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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营运汽车电补

发布时间:2021-10-14 15:58:44

1、新能源汽车国家怎么补贴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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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多少?

购置补贴:

一次性充电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

2、纯电动专用车、货车。对载重3吨及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

(2)新能源营运汽车电补扩展资料

领取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购车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车辆销售发票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及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购车个人需提供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车主本人同名开户行名称及银行账号、车辆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最新下发的新能源电动轿车补贴详细流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2.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3.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4.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5.相关城市须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三)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四部委将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二、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一)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三)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四)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三、对示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奖励
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4、国产新能源汽车有补贴的有哪些车

发改委于近日下发了《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据每日经济新闻7月24日消息,和去年补贴政策相比,除了燃料电池企业补贴一样之外,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客车的购置补贴均明显下降。此外,纯电动客车、专用车、货车的补贴标准相比去年也有较大程度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下降的同时,深圳对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则进一步倾斜,补贴相比去年足足提高了一倍。

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续航公里在100~150公里之间的,每辆补贴标准从去年的2.5万元下降到1万元,降幅达60%;续航公里在150~250公里之间的,每辆补贴从去年的4.5万元降到1.8万元,降幅达60%;续航公里大于或等于250公里的,每辆补贴从去年的6万元降到2.2万元,降幅高达63%……

在纯电动客车补贴标准上,今年按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车辆长度给予补助,按此标准,每辆客车补贴与去年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比如,在新的标准上,车身L大于10米的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补贴最高,但其设定了补贴上限为每辆15万元,而去年客车的补贴最高标准可达每辆50万元。

“虽然深圳客车补贴标准今年和去年可比性不高,但从补贴最高标准来看,客车去年最高补贴有50万元,但今年客车最高补贴则只有15万元,明显下滑了70%。”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往纯电动客车获得补贴力度是最大的。

在对比中还注意到,在去年的补贴政策中,设有一次性充电补贴和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比如对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但在此次补贴新政中,上述两种补贴均未提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鼓励地方政府把更多的资金补到充电桩的建设上。在此次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下降的同时,深圳转而提高对充电桩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而去年的政策补贴标准是,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

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的表态成为汽车业界关注的焦点。而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有受访本地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者都将产生直接影响。

政策动态

标准调整:新能源车续航距离小于150公里将无缘国家补贴

记者从本次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中留意到,调整后,乘用车方面,续航里程超过300公里的纯电动车补贴上调,续航里程低于300公里的则补贴下调。新政实施前有4个月的过渡期,从今年2月到6月11日前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目前相关补贴标准对应的0.7倍进行补贴。网页链接

5、新能源汽车补贴该怎么“补”

新能源汽车在普通民众眼里分为两种: 油电混合、纯电汽车。其实国家与地方政府真正扶持和补助力度较大的就是纯电新能源汽车。因为纯电的新能源这将是一个全新的趋势。关于补贴要看你在哪里买,一线城市北京上海补贴比较多,二线三线城市很多政府都没有新能源补贴政策出台。比如上海市按照不同续航能力补贴标准不同,续航200公里以上的均享受上海市补贴3万元,免除购置税费用,送上海牌照。上海暂时有一个区域还可以享受区补:上海市嘉定区。区补1万元。国家针对新能源(纯电)车补贴方式是:续航20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的补贴4.5万,续航25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补贴5.5万。
我最近也在研究新能源汽车,在上海买还是比较合算的还送个十几万的上海牌照,想想就合算,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6、补贴不取消/坚持纯电动:2020年新能源车发展方向曝光

未来中国自主新能源之路到底怎么走?

在前不久举办的2020中国汽车百人高层论坛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工信部部长苗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李冶等相关部门领导;另有王传福、李斌、何小鹏等车企领导人共同发声,建言新能源市场发展、政策走向,这次大会参会规格极高,释放出的信息量很大,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新能源车未来发展方向。

下面就由电哥梳理此次会议的重点,一窥未来新能源车发展方向脉络。

补贴不会进一步退坡 新的双积分管理办法即将推出

1、补贴不会进一步退坡(电哥的理解是不如去年跌幅那么大)。

此前大会举办当天,曾有媒体传出苗部长发言补贴确认不会退坡,一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不过后续工信部澄清此为误传,根据苗部长的发言来看,能够确认的是7月份补贴不会进一步取消,并非简单粗暴的不会取消。

之所以引起这么大范围的关注,是因为2020年是国务院颁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收官之年,预示着新能源产业以及整个汽车产业都面临着结构性调整,一窝蜂上马拿巨幅补贴的时代已经宣告结束。

从大环境来看,中国汽车产销量从2018年开始出现负增长,如今逐步跌幅收窄,预计将稳定在2500万辆时触底。因此中国汽车产业整体将从数量上的高速增长逐步转变为质量的爬升。苗圩部长认为汽车企业应该不同升级产品、提升服务质量,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也要放眼海外市场。

苗圩部长还透露到: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120万辆,大体相当于2018全年销量。从趋势上来看,11月销量达到10.5万辆,12月销量达到了16.3万辆,已经恢复到了补贴退坡前平均的水平,这表明退补的政策负面影响正在逐渐恢复中。

苗圩部长证实,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品质提升明显,中高端市场份额不断提高,落后企业逐步退出了市场,动力电池系统成本比2009年下降了85%;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具备较好的规模效应优势和发展环境,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不动摇,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

还补充了这一句:“这里我也宣布一下,大家很担心,去年7月1号补贴退坡,今年7月1号还会不会退坡?大家放心,今年7月1号不会再进一步的退坡。”

看到这儿大家也就明白了,补贴不会取消,仍然会存在并且往更有益于行业发展的方向进行调整。

2、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就在前不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意见征集稿出炉时皆电也进行了追踪报道,其中2025年新能源车产销量占比提升至25%的增幅也是让众人捏了一把汗。这份规划目前仍将处于公开征集意见当中,将会在2020年上半年尽快发布。

3、完善双积分政策

于2019年7月和9月修订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油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将会在近期正式公布。

除此之外,苗圩部长还补充到,新能源车这个顶层设计并没有改变,我国将坚定不移,坚持不懈的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将会进一步评估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退坡政策,让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更加科学合理。与此同时也要引入低油耗车(电哥注:混动车),搞好内燃机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协调发展。

综上,我们能够得到的信息是我国将坚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不动摇,同时也不会忽视过渡期的需求,极端推行新能源车,既重视速度数量、也会同步重视质量。

2020年底前,稳定现有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的发言,同样是阐述了对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坚定支持,总结起有以下几点:

2019年汽车产业集成度进一步增长,乘用车前十企业销量已经达到了75.6%,电池企业前五的市场占比甚至达到了79.4%,动力电池集中度更加明显。从全球角度看,2019年1-11月,全球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为745.4万辆,中国市场占比达到53.9%。众多跨国车企均宣布电动化发展战略目标,汽车电动化步伐加快的同时,市场将进入到激烈竞争状态,中国市场为各国企业所看好。

对于生态的搭建,万部长重点强调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截止2019年11月,充电桩累计已经117.4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49.5万台,同比增加了60%以上。接下来要加强电网与车企的合作,取得进一步的成果。

对于氢能以及燃料电池电车的发展,万部长同样给与了肯定,氢能源和燃料电池不仅仅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点,也是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一部分。

万钢部长认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同时,纯电动车型和燃料电池车型是同等重要的,并且将会长期共存。二者既能够互相补充、又能够循序发展,在市场当中是各有定位、互不替代。因此将会进一步明确氢能在能源体系中的定位,特别是要明确了氢能与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发电互相补充的体系。

万钢部长还在民生领域表达了诸多观点,例如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车的用车环境,除了各地公共交通领域之外,还需要在路权、停车费等多环节给与新能源车便利,取消对新能源车限购的要求。

虽然201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退坡已经超过了70%,距离2020年底时间已不满一年,不要再制定中间的补贴政策,也不要对补贴的产品、技术指标再做新的调整,目标还是让企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退补以后的产品规划和研发工作,满足市场的要求,杜绝骗补型产品。在2025年以前坚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让民用车辆享受民用电价。

不止是新能源车,我们要做智能汽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念修的发言,更多是围绕宏观发展方向进行的,林主任认为,当前世界经济整体增速放缓,汽车市场表现疲软,销量的下跌一般也伴随着消费模式的颠覆再造。

总的来看目前发展方向还是非常清晰的,我们就是要坚持电动化、智能化,虽然中国汽车保有量超过2亿辆,但是仍然只有三分之一的家庭拥有汽车,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消费增长的空间仍然是存在的,前景仍然是光明的。

具体来说,林念修主任认为我们应当继续加强政策协调,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措施,支持优势企业做优做强,坚持创新。不追求摊饼式的只求数量,而是要向补齐短板发展,重点攻克车载动力电池、电控系统、车载芯片、操作系统等核心科技,培育出新能源汽车队燃油车的替代优势。

此外还将加强开放合作,鼓励外资企业深度参与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特斯拉就是经典案例:电哥注),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领域创新合资合作模式。

林念修主任还强调了国家发改委将加强投资管理,预防产能过剩,营造良好的营业环境。不断加强创新,让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迭代和完善,从而加速整个产业向着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同时林主任还不忘提及完善二手流通和回收网络体系,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充电设施安全性、建设密度都将得到提升

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李冶则针对充电设施进行了补充,截止2019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20万个,较上年底增加了50万个,近一年的建设速度还是非常可观的。

李冶总监强调,目前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已经在逐步健全,规范随车配送充电桩产品标准管理;瞄准充换电新技术发展,组织开展换电标准研究工作。同时国家能源局支持互联网与充电设施建设的联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目前的充电设施虽然发展迅猛,但仍然面临着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

举例来说包括充电设施利用率、盈利能力都比较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不高,安全隐患没有彻底排除,平均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这将是国家能源局接下来重点的工作方向,目的还是督促我国充电设施向好向快积极发展。

在商业模式上也将鼓励更多创新,除了借鉴他国先进经验之外,还会增大协调力度,促进车企参与充电运营服务,减少政令干预,加快新技术例如柔性充电、智能充电的发展,提升充电的智能化水平。

定义两类新能源车,分别应对成本和里程焦虑

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指出,补贴完全退出之后,建议根据不同车辆类型特点来破解里程焦虑等问题,例如将新能源车整体上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基础型,以300km的续航满足城市通勤即可,这类车型在售价本身要与燃油车相当,但是使用成本更加便宜;第二类是高端型,续航达到400~500km以上,这类型用户对价格敏感度相对降低,可以进一步作出更多的差异性。

写在最后,提高电动车残值刻不容缓

目前消费者对于新能源车最大的疑虑就是残值率极低,使用两三年后动力电池衰减太明显,风险较大,因此以前只能靠补贴来强推。随着电池技术的进步,动力电池理应在循环利用之后保持可控的性能表现,进一步提升电动车的残值。

综合众多献策发言,可见用力过猛的取消补贴、延续高额补贴都将存在不小的风险。我们能够明确:无问质量的高额补贴时代已经正式宣告结束,接下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将向着补好补优、多种新能源技术共同进步、提升充电环境体验等方向迭代,相信在更市场化的策略调整之下,新能源汽车行业能够获得更为健康的发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7、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的补贴也是以什么续驶里程为准的?

以纯电续驶里程和所配备电池能量密度,还有百公里耗电量等等。

8、新能源汽车转营运后之前的国家补贴要收回吗?

不会吧,看你什么运营方式,如果是网约车不会的,如果你转成出租公司,需要重新核算。

充电站十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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