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电动车牌照办理,是去派出所还是车管所?需要带上什么资料?谢谢
苏州电动车上牌在干将西路301号苏州市公安局非机动车辆管理所(苏州市人才市场的斜对面),周一至周五上班,具体的上班时间好像和其他的机关单位一样的,早九晚五.新车上牌要带上购车发票、电动车出厂合格证、刚购车时随车的一些资料、车主的身份证,其他就不需要了.
2、苏州电动车要上牌照吗
苏州电动车要上牌照。
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
第二条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公安机关要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由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建设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流程。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扫描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二维码等方式查询CCC认证信息,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将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录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便群众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号牌制作费用由各市、县财政承担。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2)苏州电动汽车车牌号扩展资料
《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中规定:
第六条排查备案未登记在用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前,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公安机关要督促登记上牌;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
各地要组织街道、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方力量,排查登记在用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情况,清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车”。
第八条规范电动车新业态安全管理。推行社会共治,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六统一”制度。
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岗前学习培训和定期考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员工,加快推进不符合标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苏州电动车上牌照,急!!
派出所有承诺书可以写的呀。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再有个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随便哪个人好了,你家人的也行的,签了承诺书就可以上牌照了。
我当时什么都没有,只有1辆电动车。就这么上牌照的。
4、苏州电动车牌照办理是去派出所还是车管所?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苏州电动车上牌在苏州市公安局非机动车辆管理所
二、具新车上牌要带上购车发票、电动车出厂合格证、刚购车时随车的一些资料、车主的身份证,其他就不需要了.
5、苏州电动车牌照
钢印和牌照是不一样的,我买的电动车也是不一样的
牌照号码一般是按流水号下来的,先买的就先拿号...
如果你和上牌照的人认识,可以自己选个好点的号码!
牌照号码没什么特殊意义,只是被偷的时候登记有个依据,假如哪天那个骑你车的被抓了,还可能领回被偷的车呢,不过这种几率比中彩票还难...
不过无所谓的,我的买了半年了到现在都没装上
在大润发买的,都不帮忙装,哎,服务不到位!
6、苏州电动车 车牌颜色是什么意思啊? 我见有黄牌的 还有白牌的, 黄牌的是什么意思? 白牌的是什么意思?
目前苏州电动车车牌有黄牌、白牌、绿牌三种,具体区别如下:
1、黄色号牌,是2019年4月15日之前,已经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所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可以一直使用,直到自然淘汰。
2、白色号牌,是2019年4月15日之前,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所领取安装的临时信息牌。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上本市道路行驶。
3、绿色牌照,是2019年4月15日后,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所安装的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6)苏州电动汽车车牌号扩展资料: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大部分使用铅蓄电池,使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约10%。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于1999年发布实施。
近些年来,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现行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是由《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修订后标准名称。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该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参考资源来源:网络-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