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细解读:2020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最近工信部发布了2020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此次目录包括134款车型,其中乘用车有21款,包含有全新车型,有些现款车型新增版本。
比亚迪汉EV
纯电续航里程:506km
作为2020年比亚迪最重要车型,比亚迪汉的三个动力车型预计都将在第三季度上市销售,其中汉EV版产品信息已经公布,新车搭载全新“刀片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全新电池组的出现弥补了磷酸铁锂电池在能量密度和体积使用率的短板。相比传统磷酸铁锂电池,刀片电池的体积能量密度提升50%,可以大幅提升续航里程。作为比亚迪旗下首款中大型轿跑车型,首次搭载比亚迪自主研发的“刀片电池”,使得其百公里加速仅需3.9秒,也为比亚迪量产车史上最快。并且汉EV将推出两种续航里程版本,分别为550km和605km。
本次工信部新能源推广目录比亚迪汉EV版的NEDC续航里程达到了506km,属于2020年比较主流的续航里程。
广汽新能源Aion V
纯电续航里程:530/600km
Aion V作为广汽新能源在Aion S、Aion LX之后的埃安家族第三款车型,已经在4月份接受线上预订,预计将在6-7月份正式上市销售。广汽新能源Aion V外观造型和动力强大的Aion LX外形基本相同,均采用了隐藏式门把手设计,且后隐藏式门把手更是采用了与贯穿熏黑尾灯一致的涂装。车身尺寸方面,新车长宽高分别4586/1920/1728mm,轴距为2830mm。车型定位为纯电动紧凑型SUV,售价将比Aion LX更便宜,上市后将与威马EX5等车型进行直接竞争。
广汽新能源Aion V曾经曝光过多种续航里程,分别是500、520、600km等不同续航里程,此次出现在工信部新能源推广目录的NEDC续航里程是530和600km两个版本。
DS9 PHEV
纯电续航里程:50km
作为目前国内法系车型的最豪华车型,DS在3月份采用线上形式发布了旗舰车型DS 9,新车定位为一款中型车,将在今年下半年上市销售。长安DS9 PHEV版作为为长安谛艾仕(DS)品牌在国内布局的全新中型轿车,这款车作为DS系列的中高端产品,它的诞生从一开始就肩负着DS品牌在华发展的重任,而PHEV版本也是迎合国内新能源发展大势而推出的车型。
DS 9长宽高分别是4933/1855/1468mm,轴距为2895mm。动力部分,DS 9 PHEV车型搭载1.6T发动机+电动机组成的插电式混动系统,发动机最大功率147kW,电机最大功率81.2kW,新车纯电续航里程为50km。
北汽新能源EU5
纯电续航里程:350km
现款北汽新能源EU5车型提供416、460、501km三种续航里程。
此次出现在新能源推荐目录新车型的NEDC续航里程降低为350km,电池材料变化最大,从三元锂电池更新为磷酸铁锂材料,可以判断新车售价将更便宜,能提升车型竞争力以提升终端销量。
荣威Ei5
纯电续航里程:416km
现款荣威Ei5在售车型的NEDC续航里程是420km,采用三元锂电池材质。前脸造型上遵循了家族设计风格,倒梯形进气格栅造型与荣威RX5相似,前大灯组与格栅相连,中央LOGO下方设计有隐藏式充电接口,而独特的旅行车车身则是它在家族中最大的辨识度来源。
此次出现在工信部新能源推荐目录的荣威Ei5新车NEDC续航是416km,新车和上文介绍的EU5采用相同的操作方式,将动力电池材质更新为磷酸铁锂材质以降低售价,预计新款荣威Ei5上市后主要投放在网约车市场。
威马EX6 Plus
纯电续航里程:503km
现款在售威马EX6 Plus首发创始人版补贴后售价是23.99万元,后续EX6 Plus新增车型售价为18.99万元,威马EX6 Plus共有408和505km两种续航。威马EX6 Plus的出现不仅丰富了威马汽车的产品矩阵,还实现了威马汽车A级至B级SUV细分市场的覆盖,给用户提供多种选择。
此次出现在工信部新能源推广目录新车NEDC续航里程是503km,续航里程没有变化,新车预计将成为采用“威马直购”零售模式的车型。
荣威MARVEL X
纯电续航里程:505km
2018年成都车展,上汽荣威MARVEL X上市,这款主打“电动超跑”的车型有着时尚酷炫的外观,NEDC续航里程分别为370和403km。作为上汽“新四化”高端智能示范车型和荣威品牌的核心产品,集众多豪华科技标配于一身,兼具颜值与内涵,凝结了上汽在新能源、互联网、智能驾驶领域最先进的技术
此次出现在工信部新能源推广目录的是荣威MARVEL X新款车型,NEDC续航里程大幅提升到505km。新车搭载两台永磁同步电机,最大功率分别是85kW和52kW,峰值扭矩分别是255N·m和155N·m。新车推出主要提升荣威MARVEL X在续航方面的表现以尽量达到2020年的电动车续航门槛。
领克06PHEV
纯电续航里程:55km
还未上市的领克06燃油版和插混版曾经出现在2019年工信部最后一批申报目录中。此次出场领克06侧面位置取消前翼子板位置的鲨鱼鳃,在C柱采用部分熏黑处理以提升动感效果。据悉,领克06定位于紧凑型SUV,将推出燃油版和PHEV版本。
领克06长宽高分别是4340/1820/1625mm,轴距为2640mm。新车配备了1.5T三缸发动机+电动机组成的插电混动系统,1.5T发动机最大功率177Ps,峰值扭矩265N·m,新车采用三元锂电池组,新车纯电续航里程为55km。
理想ONE
纯电续航里程:148km
最近,理想ONE可谓风头正劲,创始人李想发文称新车已售出超过4000辆。目前在售车型搭载三元锂电池,纯电续航里程为180km。在第330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公式目录出现4款理想ONE信息,其中3款车型搭载宁德时代提供的三元锂离子电池组,1款车型采用比亚迪提供的镍钴锰酸锂电池。本次出现在工信部新能源推广目录中理想ONE同样是4款车型,纯电续航里程都是14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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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底新建充电桩1万个 西安推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
易车讯日前,我们从西安市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新建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3、个人最高万元补贴 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细则发布
易车讯日前,我们从西安发改委获悉,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快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如下: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其财政补贴。
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的,应同时满足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査中无违法违规现象;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等条件。
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满足下列条件: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的自有产权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此外,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合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
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相关目录;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等。
新建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市民,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申报,补贴对象公示等信息也将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
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了吗?
据报道,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近日正式投入使用,可实现对车辆运行状态、行驶里程、运行轨迹以及整车和关键系统故障等信息的实时监控。
报道称,近年来,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新能源汽车7.16万辆,同比增长168.4%,产量占全国的16.9%;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占全国的10%。
据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综合运用了新一代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可根据车辆运行状态、行驶里程、运行轨迹以及整车和关键系统故障等实时信息生成各类分析报告,建立健全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存在现实需求。
新平台的投入使用能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又能为政府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提供决策依据。
5、西安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地补资金),是指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在西安市推广应用的专项资金。地补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符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已经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并在本市完成销售、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和在本市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设施补贴。同时,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应按照扣除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
《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以享受的中央补贴为基数,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交领域,巡游出租车领域,环卫用车、救护车和校车)的单车按1∶0.5给予地方补贴,非公共服务领域的单车按1∶0.3给予地方补贴。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西安市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补贴;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充电设施,给予充(换)电设施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超额部分市财政将予以扣回。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季度向市工信委申报地方补贴。其中购车者为个人用户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个人购车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由汽车生产企业据实申请地方补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西安新能源汽车都有哪些补贴政策
您好,西安的补贴政策望采纳!
政策保障:按照1:1比例补贴
为推广新能源汽车,西安市还制定了一套综合推广政策体系。对在西安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对符合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
地方财政补贴82360万元,车辆购置费用43485万元,配套设施建设费用31852万元,示范实施推广费用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