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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电动汽车标准法规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7-16 12:22:19

1、关于苏州市电动车上牌的有关规定:大家有什么看法!

上牌的也要注意了,现在有专门偷电瓶车牌照的。警察查时,一般看见有牌照的就不拦了。

2、工信部:推进新能源车、智能网联车关键标准出台

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与《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新能源车标准化要点》与《智能网联车标准化要点》),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的标准化与阶段性任务作出了批示。

其中《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完成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标准的技术审查,开展在用电动汽车安全性能评价方法及测试规程相关标准的预研;?完成纯电动汽车能耗与续驶里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耗试验方法标准的制定?,并履行报批程序;推动纯电动汽车和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修订立项。

除此之外,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中还将深化国际化交流合作,具体为积极参与全球技术法规协调、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以及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等,积极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标准“走出去”。

《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推进汽车智能化标准制定。完成驾驶员注意力监控系统、商用车车道保持辅助系统等标准制定;加快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汽车夜视系统、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自动驾驶功能场地测试方法等标准的立项;开展抬头显示系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仿真和实际道路测试方法、自动驾驶人机交互系统等标准预研并申请立项;在牵头起草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国际标准同时,启动我国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3、四轮电动车行驶需要驾驶证吗?如何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四轮电动车不仅没有相关驾照,而且是不允许上路的。

现在行驶在路面上的所谓“四轮电动车”没有登记注册,属非法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按此法律概念,道路上行驶的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均属机动车范畴。

但这些车辆不在国家生产目录内,属于不合格的机动车,车辆管理部门无法对其注册登记、核发号牌。

四个轮子已经不属于纯自动车范畴,必须上牌的前提该车企生产的车型是否有国家目录,是否属于合法生产,如果合法生产,你得上牌,如果上牌你就得拥有驾驶证。

拓展资料: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参考资料: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电动车能上得上牌照,就证明它不会超速吗?符合国家规定吗?

能上牌照,就是在上牌照前检测符合规定的.
否则超过20公里的速度,就是属于机动车范畴了.
若是上牌照后自己私自改装,那么是另外一回事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您要是再想驾驶电动车,可能就要办驾照、上保险了。据了解,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当然,不是说目前所有的电动自行车以后都变身机动车了。规定表示,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能力,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也就是电动自行车)不纳入机动车管理

5、电动车法律法规有哪些?

阐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力二轮车,不包括电动汽车等。一、电动车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一、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除此以外的,都属机动车。 

二、哪些电动车属非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属非机动车,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即可认定为非机动车。其他的电动车,均属机动车。 

三、为什么要弄清楚电动车的属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都不一样。主要区别有:(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投保交强险、登记上牌、驾驶人需要持有驾驶证;非机动车无此要求。(二)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地方,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三)发生交通事故时,法律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比例有所照顾,即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责任时,机动车一方分别承担80%、60%、40%、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正常责任比例上多10%)。

四、电动车是否需要登记上牌: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目前尚无规定需要登记上牌 ,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且称之为超标电动车,依法应当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即需要投交强险,取得行驶证、号牌后才能上路。但由于我国特殊国情,超标电动车市场的庞大需求,大量的超标电动车被生产、销售,已成泛滥之势,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以及工商部门在源头上未能制止,公安机关对已经投入的超标电动车难以实施有效管理。这些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因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条件,无法上牌,目前厦门对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现象,一般不按无牌机动车处罚,即只警告,不罚款。但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要按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去判断事故责任。

6、电动车法律法规

阐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力二轮车,不包括电动汽车等。一、电动车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除此以外的,都属机动车。

二、哪些电动车属非机动车
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属非机动车。
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即可认定为非机动车。其他的电动车,均属机动车。

三、为什么要弄清楚电动车的属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都不一样。主要区别有:(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投保交强险、登记上牌、驾驶人需要持有驾驶证;非机动车无此要求。(二)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地方,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三)发生交通事故时,法律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比例有所照顾,即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责任时,机动车一方分别承担80%、60%、40%、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正常责任比例上多10%)。

四、电动车是否需要登记上牌
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目前尚无规定需要登记上牌。
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且称之为超标电动车,依法应当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即需要投交强险,取得行驶证、号牌后才能上路。但由于我国特殊国情,超标电动车市场的庞大需求,大量的超标电动车被生产、销售,已成泛滥之势,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以及工商部门在源头上未能制止,公安机关对已经投入的超标电动车难以实施有效管理。这些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因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条件,无法上牌。
目前厦门对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现象,一般不按无牌机动车处罚,即只警告,不罚款。但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要按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去判断事故责任。

五、骑电动车是否需要考驾驶证
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
骑超标电动车,需要持有准驾车型为摩托车(E)或轻便摩托车(F)的驾驶证。其中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电动车,必须持有准驾为E的驾驶证。

7、电动车怎样判断超标还是没超标?最新国家标准是怎样的?

这边说是要实行新国标了,这边要登记要上牌规矩一大推,不守规矩就罚款多少多少,可到现在旧国标的车还在生产还在卖!既然是超标的东西,不好的东西就停止制造生产不让卖不就得了!真是让人觉得恶心!就像香烟盒子上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尽扯淡!搞不拎清的玩意,死一边去吧,傻逼

8、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测试有国家标准吗?

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如火如荼,但是产品品质和用户体验却不尽如人意。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受市场规模、成本控制所限,缺乏系统性的研发设计生产和测试评价体系,导致产品质量一致性、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未达到市场及消费者的实际要求,如何在市场大规模化启动的重要时期,优化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测试评价体系,成为了行业和企业的关注焦点。
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主办、常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协办的第四届“国际电动汽车及关键部件测评研讨会”在江苏常州召开。本届会议以“测试评价助推产品技术升级”为主题,围绕整车、动力电池系统、驱动系统、充电系统四大技术领域,从新能源汽车检测测试工况、企业及产品准入政策法规、整车主客观实证测评、新能源车辆安全运行监控等话题展开深度研讨。
一、中国认监委官员王昆就国内绿色汽车产品自愿性认证与合格评定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发表了讲话。
中国认监委官员王昆
从促进产业升级、消费引领、公共服务的角度,目前都需要建立一种权威的产品测评制度。根据近几年开展的各种测试评价的制度来看,总体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也存在着缺乏统一的规范监管、没有有效保证测评公正性和有效性等问题。另外,有一些测评制度技术水平不高,同时,互认程度不足,还面临着地方性、人为性的行业壁垒,缺乏开放的透明度,给社会公众的认知带来混乱。
调动和发挥第三方技术机构和企业的主观能动性,采用第三方认证评价和企业自我评价的方式,则可以建立灵活、多元、合格的评定管理制度。
对于像电动汽车这样的新兴战略产业而言,需要第三方技术机构的协同监管,因为这类产品技术性非常复杂,从全要素的角度开展电动汽车等级评价制度非常必要,但是单从政府的行政监管方面可能无法实现这种有效的监管,未来会出现更多第三方技术机构,从技术和管理上协同监管。
二、在“整车级测试评价技术”方面,中汽中心资深首席专家李孟良介绍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监测工况研究与开发中的中国工况实际行使数据采集监控与分析平台的研究。
中汽中心专家李孟良
中国工况信息系统的整体框架包括两部分,即基于数据库的架构部分和分布式文件系统部分,前者用于即时的计算和查询,后者用于大数据存储、分析等复杂的运算。通过中国工况信息化系统的监控情况,可以直观的监控到受监控地区的车辆整体信息、定位信息、车辆运行轨迹和参数的动态回放等,由此可以研究车辆运行中关于车速、电压、电流等关键数据的实时状态。
在工况平台开发的过程中,有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提出了对新能源汽车实现安全监控的想法,以及对关键零部件运行特征进行分析的需求,事实上我们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专属功能,也实施了电动汽车的动力系统监控,通过该平台实时监控新能源汽车电池状态,判断电池安全,评估电池级别,分析充电行为,评价充电设施布局等。以此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推进电池梯次利用。
三、在“动力电池系统测试评价技术”方面,部分专家以动力电池不同产品层级切入,结合实际案例和研发性测评产品介绍了动力电池系统,并重点分析国内动力电池系统热安全管理技术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不足,以及关键核心技术分析。从可靠性、日历寿命评价和耦合特性三个特性介绍企业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分析发展不足之处并提出发展趋势。
中汽中心新能源试验室主任王芳
充电安全与很多因素相关,包括充电设施、车量监控平台、电动汽车本身、BMS等,同时中间充电接口以及通讯协议也是非常重要的,每个环节都环环相扣,每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严重的事故。
因此必须充分了解电芯的基本情况,附加设计科学的电池管理系统,最后加上对系统的保护,这样就能在一个电芯发生失控的时候,起到减缓系统发生热失控的速度。我们不能要求电池不发生热失控,只是希望在发生安全事故之前,车上的人员可以有足够的逃生时间,这是我们所要求的安全理念。
四、在“充电系统测试评价技术”方面,部分企业代表结合充电基础设施和充电系统关键产品,介绍了企业未来发展布局、相关测试评价体系方法以及实际产品案例分析,探讨充电系统技术瓶颈及未来发展趋势。
苏州智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家彤介绍了当前充电连接应用方面出现的问题,他认为由于参与多方的责任与配合不明朗,由此出现了争执不休的责任推诿与互相抱怨。
设备企业认为是车辆端插座的问题,插拔力太紧降低了用户体验,插拔力太松又使接口容易烧蚀,因此车辆端应承担主要责任;接口企业又认为设备企业要求的线太长,安装不当,同时车辆设计及接口安装位置也有问题,运营企业在操作上也有不当之处;另外整车企业和运营用户也将出现的问题推向其他三方。
针对出现的问题,参与各方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通力合作,才能实现安全及互联互通。设备企业应该选用有应用经验、质量可靠的供应商,设计线束及连接器保护结构,及时隔离问题部件,定期维护保养;整车企业应做到在车辆插座方面注意安装角度、位置,合理固定布线等;运营用户应该让设备的线长尽量缩短,因为线越长隐患越大,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方便操作;最后,接口单位要严格遵从各项接口标准要求,严格把控充电接口和产品质量,做好产品应用监管及售后服务。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仅依靠政府的支持,根源还在于产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部件产品须经过科学系统的设计研发和测试验证,已经成为行业共识。

9、在华举办重要国际学术会议

(一)第十二届国际盐湖会议

由中国地质科学院主办、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和国土资源部盐湖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承办的第十二届国际盐湖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至18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来自10余个国家的30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钟自然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会议主题为“未来盐湖,全球可持续性研究与发展”,会后组织了青海盐湖和山西运城盐湖野外地质考察。

(二)蛇绿岩、地幔作用和有关矿床国际学术研讨会

2014年4月14日至15日,由大陆构造与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办的“蛇绿岩、地幔作用及其相关矿床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20余名国际知名专家应邀在会议上做学术报告。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研出席了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钟自然局长在第十二届国际盐湖会议开幕式上致辞

第十二届国际盐湖会议与会人员合影

蛇绿岩、地幔作用和有关矿床国际学术研讨会与会人员合影

(三)第十四届国际矿床成因协会大会

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国际矿床成因协会主办,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云南省地质调查局承办的第十四届国际矿床成因协会大会于2014年8月19日至2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来自18个国家的75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王研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主题为“矿产资源:发现与利用”,包括大型—超大型矿床成矿作用、斑岩型铜金矿床成矿作用、矽卡岩型矿床和铁氧化物—铜—金(IOCG)型矿床、卡林型金矿、三稀金属矿床成矿作用等全球矿床学研究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19个领域热点议题。大会共收到822篇学术论文摘要。会后组织了云南、贵州、山东及江西等4省和老挝(8条路线)的野外地质考察。

国际矿床成因协会主席毛景文研究员发言

第十四届国际矿床成因协会大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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