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电动新能源 > 新能源汽车可靠性法规

新能源汽车可靠性法规

发布时间:2021-10-14 17:40:43

1、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哪些相关政策

2015年新能源汽车国补开始发放
受今年年初“骗补核查”影响,2015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延迟发放,导致大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出现资金链紧张状态。今日(12月2日)有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已经收到“国补”发放通知,除企业提出申诉的部分外,其余将于近期发放。
9月份,财政部通报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情况,其中有多家车企存在虚构销售、有车缺电、领补后闲置的情形。据媒体揭露,有些车企为了骗补,把电池重复安装在不同的车壳上,然后“卖”给子公司,找政府反复领补助。这样的“空壳车”,莫说能拉水,根本不能上路。
国家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新能源(11.540, -0.34, -2.86%)汽车市场蓬勃发展,但部分车企为何忙于骗补?
作为有形的手,产业政策都有相应的着力点,而之前的新能源汽车补助思路偏向鼓励销售。比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中,对纯电动客车的补助只看车身长度,车越长,补助越多。而且只要把车卖出去,就能拿补助。
这样的着力点有些“找偏了”,容易导致企业重销售而不重研发。对于骗补车企来说,把车“卖”出去就能赚钱,为什么还要多花钱搞研发?而那些真正投入资金搞研发的企业,即使有政府补助,也会觉得在竞争中吃了亏。
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一个全行业、系统性的核心难题,就是动力源(11.680, -0.25, -2.10%)转换的问题。这既包括“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的效率与安全等技术问题,也有应用场景的问题,如铺设充电桩和换电站、充电接口统一标准等。
经验表明,光靠鼓励销售,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政策着力点可以考虑向研发端和基础设施搭建上倾斜。我们看到,2016年的纯电动客车补助政策不再只以车身长度为准,而是增加了“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纯电动续驶里程”等科技指标,这些改变才真正有助于那些研发型企业成长。
“当潮水退去,就知道谁在裸泳。”随着我国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售端的财政补助逐步退坡,那些光靠吃补助存活的企业必将被市场淘汰,技术才是立足市场的根本,真正致力创新的企业必将赢得竞争。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有哪些
4月29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在未来5年,补贴额度大幅退坡。自2010年中央实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来,补贴额度逐年下降,享受补贴的车辆标准逐年提高,同时,政府对汽车企业的燃料消耗限值不断降低,显示政府希望由市场力量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具体的退坡办法是: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新能源车型补贴标准都实行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对象依然是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但对车辆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其中,纯电动汽车的补贴门槛由之前的80公里续航里程提高到100公里,对车辆的最高时速也要求不低于100公里/每小时。http://www.okeycar.com/

2、新能源汽车安全吗?

汽车还是很安全的,很少会有什么事故的。
新能源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电量不敢有保障,技术还不够纯熟。

3、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安全方面国家都有哪些规定?

?

4、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一个车型上公告前的必检项也是必须达到标准的项目,主要是安全、环保项,安全项执行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现在正在执行的版本是GB7258—2004。在2010年推出最新版本征求意见稿已发布。环保项也有专门的规定,网上即可搜到。推荐性国家汽车标准就很多了,GB/T打头的标准都是。

5、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有没有和规定?

撤补贴,废锂电,兴氢燃料电池。顺便说一下F1所对应的电动方程式F-E除了雷诺家,都是有拨片离合器的手动档,所以抛弃变速箱等汽车核心技术实现国产品牌弯道超车的美梦早就该醒了

6、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在国家层面对其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同?

在管理的法律方面来说没有多大出入,在限行地区可能就不一样了,比如上海地区,只要是新能源汽车就可以上大牌进市区,燃油车只有大牌能进?

7、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在国家层面对其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同点?

一、新能源汽车政策有哪些规定

1、纯电动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补贴

航300km以下的车型补贴会大幅下降,只有续航300km及以上的车型才能获得比以往更高的财政支持;续航里程下限从100km提升到了150km,并且增加了400km续航里程补贴的档位;

2、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补贴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的硬性要求,从90Wh/kg提升到105Wh/kg;1.1倍的补贴调整系数依然存在,但是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必须达到140Wh/kg才能享受(2017年为120Wh/kg),对于低能量密度低车型(105~120Wh/kg),补贴调整系数则是下降到了0.5。

3、2018年新能源政策介绍:贷款央行11月8日正式发布《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该新规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4、不受尾号限行: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自2017年11月20日起,将在全国分三批推广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该专用号牌将于今年底前在所有省份省会市及部分地市正式启用,2018年上半年全国全面启用。该规定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人群可谓福利满满,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将不受限行规定的限制,且在大量停车场享受前两个小时停车免费的政策;此外在北京、深圳等限牌城市,新能源汽车号牌并不需要摇号。

二、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三、国家补贴

我国是最早启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的国家之一,自2013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合计补贴484.44亿元,极大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2009年以前不足500辆,到2015年底已经增长到了58.32万辆。

根据新能源汽车的不同种类、不同续航里程,财政补贴的额度也是不同的。除了财政补贴以外,部分城市还有额外福利。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等。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8、新能源车质量参差不齐,工信部:25家车企约谈并处罚

继9月8日财政部曝光了5家存在"骗补"的客车企业名单后,国家再次出手对新能源汽车领域不为人知的"猫腻"进行了曝光和处罚。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结果。让人意外的是,共有25家企业的27款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对此,工信部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要求省级工信部门督促所在地相关企业尽快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而在这些受处罚的25家汽车企业中,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乘用车企业,如北汽、广汽三菱、广汽本田、比亚迪、吉利等,而这也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应该说,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信部建立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从这次发布的结果看,在被通报的问题企业和车型中,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9家企业的9款车型,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款车型,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款车型。可见,无论是乘用车、客车还是专用车,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乏当前新能源汽车主流生产企业的车型,相关企业需引以为戒。

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在新能源客车领域,存在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问题,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相关企业包括长安、中车、万向、东风、长江、厦门金龙安凯、厦门金旅、亚星等。

在新能源专用车领域,存在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相关企业包括天津路通、新楚风、吉利、通家、东风、舒驰等。

过去几年来,新能源汽车屡屡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不断曝出的起火事件,让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性受到公众质疑,而这背后的根本原因便是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可靠性不过关,甚至出现了市场上同一款新能源车型,出现三种不同动力电池供应商的问题,背后也凸显了行业监管的必要性。

今年8月,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删除了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大幅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需要强调的是,放宽产品和行业准入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只有在降低进入门槛的同时,加强对事中事后的监管,才能有效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的发生。

在销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新能源车企更应当注重车辆是否合规的问题,给予车主和潜在消费者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工信部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这也是给汽车企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只有产品合格、质量过硬,才能真正进入市场,否则就算进入行业也只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9、有没有针对阻挠新能源汽车的对应法规?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2016]1611号】第四条:“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六条:“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第六条第5款明确指出:“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的,……由产权单位抓紧实施改造”。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3)《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第四条第二款:“物业应指定专人积极配合现场勘察,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特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该文件明确规定:“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除此之外,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各单位及个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安装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仅为陕西省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部分):

(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54号)第六条:“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需备案,与物业管理方或电力部门协商落实接入条件后即可建设”。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工程竣工图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电网企业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指定专人配合现场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四条第五款:“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用电,由居民与物业管理方协商一致后,接入小区供电系统,也可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方应该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第四条第八款:“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工程竣工图或指定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电网企业或居民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配合现场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原文链接:https://www.xianjichina.com/news/details_109711.html
来源:贤集网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与新能源汽车可靠性法规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