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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营销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02 02:48:20

1、突发,25家新能源车企被约谈!芯片短缺,大众汽车面临停产风险?

1、突发,25家新能源车企被约谈!

近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发现部分新能源产品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包括北汽、广汽、广汽本田、比亚迪、吉利等25家车企被点名。

工信部表示,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部建立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在近期组织的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2、芯片短缺,大众汽车面临停产风险?回应暂不影响维修

近日,大众汽车部分车型的关键零部件,因为芯片短缺,面临生产中断的风险。据了解,此次芯片短缺,将导致车身稳定系统和车载电脑两大模块无法生产。有记者了解到,本次汽车芯片短缺的问题主要出在芯片的上游企业,受疫情影响,海外规模较大的晶圆厂和封测厂陆续宣布停产,意法半导体公司罢工,造成全球半导体缺货严重。国内大众方面也表示称,由于相关零配件维修需求较少,目前不受影响。

3、2022年本田将停售欧洲市场内燃油车辆

近日,我们从外媒获悉,本田计划于2022年在欧洲地区停售传统燃油车,而未来销售车型将全部以混动和纯电为主。本田欧洲高级副总裁Ian Howells表示:“本田将于2022年停止在欧洲销售传统内燃机车型。

4、恒大许家印:2025年产销100万辆,2035年产销500万辆

12月8日,在恒大全球电池研究总院,恒大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再度提及新能源汽车目标,“到2025年产销100万辆、2035年产销500万辆”。

资料显示,恒大汽车全球研究总院及旗下11大专业研究院的院长多来自传统汽车制造商。在加盟恒大汽车前,他们曾在东风汽车、福特、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北汽集团、广汽集团、通用汽车等企业就职,在前瞻技术、动力总成、软件、电驱动、车型研发等多个技术领域,拥有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

5、长安汽车新项目或借壳长安蔚来

汽车行业关注 在长安汽车宣布携手华为和宁德时代联合打造全新高端智能汽车品牌之后,近日又有消息称,长安汽车将联合华为和宁德时代开发一个全新的电动车平台,该平台会以三家公司的首字母联合命名,即“CHN 平台”。基于该平台生产的首款车型,预计会在 2022 年上市。

6、判了!特斯拉欺诈“退一赔三” 

韩先生在特斯拉官网上购买一辆特斯拉官方认证二手车Model S P85,购买前被销售告知,特斯拉认证车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烧和结构性损伤等,但韩先生随后用车中总是发现一些小问题,需频繁去特斯拉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后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车辆C柱及后翼子板有切割焊接,一怒之下起诉特斯拉。从19年8月维权至今,韩先生等到了法院判决:退一赔三。12月4日,韩先生在个人微博上表示,“我胜诉了,退一赔三!”据其发布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判其退一赔三。即购车合同撤销,特斯拉退还37.97万元购车款,并赔偿113.91万元。

7、不止增程式车型 消息称理想汽车纯电动车型也将推出

IT之家??12月5日消息 据 36 氪报道,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理想汽车计划推出纯电动车型,该车型将搭载其最新的纯电动技术平台。“BEV 也计划最早在 2022 年推出亮相,2023 年上市销售。”对此,理想汽车官方予以否认,称 BEV 项目在进行前期预研,现在还没有确定的推出时间。报道指出,一位接近理想汽车 BEV 项目的人士称,考虑到汽车研发和测试需要较长周期,理想首款纯电动车推出的时间很可能比上述预测的时间晚很多。

8、众泰新能源被裁定破产清算 

电车汇消息:12月2日,*ST众泰发布公告称,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获悉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被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都有哪些?

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应该是有。受热达到高温会有可能爆炸。这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3、新能源汽车OTA(远程升级)安全保障有据可依了!

随着新能源汽车大行其道,一种全新的远程车机系统升级的方法(简称OTA),得到新能源车主的新鲜感,并能够提升车辆的使用体验。相比于传统燃油车辆,这种类似手机系统升级的体验相当具有吸引力。但是,远程OTA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在无监管的状态下“野蛮发展”,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隐患。所以,市场监管总局适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具体内容为:

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汽车远程升级(Over-The-Air,以下简称OTA)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为加强监管,规范OTA技术在召回工作中的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产者(含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采用OTA方式对已售车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从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实施的OTA技术服务活动,生产者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补充备案。

二、生产者采用OTA方式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召回计划,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如OTA方式未能有效消除缺陷或造成新的缺陷,生产者应当再次采取召回措施。

三、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车辆或OTA实施过程中的车辆,在中国市场上发生被入侵、远程控制等安全事故时,应按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四、消费者、零部件生产者、软件与系统或数据服务商等获知生产者采用OTA方式隐瞒车辆缺陷、规避召回责任的,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五、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汽车OTA安全监管技术研究,探索建立OTA监管数据平台,组织开展OTA安全技术评估,并加强相关的召回监督工作。如发现生产者存在未按规定备案有关信息或召回计划、不配合缺陷调查、隐瞒缺陷或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想要保证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应该怎么保证呢?

从这五个方面来看,设计出非常好的电动汽车,少量试生产,目前看来,这幅画的浅色部分是我们国内企业能力比较强的。黑暗部分需要大量生产时,要如何保持产品的一致性,确保产品的所有核心参数都在非常严格合理的区间内。蓝色部分的质量工具是目前我们认为国内企业能力弱的方面。其次,产品安全设计,中间V型是中国典型的传统V型设计过程,蓝色是电动汽车领域现有V型设计过程的重叠,通过包括BMS、MCU、VCU在内的功能安全目标设置和系统安全概念、硬件和软件实现,软件,我们想强调的是,功能安全在电动汽车的安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控制作用这可以有效地减少硬件和软件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风险。

 电池、电力电池包括上面看到的四个标准系统、我们的国家标准、ISO、欧洲和美国。事实上,在电池组测试中,我们现在的国家标准要求非常高,非常完整。应该说,它与美国的要求相比,有一些方法上的差异,但非常相似。但是今天我们反复提及的是电池的热量失去控制,热量无法控制的扩散。目前模块和电池组不包括很多测试方法。这一点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问题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的来源,因此我们希望我们的后续研究工作能够尽快完成cover这一部分的工作。

在今天的白人会安全报告中,我特别同意电动汽车的充电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问题。德国莱茵河有幸负责在向中德充电车充电项目发布《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安装指南》。在这项工作进行期间,两国充电车专家的技术交流对我们大有帮助。总之,安装者。有安装培训。能否向安装服务提供商提供这种运营审核?而且,在最终安装时,将进行仔细严格的安全安装审查。说到人力,我们知道电动汽车领域有很多员工、测试人员、生产商包括维修人员,他们怎么能在高压环境下工作?德国有标准I8686E,其重点是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包括三个等级、非高压系统工作、没有电的高压系统工作、电气系统中的非高压系统工作。让员工得到严格的保护。

看看我们的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事业的价值链。从设计到最终销售过程,最重要的是在前面的研发阶段。刚才另一位嘉宾也提到了第三方扮演什么角色。我们应该说,我们可以和制造商在这个阶段进行很多沟通。我们可以咨询。我们都可以讨论并且我们可以逐一考虑所有需要考虑的部分。(大卫亚设,NorthernExposure(美国电视),市长/市场认证体系给了我们电动汽车体系的门槛,提供了护送作用。最后,在这个运营过程中,企业职员将提供相应的认证工作,让我们在整个价值链中安全地开始,实际上在工作中包括安全意识,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做,我们的电动汽车的核心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5、新能源汽车政策影响到底有多严重

7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此外,规划还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做出了具体要求,首先,在销量上,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再者,在电动车里程上,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最后在,电动车节油性能上,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以下是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引言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汽车需求量仍将保持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将更加突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2—2020年。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本规划所指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降低汽车燃料消耗量,缓解燃油供求矛盾,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我国新能源汽车经过近10年的研究开发和示范运行,基本具备产业化发展基础,电池、电机、电子控制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进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开始小规模投放市场。近年来,汽车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也取得积极进展,通过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的财税政策等措施,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整车优化设计以及混合动力等节能技术和产品得到大力推广,汽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明显降低;天然气等替代燃料汽车技术基本成熟并初步实现产业化,形成了一定市场规模。但总体上看,我国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部分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尚未突破,产品成本高,社会配套体系不完善,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受到制约;汽车节能关键核心技术尚未完全掌握,燃料经济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节能型小排量汽车市场占有率偏低。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纷纷加快部署,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同时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汽车节能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际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10年将迎来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目前我国汽车产销规模已居世界首位,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持续增长,必须抓住机遇、抓紧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由汽车工业大国向汽车工业强国转变。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立足国情,依托产业基础,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要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推动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增强汽车工业的整体竞争能力。(二)基本原则。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汽车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坚持统筹兼顾,在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同时,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促进汽车产业技术升级。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加强创新发展,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品牌。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深层次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在产业培育期,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聚集科技和产业资源,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开发生产,引导市场消费。进入产业成熟期后,充分发挥市场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和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坚持培育产业与加强配套相结合。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等产业链加快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充电设施与智能电网、新能源产业协调发展,做好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以及电池回收利用,形成完备的产业配套体系。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一)技术路线。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二)主要目标。1.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2.燃料经济性显著改善。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3.技术水平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掌握混合动力、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汽车电子和轻量化材料等汽车节能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4.配套能力明显增强。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充电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相适应,满足重点区域内或城际间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5.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建立起有效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相关管理制度,构建市场营销、售后服务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形成比较完备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体系。主要任务(一)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中心环节,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渠道加大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1.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开展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轻量化设计,加快研制动力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及其生产、控制与检测等装备,开发新型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推进动力电池及相关零配件、组合件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在动力电池重大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超前部署,重点开展高比能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以及新结构、新工艺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长远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重点支持驱动电机系统及核心材料,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制动器等电动化附件的研发。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研究。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车发展动向,对其他类型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加大研究力度。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2.加大节能汽车技术研发力度。以大幅提高汽车燃料经济性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汽车节能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开展混合动力技术研究,开发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和机电耦合装置,支持开展柴油机高压共轨、汽油机缸内直喷、均质燃烧以及涡轮增压等高效内燃机技术和先进电子控制技术的研发;支持研制六档及以上机械变速器、双离合器式自动变速器、商用车自动控制机械变速器;突破低阻零部件、轻量化材料与激光拼焊成型技术,大幅提高小排量发动机的技术水平。开展高效控制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技术研究。3.加快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体系。引导企业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鼓励建立跨行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联盟,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平台。重点开展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混合动力商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建立相关行业共享的测试平台、产品开发数据库和专利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设若干国家级整车及零部件研究试验基地,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基础平台;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发展一批企业主导、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构建全产业链的专利体系,提升产业竞争能力。(二)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我国已建设形成完整的汽车产业体系,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既要利用好现有产业基础,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规划引导,以提高发展效率。1.统筹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整车生产能力。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产业政策要求,合理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现有汽车企业实施改扩建时要统筹考虑建设新能源汽车产能。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2.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并在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领域分别形成2—3家骨干生产企业。3.增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发展一批符合产业链聚集要求、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驱动电机、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培育2—3家骨干企业,支持发展整车企业参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汽车电子企业。(三)加快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新能源汽车尚处于产业化初期,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推广试点示范,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节能汽车已具备产业化基础,需要综合采用标准约束、财税支持等措施加以推广普及。1.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在大中型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重点在国家确定的试点城市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验证及生产使用、售后服务、电池回收利用的综合评价。探索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市场推广模式,协调发展充电设施,形成试点带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探索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形成一批优质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企业。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示范,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带动氢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2.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建立完善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促进混合动力等各类先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出台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阶段目标值为基础的汽车燃料消耗量管理法,2012年开始逐步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国产、进口汽车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切实开展相关测试和评价考核工作,并提出2016至2020年汽车产品节能技术指标和年度要求。实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3.因地制宜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发展替代燃料汽车是减少车用燃油消耗的必要补充。积极开展车用替代燃料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探索其他替代燃料汽车技术应用途径,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四)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完善的充电设施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规划,加强技术开发,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需要。1.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支持各类适用技术发展,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在产业发展初期,重点在试点城市建设充电设施。试点城市应按集约化利用土地、标准化施工建设、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原则,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适度超前建设,积极试行个人和公共停车位分散慢充等充电技术模式。通过总结试点经验,确定符合区域实际和新能源汽车特点的充电设施发展方向。2.开展充电设施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制定充电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开发充电设施接网、监控、计量、计费设备和技术,开展车网融合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储能单元与电网实现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的机制。3.探索商业运营模式。试点城市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根据当地电力供应和土地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建设慢速充电桩、公共快速充换电等设施。鼓励成立独立运营的充换电企业,建立分时段充电定价机制,逐步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五)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法,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严格设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准入条件,明确动力电池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置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严防重金属污染。保障措施(一)完善标准体系和准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制度和汽车产品公告制度,严格执行准入条件、认证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根据应用示范和规模化发展需要,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加注技术和设施的相关标准。制定并实施分阶段的乘用车、轻型商用车和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目标值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13年前,基本建立与产业发展和能源规划相适应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引导企业在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给予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汽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研究基于汽车燃料消耗水平的奖惩政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建立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体系等。研究完善汽车税收政策体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促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支持创新的原则,支持地方设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基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参股,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四)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建立新能源汽车金融信贷、保险、租赁、物流、二手车交易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平台。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有关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五)加强人才队伍保障。牢固树立人才第一的思想,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国家有关专项工程为依托,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一批国际知名的领军人才。加强电化学、新材料、汽车电子、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等人才。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从国外引进优秀人才。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六)积极发挥国际合作的作用。支持汽车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进行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和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完善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支持企业通过在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充分发挥各种多双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等方面国际交流与协调,合作探索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新型商业化模式。规划实施成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参加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关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6、3个月新能源车自燃79起,多半是电池原因,为什么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安全隐患如此之大?

因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电池技术还不完善,有58%的车辆起火源于电池问题,而在这些自燃的车型中,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元锂电池,少部分车型采用的是其他类型电池。但是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电池,超过一半的自燃车型起火主要原因都是因为电池,而新能源车的动力来源就是电池组,是必不可少的,也就等于说是新能源车的三大件之一。所以也可以认为,新能源车三大件之一的电池组安全性依然有待考量。率最高。更重要的是,这79起自燃事故,都是在3个月内发生的。

为何锂电池汽车这么容易发生自燃现象,因为机械电气问题,如碰撞、穿刺、浸水、引燃等。碰撞会导致锂电池内部结构损坏或外壳破损,严重情况下会导致锂电池的电极暴露在空气中;穿刺会导致隔膜破损,导致内部短路;浸水后若水进入电池,会与锂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电化学和产品质量问题,比如过充过放、过热、内部短路。过充过放容易造成膨胀鼓包、电极析锂刺破隔膜等;过热可能由于热管理失效引起,短时间内电池释放大量热量导致热失控;内部短路则是由于内部结构破损引起。厂商和消费者的问题。如厂商为了减少成本,降低生产安全要求,偷工减料,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是为了追求补贴,缩短电池产品测试验证时间,技术验证周期偏短导致了技术验证不足、工程解决方案不成熟。而消费者私自改装,使用和保养不当,也会增加电池着火风险。

在事故发生的后几天,制造新能源汽车中的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向市场监督局申请了召回全部该公司出品的蔚来ES8电动汽车,并发表声明向购买了公司品牌的车主道歉,

7、新华社批新能源汽车乱象,乱象丛生该如何监管?

应该要提高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进入门槛,才能够避免乱象丛生的问题。

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成为了目前全世界热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因此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进行布局,尽管有很多公司以前的行业并没有涉及过汽车领域,但是为了能够抓住下一个发展机会,这些公司也选择冒着很大的风险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新能源汽车领域出现了野蛮式的发展。

一、应当暂缓没有汽车研发生产背景的公司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由于有很多互联网造车企业的出现,这也导致越来越多没有汽车研发背景的公司开始尝试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这也导致很多非车企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造出质量非常优秀的新能源汽车,而是为了通过新能源汽车来为自己赢取更多的利益。

二、实力较弱的企业也应该暂缓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新能源汽车领域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实力较弱的企业在新能源领域必然会出现承担风险能力较差的问题。如果这些实力较弱的企业过多的出现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话,一旦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不顺,就会出现多家实力较弱的企业连环爆雷的情况。

三、避免没有技术研发能力的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很多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新能源汽车概念实现成功上市。因此这些企业把新能源汽车行业当成一种金融理财产品来看待,而且这种公司往往都会存在技术研发能力过于薄弱的缺陷,所以新能源汽车领域就应该拒绝这些公司的进入。

新能源汽车行业确实具有着较高的发展潜力,但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风险。如果不能够很好的把控风险的话,那么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本没有好的发展未来。

8、新华社批新能源汽车行业乱象,这些乱象是通病还是个例?

新能源车企的浮夸炒作的风气确实已经成为了行业的通病。

随着新能源车企变得越来越多以后,国内新能源车企恶意炒作的风气已经变得越来越盛行,有很多新能源车企并没有足够的相关技术支撑就已经出现了严重虚高的市值估量,因为有些所谓的新能源车企只是在炒作新能源汽车这个概念,用新能源汽车的概念来圈钱,可以说这些公司的行为是在过度消耗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前景。

一、很多新能源车企都存在着严重的股价市值虚高情况。

有一些新能源车企已经实现了汽车的量产,因此这些已经实现汽车量产的新能源车企虽然短时间内可能会存在着市值虚高的问题,但是从长远的发展来看,这些车企还是能够用出色的市场销量支撑起如此高的市值估量。然而还有相当一部分新能源车企并没有实现汽车的量产就已经出现了过高的市值估量,这显然是非常不现实的事情。

二、很多新能源车企在刚成立的时候总喜欢说一些大话。

虽然公司成立的时候说一些大话是为了鼓励员工的试制以及提升股民的信心,但是很多新能源车企从成立到现在一直没有拿出一款可以量产的车型。这样的公司可以说做的非常的过分,因为这种新能源车企公司并不是为了新能源行业未来的发展,而是想把新能源概念放在金融市场上进行炒作。

三、新能源车企很难脚踏实地的做事。

很多新能源车企都是随着一股新能源的风潮成立起来的,因此这些新能源车企基本上都处于飘在半空的状态。而这些新能源车企也必须要给股民有所交代,所以这些新能源车企的负责人就不断的炒作新概念来哄骗大家。因此现在的新能源车企爆雷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当然也希望新能源汽车企业不要被眼前的虚荣冲昏头脑。如果只是为了炒作新能源汽车概念的话,我也希望这些所谓的新能源车企能够远离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因为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对于国家未来的经济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9、如何解决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风险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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