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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新能源汽车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05 13:57:27

1、新能源汽车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1、2014年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8年元旦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连购置税的公告》提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2、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升温,税收利好政策频现,涵盖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3种类型。

2、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税收政策

2014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两大类:
一、针对购买者的税收政策
1、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
2、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该文件明确指定,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并制定认定标准,如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等等。此后,三部委曾联合制定两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分别见于三部门公告2012年第7号和第25号,只有目录里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征优惠。
3、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二、针对生产厂家的税收政策
1、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按汽缸容量划分为7个档次,1%、3%、5%、9%、12%、25%、40%;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可见,乘用车以汽缸容量为征税依据,不管是否属于新能源,有汽缸就征消费税,没汽缸就免征。
2、增值税
根据《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3、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八节:“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专列了“汽车行业相关技术”,包括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零部件前端技术。这些技术与新能源汽车关联非常紧密,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就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
5、《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6、《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八节

3、新能源汽车到底有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2014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两大类:
一、针对购买者的税收政策
1、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
2、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该文件明确指定,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并制定认定标准,如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等等。此后,三部委曾联合制定两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分别见于三部门公告2012年第7号和第25号,只有目录里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征优惠。
3、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二、针对生产厂家的税收政策
1、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按汽缸容量划分为7个档次,1%、3%、5%、9%、12%、25%、40%;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可见,乘用车以汽缸容量为征税依据,不管是否属于新能源,有汽缸就征消费税,没汽缸就免征。
2、增值税
根据《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3、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八节:“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专列了“汽车行业相关技术”,包括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零部件前端技术。这些技术与新能源汽车关联非常紧密,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就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
5、《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6、《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八节

4、能源汽车公司今年才收到2019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从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纳税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以下称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情形,应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无需缴纳增值税。

5、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有什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么?

继日前明确在北京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后,财政部进一步发文确认了中央财政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的对象和标准,其中购车补贴标准最高的为最大电功率比50%以上的燃料电池公交客车,每辆车可获60万元的推广补助。
燃料电池车补贴最高
财政部、科技部此前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
财政部日前发文明确了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将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
此次财政支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
具体来看,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中,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可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据福田汽车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传统公交客车根据不同配置的每台售价在30万元至80万元之间,混合动力客车的售价为100-150万元左右;根据平均购车补贴30万元计算,混合动力客车的实际售价为70万-120万元之间,与传统客车的高端配置价格相当。
新能源客车将率先受益
财政部通知还指出,示范推广单位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确定示范推广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新能源公交客车需求主要来自各级政府,相关上市公司受到政策推动,有望在2年左右的时间内产生实际收益,而新能源乘用车仅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产业化和产生实际业绩仍有待时日。
新能源客车将在国家“十城千辆”计划的推动下加快产业化。其中福田汽车在新能源客车开发领域较为领先,且福田汽车地处北京,此前已获得北京公交公司承诺2009年800辆混合动力客车和底盘的订单,优势较为明显。
另外,财政部还发文规定,补贴车型必须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其中混合动力乘用车和轻型商务车与同类传统车型相比节油率必须达到5%以上,混合动力客车节油率必须达到10%以上。
零部件方面,生产企业对动力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不低于3年或15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
参见:http://hi.baidu.com/macchinetta/blog/item/151011caeeba7781c91768ed.html

6、新能源汽车购销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已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惠及购买者与生产厂家。本文从免购置税、免车船税以及企业如何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角度,进行解读。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
从购买者角度,免购置税、免车船税、增值税(2013年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可作进项抵扣)、部分城市免摇号、免限号、免停车费(存地方政策差异);
从生产厂家角度,免征消费税(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以汽缸容量为征收依据,分7档)、不对中央财政补贴征收增值税、低税率企业所得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者,按照15%优惠)
免购置税
1、何为购置费
购置费是车价扣除增值税后金额的10%
计算公式是:购置费=购车发票价/1.17×10%;对于进口车,购置费数额是车价(含关税和消费税)的10%。
目前国产新能源汽车(15-30万区间)在扣除国家补贴及地方补贴后,售价基本处于10余万元。按此计算,购买新能源车最低可免掉近1.5万元。
2、免购置税依据
★★现行制度适用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车型已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免购置税条件
★★指导文件
2014.8.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015.1.30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车辆要求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说明及流程
★★主管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授权中机中心受理及审查)
1)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基本条件
1)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
3)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免车船税
1、何为车船税(各地有差异)
车船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
对于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180-4500元)。
2、免车船税纳入依据
车型已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免车船税条件
★★指导文件
2015.5.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车辆要求
★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免征车船税
★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车船税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7、国家为什么要取消新能源汽车增值税优惠?

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承担了保障能源安全、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使命,是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重要路径。自2009年起,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接连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政策超过200项,为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产业政策,尤其是补贴政策的强力拉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猛。然而,成也补贴败也补贴,受补贴大幅退坡影响,自2019年7月起,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剧烈下挫,至今已是七连跌,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出现10年来的首次下滑。今年一开年,新能源车市依然延续低迷势头,1月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55.4%和54.4%。

如果没有变化,2021年起,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全面取消。根据目前的技术进步及成本下降速度判断,到2021年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成本也难以与燃油车成本持平。若2021年现行的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政策全面取消,将导致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有较大幅度反弹,市场受挫更加严重。如何保证补贴取消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稳定发展,确保汽车行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实现,未来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的设计仍是关键。

通过对中外汽车财税政策的全面对比可以发现,我国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在税收结构、税率标准和征税环节三个方面与多数发达国家有较大差异。税收结构方面,我国汽车购置与保有税负过高,抑制消费需求,而大多数发达国家则对车辆征税较轻、对燃料使用征税较重;税率标准方面,我国汽车消费税、车船税以排量为标准,但排量与油耗、碳排放并不存在严格的换算关系,而欧洲国家多参考碳排放制定汽车税收;征税环节方面,消费税实行价内税,作为隐形税种并不能给消费者带来切身感受,对绿色消费的引导作用不强。

针对上述财税政策的优化空间,利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对财税政策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购置税减免对降低新能源汽车的购置成本具有较大作用,而免征车船税可以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保有成本,政策的效果和可行性都较强,建议补贴取消后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和车船税。虽然自2019年4月起,汽车行业增值税率已下调至13%,但相比于燃油车,成本更高的新能源汽车需缴纳的增值税也较高。奥地利、冰岛、挪威等国家免征电动汽车增值税,土耳其最高可减免电动车增值税的90%,因此我国可以考虑将新能源汽车增值税率进一步下调至10%。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与同等级燃油车的差距,参考美国联邦政府的抵税政策以及加州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个人所得税抵免政策,我国可对购买纯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抵免其购车价格10%的个人所得税,抵免税额的上限为2.5万元;对购买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抵免其购车价格5%的个人所得税,抵免税额的上限为1万元。在减免购置税与车船税的基础上,叠加增值税降档与个税抵免政策,可基本消除补贴取消造成的新能源汽车售价反弹。

总的来说,针对补贴取消后的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设计,应继续减免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降档增值税,抵免个税,以优化税收结构;税率标准方面,购置税与消费税税率标准可加入油耗或CO2排放等因素,增强税收与节能环保之间的关联性;消费税征收环节可考虑零售环节,以提高消费者对税收差距的感知度。最终,短期内可稳定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长期可推动新能源汽车良好发展。

8、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有什么新政策?

2014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两大类:
一、针对购买者的税收政策
1、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
2、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该文件明确指定,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并制定认定标准,如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等等。此后,三部委曾联合制定两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分别见于三部门公告2012年第7号和第25号,只有目录里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征优惠。
3、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二、针对生产厂家的税收政策
1、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按汽缸容量划分为7个档次,1%、3%、5%、9%、12%、25%、40%;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可见,乘用车以汽缸容量为征税依据,不管是否属于新能源,有汽缸就征消费税,没汽缸就免征。
2、增值税
根据《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3、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八节:“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专列了“汽车行业相关技术”,包括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零部件前端技术。这些技术与新能源汽车关联非常紧密,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就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
5、《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6、《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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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对于经销商销售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交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财政部、科技部此前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其他城市未明确 规定


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