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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规范

发布时间:2021-06-18 19:55:55

1、什么是充电桩,充电桩建设要求标准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

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

充电桩(栓)能实现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可以作为市民购电终端。同时为提高公共充电桩(栓)的效率和实用性,今后将陆续增加一桩(栓)多充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功能。

(1)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规范扩展资料

种类

按安装方式分

可分为落地式充电桩、挂壁式充电桩。落地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不靠近墙体的停车位。挂壁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靠近墙体的停车位。

按安装地点分

按照安装地点,可分为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 公共充电桩是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库)结合停车泊位,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桩。 专用充电桩是建设单位(企业)自有停车场(库),为单位(企业)内部人员使用的充电桩。

自用充电桩是建设在个人自有车位(库),为私人用户提供充电的充电桩。 充电桩一般结合停车场(库)的停车位建设。安装在户外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安装在户内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2。

2、新能源充电桩的验收标准是什么?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9年年底,公共桩有45万个,私人桩95万个,总保有量约140万个,车桩比专提高到3.2:1左右属水平,预计充电桩的建设速度将呈现高速态势。但相关标准规范滞后于产业的发展,迄今为止仍然没有统一、权威的充电桩现场验收检测规范,因此新的标准要求不断出台。
充电桩的验收和一般的产品检测不同,产品检测是针对具体的充电桩产品,现场验收检测则是跨了产品检测和工程验收两个范围。现场验收应是对已安装好、具备正常运营条件的充电桩进行,包括充电桩本身、供电连接、接地连接、通信控制、监控平台、使用环境等。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测试依据标准

NB/T 33008.2-2018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08.2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试验条件、检验仪器、检验规则、检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准适用于交流充电桩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验收等。标准规定了交流充电桩的充电功能、通信方式、安全防护、电磁兼容等检测方法与检测要求,是目前市面上投入运营的充电桩必须过检的权威标准。

3、充电桩安装标准

(1)变电所设置安全屏障、警示标志、安全信号灯和警铃。

(2)在高压配电内室、变容压器室外或变电所安全同一栏上悬挂“停止、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警告标志必须面向围栏外面。

(3) 高压配电装置应有明显的操作说明。设备接地点应有明显标志。

(4)房间内应有明显的“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标志。

(5)变配电设备的布置设计应便于安装、运行、搬运、维护、试验和监测。



(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规范扩展资料:

充电桩的性能特点:

1、倒计时显示,开机后自动关机。

2、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保护电路。

3、它易于安装和使用。可与220伏交流电源配套安装使用。

4、电子货币计算,及时了解收入情况,更方便合作经营管理。

5、智能CPU货币识别系统,具有防钓鱼货币、防伪货币和防触电功能。

6、全方位语音导航,便于指示和操作

7、输出电压和电流显示。

4、DB34 T 5075-2017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技术标准

“锂电池”,是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1912年锂金属电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并研究。20世纪70年代时,M. S. Whittingham提出并开始研究锂离子电池。由于锂金属的化学特性非常活泼,使得锂金属的加工、保存、使用,对环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锂电池长期没有得到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锂电池已经成为了主流。锂电池大致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不含有金属态的锂,并且是可以充电的。可充电电池的第五代产品锂金属电池在1996年诞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电率和性能价格比均优于锂离子电池。由于其自身的高技术要求限制,现在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的公司在生产这种锂金属电池。

5、充电桩的安装标准是什么?

如下两种不同的充电桩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交流式

交流充电桩(栓)技术要求:

1、环境条件要求

① 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 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 安装地点:户外;

⑤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 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 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 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 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 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

⑦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3、电源要求

① 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 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 频率:50Hz±2Hz;

④ 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4、电气要求

① 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 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 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 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 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 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6、安全防护功能

①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8、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 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 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 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9、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10、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 GB/T 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 9 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11、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12、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 3972009中表2规定;

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二、直流式

a) 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 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 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 最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 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 实现智能IC管理;

g) 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 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 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 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 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 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 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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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的使用--电动汽车发展

修建充电站和小型充电桩等设施,也可以把现有一些分布过密的加油站改建成充电站。这种充电站外形类似加油站,但投资成本仅为普通加油站的10%,并且安全要求比加油站低。

1、日本

在日本,与各汽车厂商产生密切伙伴关系的是日本最大电力公司东电。不久前,它成功开发大型快速充电器,使得充电时间大大缩短,进一步提高了日本普及使用电动车的可能性。东电指出,每10分钟完整充电,所能行驶的路程是60公里。

为了方便驾驶人上街时也能充电,就必须通过一项大型的基础设备建设工程来推动。与此同时,东电也宣布基于“环保”、“经济”等考虑,将引进3000辆电动车作为营业、服务用途。

每设立一个充电器所需费用是400万日元。该公司准备在日本的超市停车场、便利店及邮政局等公共场所内陆续建设充电器设备。使得人们在下车购物,办事时就可让汽车补充电源。日本汽车业界认为,电动车适合都市型驾驶,预计只要充电基础设备齐全,很快就会被一般消费者接受。

2、欧洲

法国资助电动汽车及其零部件长期创新,以法国电力公司为主导电力公司每年编制1.1亿以上法郎预算(占该公司营业收入0.05%),投入电池、充电器的研发,在巴黎设有几百个充电器,凡重要停车场都设有充电器,配置电动汽车充电的专用插头。

德国也规划在5年内免除电动汽车税及重量税;企业研制电动汽车可享受5年免税大部分充电站(68%)完全免费,少部分收取充电费或停车费。

3、中国

2009年4月,日产汽车与中国工信部建成合作关系。日产汽车将为工信部提供电动汽车发展的相关信息,制定包括电池充电网络建立和维护、促进电动汽车大规模使用的综合规划。武汉将成为日产汽车在国内推行其零排放汽车计划的首个试点,今后武汉必须沿用日产的标准,这将确立日产在电动车竞争中的主导地位。

2009年7月14日据深圳传来的消息,未来该市可能会采购比亚迪30辆双模电动车作为出租车。根据此前比亚迪的介绍,这款F3双模电动车的百公里耗电为16度,大约为9元。比亚迪一位负责人士表示,比亚迪已经在深圳建设一批充电桩来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题,但是范围只限于深圳主城区附近。

安徽省地方性政策也指出,未来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一律购买安徽省产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实行登记管理,减免新能源汽车的各种税费,对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给予支持。

2015年7月,青海首座光储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投运。据悉,光储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为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度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为永久性充电站。该充电站集成了光伏发电、智能充电桩、储能电池等多项先进技术,突破了光伏电站无法在夜间为电动汽车充电的瓶颈。

光储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光伏装机容量35千瓦,日发电量约200度,储能装机容量150千瓦时,有充电桩12座,可为国内外各主流品牌电动汽车提供直流快充、交流慢充服务。目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在西宁、海北、海南地区建成9个充电站,架设10千伏线路7.2千米,安装高压环网柜一台、变压器15台、7千瓦慢充电桩32台、40千瓦快充电桩36台,100千瓦快充电桩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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