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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5 21:18:17

1、新能源汽车各个城市推广的立项报告

中国燃料电池汽车驶向何方?

2000年的第一轮燃料电池汽车试运行高潮过后,世界各国对燃料电池汽车的投入,已从建造示范汽车重新回到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因为科学家冷静地认识到,燃料电池汽车要走向商业化,必定是一场需要厚积薄发的“长跑”。
2006年8月17日,是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研制进程中一个特别的日子,由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自主研发的两辆燃料电池观光示范车,在大连市的星海广场投入了交车的试运行,中国的燃料电池汽车又前进了重要的一步。

然而,比起几年前“超越2号”燃料电池汽车等竞相亮相时的情景,此次在大连的燃料电池汽车的试运行似乎显得冷清得多,没有媒体大篇幅的报道,也没有引起圈内专家和坊间百姓过多的讨论。科学家对此显得头脑异常地清醒:“此次它在大连的试运行,主要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让公众提高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认识,知道一个浅显的基本道理,虽然目前已经出现全球性的石油高价位局面,但即便将来世界上一滴汽油都没有了,我们还能用氢源燃料电池开车。这也是为将来燃料电池产业化所作的一个舆论准备。另一个目的,就是考核燃料电池的寿命。”

“不是百米冲刺,而是厚积薄发的长跑”

“氢源燃料电池汽车要真正走向商业化不是百米冲刺,而是厚积薄发的长跑。”中国工程院院士、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燃料电池工程中心总工程师衣宝廉,谈到燃料电池汽车的未来走向感慨地说,这是经过一连串的实验、试运行得出的结论。

燃料电池是一种高效、环境友好的发电装置,它可以直接将贮存在燃料与氧化剂中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衣宝廉院士介绍,世界上第一轮燃料电池汽车研发高潮在2000年左右,当时,美国、欧洲和日本的各大汽车生产厂家,无不都在加紧开发燃料电池技术,企业界尤其是各大汽车生产厂家看到燃料电池巨大的市场潜力,纷纷投入巨资,组成联盟,进行燃料电池车的相关研究、试验与生产。各大汽车公司,包括奔驰、通用、丰田等都认为,到2004年燃料电池车将能够批量生产,实现产业化。戴姆勒—克莱斯勒甚至宣称,预计届时燃料电池汽车的售价将降至每台约1万8100美元。美国能源部长佩耶1998年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时也作出自己如意的预测:燃料电池进入家庭、汽车和其他领域的步伐将比人们的想象要快得多。

我国关于燃料电池车研究的竞争也非常激烈。长期从事氢源燃料电池研究的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始对氢源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的研究。1996年底,这一研究得到国家科技部、中科院、国家自然基金委的经费支持,并在国家“九五”计划中立项。2000年,大连化物所研发出第一台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动机,并与中科院电工所、二汽集团合作,组装出了一台燃料电池中巴车,于2001年进行了试运行。随后不久,又组装了一台30千瓦功率的燃料电池中巴车。“当时,我们许多人都乐观地估计,燃料电池汽车已经到了产业化的前夕。”除大连化物所外,至2004年,国内在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现了燃料电池汽车的试运行,当时许多人同样怀有迎接临盆婴儿般的喜悦期待:燃料电池汽车已经“接近‘走出实验室,实行量产’的大门”。

然而,事实却并非预料中的那么乐观。2003年7月,最早将燃料电池汽车投入商业运营之一的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召回了其出租的6辆燃料电池汽车,并宣布推迟另外6辆燃料电池汽车的租赁。原因是储存氢燃料的高压氢气罐,它在加注氢气时出现了泄漏。几乎与此同时,各个国家都在燃料电池汽车的试运行中,发现了一系列防不胜防、需要马上就解决的难题。目前,国际社会关于燃料电池汽车未来的预测是,“要达到产业化至少要到2015之后”,第二次试运行高潮将出现在2010年左右。

电池寿命决定研究生择业

可以说,2004年左右实现产业化的预测以失败告终,但世界各国对燃料电池汽车研究的热情有增无减。“世界范围内已经‘烧’掉了几百亿美元,市场潜力又十分巨大,谁也不愿意就此停顿下来。”作为我国燃料电池研究的第一代亲历者,衣宝廉院士相当感慨。

当前,国际上燃料电池汽车又进入了第二轮研究,与早些年的热血沸腾、踌躇满志相比,现在人们对燃料电池车的研究持更加冷静的态度。2000年之前,各国主要是投入造车和示范,从2001年到现在,各国在继续进行示范的同时,都将重点重新转向应用基础研究。希望通过研究燃料电池各种基础性的问题,找到解决车用燃料电池寿命问题的根本办法。(例如研究氢能本身的技术问题、制氢和储氢技术、高效的氢能转换技术等。)即找到解决车用燃料电池(汽车的动力源)动态响应、环境适应性与降低贵金属担量等影响电池寿命、成本的办法。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具有可在室温下快速启动、负载响应快的特点,成为交通运输领域如电动汽车等和各种可移动电源的最佳候选者。“它作为燃料电池汽车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部件,其实关键也就在那一张膜,现在科研人员希望研究出增强的、自增湿的,在中温120摄氏度左右的复合质子交换膜,以提高燃料电池的寿命和性能,包括如何解决动态响应对电池性能的影响等。”衣宝廉院士说得比较“专业”。

记者在采访中询问,燃料电池观光车在大连试运行,是否预示着它能于近期在全国推广,无论是致力于燃料电池研究已30年的衣宝廉院士,还是大连化物所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主任张华民研究员等,科学家们都显得格外出奇的冷静。张华民指出,燃料电池汽车要成为真正的商品,要与现在非常成熟的内燃机车在各个方面进行竞争,必须解决寿命、成本、稳定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等诸多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寿命和成本问题。

“寿命和成本,是在第二轮应用基础研究中,各个国家首先要早日解决的关键问题。”衣宝廉院士也介绍,对2015年实现氢源燃料电池车商业化的第二次预测能否实现,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的时间表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中,摆在第一位的是在2010年左右能否解决电池寿命问题,只有这个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燃料电池汽车才能走向成功,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但如果燃料电池汽车的电堆动态寿命能达到5000小时以上,接下来的降低成本,主要靠关键零部件的批量生产和降低铂担量,难度相对较低。

现在国际上每辆氢源燃料电池汽车的成本,一般在100万美元到200万美元之间,造价的确非常昂贵,“因为现在这些氢源燃料电池汽车的打造,基本都是人们用一双双手‘抠’出来的,如果能实现流水线上的批量生产,成本自然而然也就降下来。可以说,解决寿命问题是能否实现产业化最关键的判据”。

美国总统布什前些时候曾推断,美国现在的小孩到了今后他们可以开车的年龄,可以方便地买到燃料电池汽车,而且在社区附近就可以加氢。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产业化期限,衣宝廉也颇有信心地认为,可以用5年的时间解决电池的寿命问题,再用5年的时间解决电池成本问题。

“我认为,出现第二代氢源燃料电池示范车的高峰,应该是在2010年前后。”衣宝廉对自己正带的研究生讲,“你们毕业后的工作好不好找,就看2010年这个节点,如果到时候燃料电池寿命能达到设计要求,说明燃料电池汽车可以实现工业化,届时你们就能找到很好的工作、得到较高的薪酬。”

衣宝廉和布什的推断基本相同,只不过布什的描述更为形象化,科学家的描述更有逻辑性和严谨性罢了。

工程中试放大由谁买单?

“我们大连化物所得到了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支持,前些年基础研究攒下的后劲很足,技术储备雄厚。今年,国内大汽车集团想介入燃料电池发动机的研发,他们经过多方的认真评估,最后燃料电池的研发还是选定大连化物所。这也说明,中科院实施的知识创新工程起了很大作用。”衣宝廉说。

“但应用基础研究只是一方面。我们所虽然取得的成果很多、发表的文章也很多,但是成果一时还不能拿到真正的汽车上应用,就是不能实现工程放大。基础研究与工程中试放大这两张皮的脱节问题该怎么解决?”张华民像是在自问自答。

谈到车用燃料电池的工程中试放大,衣宝廉显得格外忧虑:“工程放大对车用燃料电池的研究非常重要,不进行工程放大、不把我们开发的技术放到真正的汽车上应用,永远不知道我们以后生产出来的车用燃料电池,在汽车开到路上时会出现什么问题。”

张华民介绍,刚刚在大连投入示范运行的两辆观光旅游车,是大连市政府拨款200万元,大连化物所用多年积累的“863”技术设计开发的。其实就是希望通过示范车,检测考验燃料电池技术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长时间的运行来发现新问题,以便研究人员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对此进行改善,最终推动车用燃料电池技术的发展。

然而,像大连市政府这样富有远见的支持可遇而不可求。张华民说:工程放大始终是制约我国车用燃料电池技术发展的一个瓶颈。目前,政府部门投入的科研经费,主要是用以支持燃料电池的基础研究,那么,工业放大的大笔经费该去哪里找?

“虽然国内很多汽车集团对燃料电池很感兴趣,但是投入工程放大至少需要几千万元,一旦失败,几千万元就一去无返地打了水漂,对企业来说风险实在太大,一般都不敢轻易投入。我虽然同时身兼大连新源动力董事长,但公司的总共股本也就6000多万元,新源动力不是不想冒着风险上项目,但它不是几十万、几百万元的小打小闹,若要投几千万元就显得力不从心,我也说服不了公司各家股东拿这么多的钱来投。”衣宝廉院士苦笑。大连化物所是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衣宝廉是新源动力名义上的“老板”,又是大连化物所实际在编的人员,面临如此棘手的两难选择,他无计可施也情有可原。

“以前发展燃料电池的投资者主要是政府,而今公司已成为发展燃料电池、尤其是燃料电池电动车的投资主体。世界上所有的大汽车公司与石油公司,均已介入燃料电池车的开发。”衣宝廉在他两年前编写出版的《燃料电池》一书中,曾经援引了下面这样一组权威数据:“短短几年时间,投入约80亿美元,研制成功的燃料电池汽车达到41种,其中轿车/旅行车24种、城市间巴士9种、轻载卡车3种。2003年美国又宣布了一个投资25亿美元的发展燃料电池汽车的计划(Freedom Car),其中国家拨款15亿美元,三大汽车公司投资10亿美元。”

燃料电池的工程中试放大究竟该由谁买单?该到哪里去寻找大笔资金的投入支持?这是车用燃料电池技术从“观赏”变成“实用”的关键所在,它成了目前大连化物所科研人员非常“头大”的问题。

诚如衣宝廉院士所说,燃料电池汽车从研制开发,直至最终实现产业化和商业化,是一场需要厚积薄发的长跑,无论是体力,还是毅力和耐力,都对运动员是个严峻考验。

能不能实行政府和企业的AA制,找出一个最合理而且最公平的“买单”办法?

为了今后不仅仅是“观光”

美丽的大连有她的多张名片,比如,大连的美女骑警,大连的星海广场等,现在,大连又有了她的一张新名片。据大连市的一份《燃料电池游览车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展报告》介绍,“中科院大连市新能源示范基地将作为大连市的又一亮丽的名片,进一步提升大连市着眼未来发展及和谐洁净的城市品位。”

大连市已经驶向星海广场的燃料电池示范车,就是大连市新能源示范基地示范内容之一。

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和大连新源动力公司共同主持,除了已经完成的燃料电池示范车项目,亦即在星海广场运行的观光游览车,今后还将包括某些公交线路,向大连市各界和前来大连旅游的人士展示不依赖于以石油能源为燃料,而是以氢源为替代燃料、以燃料电池为发动机的未来新能源利用新模式。

不久前,由大连市发改委主持申报成功的国家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程中心,其建设方案已经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认可,正式启动并进入建设阶段。工程中心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就是建立中国燃料电池技术转化和示范的基地。同时由于还决定,在七贤岭高新技术园区内建设大连化物所国家工程中心产业园区、大连市新能源示范基地将建设在该园区。

据知情者介绍,中国科学院、英国BP公司、中国石化公司已表示将参加大连新能源示范基地的建设,大连市政府已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相关协调和组织推动,国家科技部也将给予相关的经费支持。

大连星海广场上运行的燃料电池观光示范车,作为大连市燃料电池示范车项目内容之一,展示的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技术。比如为了提高燃料电池的效率和寿命,采用了燃料电池和蓄电池混合,也就是电—电的混合,而不是内燃机和电池的混合,这样车在刚启动的时候,蓄电池可以“帮一下忙”。

星海广场的观光车,燃料电池输出功率只有5kW,储氢容器为碳纤维增强金属瓶。该车在2006年4月至10月运行,也就是说,它在大连市最好的旅游观光季节展示,每天只有5小时,计划运行两年。“反正就是那么两辆观光车,燃料用完了加加氢就可以,燃料电池可以更换。”衣宝廉院士说。

观光车上配有VCD(车载电视),虽然那只是雕虫小技,但也可以从中看出设计者的良苦用心,观光乘车的时候可以随车播放光盘介绍燃料电池技术,“因为新技术的普及首先要让老百姓都理解”。

或许应该为大连市在星海广场的这张名片上,叠加了“新能源示范基地”这张新名片而喝彩。

但我们在为大连市如此举动喝彩的同时,也多少为我国燃料电池汽车未来的产业化进程担忧。

其实,我国拥有燃料电池示范车的城市,大连既不是唯一的一个,更不是最早的一个。据估算,北京市现在最起码就有3台要迎接奥运的示范车,在联合国环境署(UNDP)经费支持下,由清华大学做整体负责单位。北京市预计今年投入使用的公交汽车将达到200辆,这种“零污染”的燃料电池公交汽车上,前端车头的上方,液晶大字赫然显示着“科技示范线”。武汉市也有以武汉理工大学为主研制的示范车。上海市有5台“超越”轿车投入示范,同济大学做整体负责单位。

燃料电池发动机的研制,现在国内的科研主力有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上海神力公司,而大连化物所派生出来的新源动力公司,也可算做是三足鼎立其间的一家。新源动力公司主要为上海的“超越”轿车提供发动机,大连化物所则主要为北京城市客车提供发动机。

按国家科技部的要求,参与燃料电池汽车“863”重大专项计划的科研攻关,每个重要的元部件都有两个以上的单位参加竞争。目前,我国主要为轿车提供燃料电池的,是新源动力公司和上海神力公司;主要为城市客车提供燃料电池的,则是大连化物所和上海神力公司。

纵观中国燃料电池的产业化进程,可谓一路跌跌撞撞、步履蹒跚。直至今天,尽管我们的燃料电池汽车还只能是为了“观光”,而不能由寻常百姓真正驾驶着开上通衢长街,但我们依然无畏无惧,继续奋然前行。

当然,即使走到“观光”这一步,中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已属不易;但它的下一步,它从“样品”和“展品”变成真正的规模产品,仍是清晰可见的一路坎坷。

正像衣宝廉院士所表示的,如果不能经受这场考验,“行百里,半九十”,只能半途而废;如果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一旦前功尽弃,只能追悔莫及。

2、哪些城市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宝工商城提示您,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

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

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

沈阳,长春,哈尔滨,泸州市,淄博市,临沂市,潍坊市,聊城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江苏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贵州省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云南省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外,很多城市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纷纷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海口、天津、大连、苏州、西安、武汉、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补贴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区按照国家标准1:1进行补贴,上海则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额度为4万元/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额度为3万元/辆。

3、新能源汽车是如何补贴的,主要指纯电动公交车大巴的补贴

新能源汽车是根据国家+地方政策进行补贴的,纯电动公交车大巴的补贴按照标准执行对于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80万元不等。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宝工商城提示您,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

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

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

沈阳,长春,哈尔滨,泸州市,淄博市,临沂市,潍坊市,聊城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江苏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贵州省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云南省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外,很多城市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纷纷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海口、天津、大连、苏州、西安、武汉、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补贴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区按照国家标准1:1进行补贴,上海则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额度为4万元/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额度为3万元/辆。

4、济南发改委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日前,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结合济南市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 A、B、C、D、E 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三)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

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公务用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核销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省级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除外)、调研接待用车编制并取消相应车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保障平台,公务出行采用新能源汽车社会化保障。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快递物流车: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出租车: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公交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

环卫车:对已外包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型。对新招标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所使用的环卫车辆,4.5吨及以下的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4.5吨以上的不少于50%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

驾考(驾培)车: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鼓励性政策,推动新增和更新渣土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机场新购置通用车和摆渡车(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济南市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发布)中规定的禁行区域,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备案通行。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统筹做好全市充换电网络规划,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出租车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在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选址建设临时性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市属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属零星地块安装临时充换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立市级统筹建设运营平台,为单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

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各区县(功能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配套。单个运营企业每年在本市新增投运1000千瓦以上的充电设施方可申报补贴。

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评级评价,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不高于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强化新能源汽车加氢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安全规范条件下,现有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程序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或在公交场站内,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用的加氢设施,无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400万元、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600万元、400万元。在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对加氢站运营销售的氢气,分别给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奖补。

五、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整车、电池生产等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与市级其他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5、合肥拟申报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 打造可复制的模式

易车讯 近日,合肥市宣布拟申报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相关项目已经启动。通过展开申报工作,力争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领域打造可以被复制的“合肥模式”。

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方案包括本地区开展试点的基础条件、试点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内容。

此次联合试点具体内容涉及多方面,包括加强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保障质量安全性能;开展示范应用,以城市实际需求为基础,制定合理可行的换电模式车辆推广目标,鼓励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试点等。

近年来,合肥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发展。换电设施是打通新能源汽车续航堵点的新型基础设施,相较于普通充电设施,换电设施所用的时间更短更高效,有助于提升车主的体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合肥市在新能源汽车换电方面基础条件较好,产业聚集明显、技术优势突出、应用示范典型,具备申报试点的关键要素。因此,相关部门拟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申报。

目前,蔚来、比亚迪、亿纬锂能等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均已落地合肥,合肥将组织专人调研北京、上海、广州、海南等全国换电试点优势地区,鼓励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试点。


与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