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2、国内新能源车保有量达381万台,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应该如何规范?
随着大批新能源汽车的淘汰,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具有多大规模、如何监管?
从国产特斯拉Model3、索尼Vision-S等车型中,我们可以看出新能源市场的火热前景。但是在享受新科技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关注新能源汽车可能带来的危害。据悉截至2019年底,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就达到了381万辆,而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如今已经到了淘汰的边缘,动力电池的回收成为了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毕竟动力电池内含有较多的有毒金属和有价金属。
梯次利用成为了动力电池回收的第一道防线,与传统的铅酸电池相比,退役下来的磷酸铁锂电池在循环寿命、能源密度方面都更有优势。以2018年的数据为例,新的磷酸铁锂电池的价格大约在1.1-1.2元/Wh,而可用于梯次利用的电池回购价格为0.35元/Wh左右,可见磷酸铁锂电池存在一定的回收价值。而三元锂电池内富含有价金属,通常可以直接拆解回收。比如三元锂电池中镍、钴、锂的含量大约为12%、3%、1.9%,显著高于我国开发利用的有价金属矿产资源。
按照6年的使用周期,2014年产的动力电池预计将在2020年集中进入回收利用周期。预计2020年我国将产生约24万吨退役锂离子电池、2022年将产生53万吨退役锂离子电池。按照1.23GWh/万吨计算,2020年退役的锂离子电池容量高达29.5GWh。如果按照0.2元/Wh的回收价格,2020年动力电池回收的市场规模将高达59亿元人民币,接近百亿规模指日可待。
当然有关部门一直在不断完善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关规则。比如深圳规定在深圳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应按照20元/kWh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资金。对于按照要求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而2020年1月2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明确了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的布局与项目选址;技术、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安全生产、人身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强调了动力电池回收的信息可溯源,防止对环境产生危害。
关于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你觉得应该从哪些方面抓起?对于这个即将达到百亿级的市场,你有什么创业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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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能源汽车电瓶销毁资质能办吗?
暂且还不能,一般会6~8年保修的。
由于电池污染性太大,后期国家会有相关政策出台的。
4、目前新能源汽车电池报废后如何处理的?
新能源车电池报废后会采取阶梯利用和拆解回收两种方式。1.阶梯利用目前常见的专新能源车电池在报废时,通属常还有60%以上的储能能力,如果直接拆解回收太过浪费。这些动力电池可以给不太讲究电池性能的企业使用,比如发电站的储能电池、居民楼的储能电池、应急电源储能等。这种阶梯化的再利用可以使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得到充分利用。2.拆解回收阶梯利用完之后,就需要对动力电池进行拆解回收。以前的铅酸电池污染较大,相比之下现在主流的磷酸铁锂电池就要环保许多。其中不含汞、镉、铅等毒害性较大的重金属元素,磷、酸、铁、锂元素都可以回收再利用。不过三元锂电池的电解液还是有污染的,需要经过多道无害化处理才能排入河流。
5、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补贴叠加吗
为认真做好深圳市电动车补贴工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5日发出了《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并规定,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补助方式包括购置补贴、一次性充电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购置补贴:
一次性充电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
2.纯电动专用车、货车。对载重3吨及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对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专属充电站的交流、直流充电设备均给予补贴,对其他充电站(桩)仅补贴交流充电设备;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注:专属充电站为在集中场地内,建设总功率不低于400KW,(威尔芙节能机油www.ukwef.cn)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和租赁车等营运车辆的比例不低于70%的充电站,须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对于在我市备案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已备案的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每千瓦时20元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市财政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
对于有运营牌照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和使用当年奖励指标购买纯电动出租车的,在享受其他纯电动乘用车补贴的基础上,且出租车企业保证纯电动出租车月租不高于燃油车的前提下,给予到期更新车辆一次性营运(购车环节)补贴11.08万元。
对于提前将燃油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辆的有偿牌照出租车,在享受到期更新车辆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再给予提前更新补贴,补贴标准为:剩余年限应计提折旧额×80%,且最高不超过3.2万元。
为保持推广力度基本一致,对于在2015年将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且获得5.58万元更新补助的,再给予一次性营运(购车环节)补贴4万元,具体发放办法另行制定。
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与地方补贴是不冲突的,是可以叠加的,要想详细了解,可以自己看看新能源补贴百科
6、中国已经正式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平台了吗?
7月3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在北京启动运行。这是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的关键一步,对有效推动电池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超过210万辆。我国也是世界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和消费国,仅2017年装配动力蓄电池就超过37gwh,总装配量已超过100gwh。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逐步凸显。
据估算,到2020年后动力蓄电池将逐步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退役电池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实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是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启动仪式上说,通过信息采集与管理等功能,实现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从而有效监管电池各环节责任主体的回收利用责任落实。
为细化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国家溯源管理平台的顺利运行,工信部还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并从8月1日起施行。
据辛国斌介绍,下一步工信部还将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此外,扎实抓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此前,我国已确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区市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家央企作为试点,全面启动废旧动力蓄电池市场化回收利用。
7、10年新能源 6万吨废旧电池 处理办法来了
现在看见挂着新能源车牌的车辆,已经见惯不惯,但是若你在2009年看到这个“新兴产物”,一定会感慨汽车行业的万千变化,时光荏苒(词儿有点旧),如今已经成功推广十余年,这十年,代表的不仅是新能源发展,更多是新能发展之后带来的弊病——对于第一批进入市场中的新能源汽车来说,电池的使用寿命已到,和内燃机车不一样的是,后者报废的标准是送到专业的拆装厂家,对于能用的部件可以加工再利用,不可用的还可以锻炉重来。但是对于新能源汽车,那充满了严重污染源的电池,到底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的冬天连融雪剂都已经因为污染环境而被控制,那么以十万辆为单位的电池,如果没有妥善安置,那将是巨大的污染,让人担忧。
对于这个新能源产物的最大问题,目前工信部已经公布了最新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以下简称"《办法》"),你的担心,可以解决了!
废旧电池量 超过你想象
从2009年开始,新能源汽车的增长呈现出几何扩散状态,而当时的国家政策为了更快推广更具有潮流的新能源汽车,加大了补贴力度,也让北上广深杭等一线城市中被限号、限购折磨已久的消费者,好像看到了曙光,虽然在2019年新能源补贴退坡,车市也出现了严重的增量放缓,但是却依然有着非常庞大的新能源累计数据,根据2019年1-11月的销量统计,新能源车累计销量为78.4万辆,同比累计上涨40.6%。而这样的数据,必然带来非常巨大的报废电池量,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曾经发布过测算,在结合汽车的报废年限以及电池寿命后,2019年到2020年,中国累计保费动力电池能够至少能够达到12万,限高应该在20万左右,而这个数字到了2025年就会裂变成35万吨,想想,这是多可怕的数字。
电池污染大 环境观天下
有人会说,一块电池,到底有多大的影响,难道电动车的出现不是为了拯救环境的吗?当然,和燃油车相比,电动车的确减少了日常大气污染,但是废旧电池的污染足够让人震惊。先来说一下,电动车的锂动力电池其实是不含铅、镉等重金属的,但是TA的电解液中,却存在镍、钴、锰等重金属,对于这样的重金属如果没有集中妥善的处理,那么即便是报废之后,仍然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并且还有可能引起爆炸,随手一扔,断断不可。
规范条件好 要求技术高
《规范条件》中明确规定,从企业的布局和选址开始,就有明确规定,比如对于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能耗和环境的保护。条件中提到,废旧蓄电池回收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如溯源信息系统及编码识别等设施设备;企业应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的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历史数据等技术信息,遵循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鬼扯:电池的污染实在太大,一点都不比燃油车少,虽说如今工信部已经公布了有关报废电池的《规范条件》和《办法》,但距离最终的问题解决还很远,如果你有好的办法,可以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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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的行业面对着哪些问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大力发展,为各大车企带来了机遇,让在乘用车方面没有取得好成绩的车企们可以辗转到其他领域,重新开疆辟土。但随着电动汽车逐渐变成出行用车的主流,各家企业也需要应对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一旦电动汽车报废,用于驱动它们的锂离子电池该如何处理?然而回收小型锂离子电池的情况并不普遍,尽管很多企业却希望回收汽车电池,并正在设法通过各种途径从回收废旧汽车电池中获利。但问题之一在于,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电池采用多种不同的化学工艺,这使得进行标准化回收变得困难。
如何做到电池回收呢?有以下两点。
一、实现电池梯次利用价值
现在已经有某些企业看到了汽车电池的回收价值以及巨大利润,并且开始布局。
据相关人士的预测,到2020年,回收会形成两大模式,一是电池大厂的批量回收模式,如果电池市场占有率超过30%至40%,占据国内第一名或第二名,批量化回收就有价值,不过如果自己建立回收机制,成本较大;二是第三方机构的批量回收模式。
在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强看来,回收有一个价值的重要性,而汽车电池筛选量最大的价值,是梯次利用。
另外,75%的电池在将来都要面对回收问题,直接梯次利用的可能只有15%,并且在梯次利用的使用成本中,电池的成本只占50%至60%,其中40%至50%更多用在运输、人工上,这些如何平衡,也是电池企业要考虑的。
但在中南大学教授唐有根看来,梯次利用只是回收利用的一个环节或者一个部分,不能说梯次利用了以后就扔掉,最终要走向拆解应用,而拆解应用又会回归到到无害化、资源化,所以还是要在回收技术上有所突破,把废旧电池变成有价值的东西。
二、需要政策护航
不得不说,任何重大的决定和事情的发展,都需要有国家层面的指导和政策的支持,才能更加的完善。
一方面,电池回收分两点,即电池拆解和电池回收。由于电池型号多,如何拆解,需要政策支持,希望能将电池型号统一,最后可以通过机械化拆解。
另一方面,当前阶段要回收的锂电池,大部分没有经济价值,企业做回收的积极性不高,政府在现阶段可提供一些扶持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助等。
但从长远发展看,还是要通过技术进步来解决,将来国家也应出台相应的标准,没有回收价值的电池体系,就不允许生产。
9、新能源汽车国家怎么补贴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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