变动的。

汽车合理容量。

一个国家或城市的汽车合理容量是指汽车在一个国家或城市行驶时不太发生堵车时的容量。如果超过汽车的合理容量,汽车增长的空间就不大了,汽车后市场基本上就将进入饱和状态了。  

(三)汽车保有量

 汽车保有量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城市已经拥有汽车的数量。汽车保有量决定了汽车后市场的现实需求量。

(四)消费者的收入水平

 当消费者的收入提高时,会增加对汽车装饰、汽车改装的需求量。

(五)汽油、电力的价格

 汽油、电力是与汽车后市场最相关的商品,当汽油价格、电价上涨时,对汽车和电动汽车的需求量会下降,对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会下降。

(六)消费者的偏好

 当车主对某种商品的偏好程度增强时,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相反,当车主对某种商品的偏好程度减弱时,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减少。

(七)国家政策导向

 当对汽车的消费税增加时,对汽车的需求量就减少,相应对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就下降。

(八)消费者的预期

 当车主预期未来的收入将上升时,将增加对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现期需求,反之则会减少对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现期需求。

(九)人口因素

 由于城市化建设或者移民等因素,当一个城市的人口增加时,该城市的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就会上升。

5、摩托车的购置税怎么计算(收)的?

购置税的税率为10% ,但要减去一个增值税,

首先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发票价格/(1+17%)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车辆的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税价格)乘以10%

如果是5000元,纳税额=5000/(1+17%) X10%=427元

(5)电动汽车征收消费税扩展资料:

摩托车征收对象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6、生产电动汽车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专明确规定:汽车(税属目)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由此可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7、生产电动汽车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内》(财税[2006]33号)中明确规定容:汽车(税目)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由此可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8、关于购买电动汽车缴纳消费税

我们国家这方面的规定都好像不是很健全!现在买电动汽车哪里还有交什么税的啊。

9、电动车消费税率是多少?

没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 目 税率 (税额) 计税单位 范 围 说 明 一、烟  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 1.甲类卷烟 45%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 2.乙类卷烟 40%     卷烟。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五万支)折算。指每大箱(五万支)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甲类卷烟从1994年1月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3.雪茄烟 40%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 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 25%       1.粮食白酒  25%    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薯类白酒 15%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 240元 吨 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 220元 吨 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5.其他酒 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 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 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护肤护发品 已改动   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火局 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浴液、发胶、摩丝及其他护肤护发品。 自1999年1月1日起,除对香皂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依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外,其他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统一由17%降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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