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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汽车没有报废年限

发布时间:2021-09-04 20:27:11

1、电动汽车有15年强制报废吗

现在家用乘用车(9座及以下乘用车)都没有强制报废的规定了
只是建议15年或者60万公里报废
你觉得还可以开就接着开,不过15年后是一个季度还是半年必须强制上检测线检测,合格就继续开,不合格就报废
当然吗,电动车也是属于乘用车,是不是也适用这个标准,我还实际见过相关规定,估计现在最多的电动车也不超过10年吧

2、新能源汽车报废年限

截至2019年6月,新能源汽车并没有报废年限,仅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报废电池进行要求。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报废的电池如何处理,成了一个新问题。工信部等7部委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在回收环节的职责,并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合理利用,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2)纯电动汽车没有报废年限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十二条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一)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  

回收服务网点应遵循便于移交、收集、贮存、运输的原则,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  

(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3、纯电动汽车的电池寿命是几年?

看使用情况,一般是3年左右,长的话可以5年以上。

4、新能源汽车营运转非营运,有没有报废年限?

9座一下的小型车只要登记证上写的是非营运,那就是私家车,只要能通过年检就可以一直使用

5、电动车一般开几年报废

电动车没有规定的报废年限。

不仅仅是电动车没有规定的报废年限,汽车也没有规定的报废年限了,之前规定的私家车报废年限是到达15年后必须强制报废,现在已经取消了这个规定,新规定是私家车的行驶里程到达60万公里就要进行强制质报废,但是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到达15年以后,需要一年两次年检。

电动车延长使用周期的方法:

电动车启动时,一定要记住不要猛加速,应该用脚踏板加以助力。电动车在上坡或者是逆风行驶时,最好是使用脚踏板加以助力,这样能够保护电动车的其池和电机。电动车充电的时间最好控制在8小时,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不要超载行驶,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发现电动车的电量不足,需要借助人力骑行。在行驶过程中尽量避免急刹车,因为急刹车会对电瓶的损耗特别大。防止电动车在太阳底下暴晒,需要保持电瓶良好的散热。

6、新能源车报废年限标准是什么?

新能源汽车的报废年检是根据车辆性质决定的,家用新能源轿车是没有具体的报废年限的。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6)纯电动汽车没有报废年限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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