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国家发布了哪些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谢谢阅读!
2、2016年国家还将出台哪些新能源汽车政策
一、《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指导相关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国家充电标准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7930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T 20234等三项标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
状态: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该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国内销售的电动汽车和充电桩将采用统一的接口和传输标准,这将方便广大的电动汽车用户,并有利于我国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
四、《第一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名单》
状态:专家在做评审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为那些有实力、有技术的进入者创造条件,允许他们进入到纯电动汽车生产领域,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
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细则》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为完成充电基础设施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中提出的总目标,国家将对充电设施加大补贴力度。
六、《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
状态:正待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该办法将建立一个更为完整的,以积分管理为基础的,有奖有惩的燃料消耗管理制度。中国汽车产业优胜劣汰,产业重组的进程将大大加速,有较强研发能力、重视节能减排的企业将获得极大地发展机遇。这也将成为主机厂积极研发、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强劲推力。
七、《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引导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不合格企业或将被淘汰。
”十二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即将结束,马上将迎来了”十三五“,这一阶段是新能源汽车发展最关键的一年。为了完成2020年500万辆的推广目标,我们预测”十三五“期间,国家将会出台一大波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届时,新能源汽车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
3、上海新能源车牌政策细则:一个人可以买两辆新能源车并同时获得免费牌照吗?
你好,政策是符合条件的个人只有一次机会,而且要征信合格,每个人只能获得一个免费的车牌。
4、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是什么?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是其他新能源汽车、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申请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下列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新能源牌照,具体条件为: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申请之日前24个月内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来沪人员;
(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本条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包括: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关于上海市新能源车牌的规定。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五条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应当符合: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个人用户名下没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政府——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5、上海新能源车登记或推新政:可能限制10万内或4.6米内车型

易车讯 日前,相关信息显示,上海市某品牌A0级纯电动车型已无法登记上牌。截至目前,上海市多个行政区的车管所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复,且表示相关新政策最快将于5月10日公布。有消息称,上海市新能源车辆登记政策或出台限制条件,极有可能与车辆售价及车身尺寸相关。
目前,相比纯燃油车型,上海市对新能源车辆实行“免费送牌”政策,其中包括纯电动车型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等。同时,上海市针对外埠牌照车辆有着比较严格的限行政策,因此购买新能源车型免费获取上海牌照成为了避免限行的变向解决方案,其中售价相对低廉、级别相对入门的车型最受欢迎。

相关信息显示,上海市的五菱、比亚迪等部分车型目前已无法登记上牌,已经购买车辆的用户甚至接到了经销商退款退车的通知。有传闻称,新政将对车辆价格、车辆尺寸等出台限制要求,比如车辆售价不低于10万元,或车长尺寸不低于4.6米等。若新政确实如此,其将影响很多新能源领域的入门级车型在沪销售。
6、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有哪些?
名下不能有其他新能源汽车、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申请版之日前1年不存在权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下列人员:
1、本市户籍居民;
2、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最近24个月内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本市居民;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PS: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记录,累计12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5次以上的;被处以临时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

(6)上海市新能源汽车2016年政策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专用车牌办理注意事项:
1、新能源汽车牌照办理登记、转让登记和转入营业的申请条件、程序、要求和所需材料与《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中普通机动车牌照办理的申请条件、程序、要求和材料一致。,,
2、注册新能源汽车所有白可以申请新能源汽车板块和板块的更新损失或损坏需要弥补救赎板,应当首先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12123”交通卡预订时间和地点,并办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的救赎新能源汽车板业务。
7、上海新能源牌照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截止2021年2月,抄上海新能源牌照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维护、数据采集、数据研究及信息发布等工作。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集、分析、汇总和使用数据,不得利用采集的原始数据,开展侵犯相关法律主体权益的业务。
8、上海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台了吗
为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推广和应用,近日上海浦东新区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浦东新区关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对浦东新区购进新能源汽车者进行相关补贴。《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
2、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从事环卫、物流和出租等行业的企业。
二、补贴车型及要求
1、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在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
3、售价不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补贴标准
对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2万元/辆。
四、补贴申请、审核与发放流程
1、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由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统一收集、整理、初审,并每月报送至浦东新区经信委或其委托单位统一审核。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⑴申请表(一式四份);
⑵新能源汽车购买发票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⑷户口本原件验证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或1年以上社保交纳证明、身份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出具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⑸其它相关材料。
2、浦东新区经信委或其委托单位负责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在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并由该销售公司在两周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车人或企业提供的有效银行卡帐户。
3、在本办法发布前已完成购买新能源汽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按本条款中第一条要求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按本办条款中第二条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车人或企业提供的有效银行卡帐户。
五、资金来源
在浦东新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买补贴资金。
六、监督管理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申报、审核和发放,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2、对在补贴资金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新区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收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同时取消其申报资格。
9、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是怎么样的?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是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不需要拍号即可获得车辆指标。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五条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应当符合: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个人用户名下没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关于上海新能源汽车的其他规定。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九条本市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等窗口,办理新能源汽车确认凭证审核事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时,可以按照规定渠道和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消费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交的消费者购车车型信息进行审核,符合专用牌照额度申领条件的,发放确认凭证。市交通委凭确认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政府——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10、上海新能源车2021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1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
一、上海新能源牌照是随车一起报废的,车主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上海市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原则下,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二、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不再发放额度凭证,同时三年内不可转让过户。
根据上海发改委的声明: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支持上海市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经研究,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上海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所以混动新能源车依然能够免费获得车牌指标。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号牌申领需具备如下条件:
1.本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5.名下无上海牌新能源车;
6.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
7.有固定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