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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发布时间:2022-07-02 05:17:15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模式及工作流程?

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交通工具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过程中,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本文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基本流程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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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

项目立项

项目选址确认后,需要第一步到项目所在地区发改委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发改委项目备案主要提供如下资料(各地区可能有一定差异):

1. 土地性质和产权归属证明,如土地证和租赁合同。

2. 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设备情况等。

注意事项:不对外运营,无申请补贴的专用充电设施项目,如果存在新增用地的情况,则仍需履行备案手续

建设报建

建设报建需要到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充电设施项目是否需要建设审批取决于项目是否涉及新增土地。无需新增土地的项目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需要新增土地的项目,包括新建专用充电设施和新建公用充电设施,则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主要许可。

需要说明的是,充电设施与其他主体建筑物建设同步进行的,例如,建设单位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同时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则无需单独为同步建设的充电设施单独办理报建手续。或在现有资料齐全的停车场进行建设,只是进行设备安装,也无需单独办理报建手续。

另外根据各地政策不一样,如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新建休息室、活动室等配套设施时需要进行建设报批,申请临时建筑报批手续,具体与当地政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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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报装
项目备案审批后,可进行电力报装申请,(部分城市可以与项目备案同步进行)。对于需要进行电力报装的充电场站,需到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办理相关手续,大致流程如下:

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如下:

1. 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户名为单位客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需注明经办人系本公司人员、经办人身份证、电话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或场所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

3. 用电申请如果由承租人提出申请的,应安装智能缴费电能表并采用智能缴费方式结算电费。

4. 因目前国内很多的确针对新能源建设,提供波峰平谷优惠电价。所以电力审批仅提供与充电场地、充电车辆相适应的供电容量,除充电设施用电外,不得向其他与充电服务不相关的负荷供电。

注意事项:一般充电设施用电缴费为预缴费,需要提前存入足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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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电力报装后,可以同步开展场站建设。建设完成后,一般需要供电、消防、防雷、计量进行验收。目前一般可以优先申请供电验收,验收完成后即可以按照物价局定价范围进行试运营。如无计划申请补贴,消防、防雷、计量验收可以不用找相关认证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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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相关验收完成后,即可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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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

如地区有相关补贴政策,可以找区发改委了解相关补贴要求和相关政策,按其流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2、新能源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1、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2、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3、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借风新基建,充电桩建设有望提速

5G基站、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成为当下热点,站在“风口”,充电桩建设有望迎来加速期。

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要出台新基建投资支持政策。3月初中央对加快新基建进度作出部署,资本市场对新基建热度持续增加。3月20日,工信部发文将加快新基建作为首要任务。3月21日,国家发改委也表示,要加快推动新基建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充电桩建设方面,北京市城市管理委3月12日发布《2020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对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提供补贴;对社会公用充电设施日常补贴,单个充电站最高可获得每年20万元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3月3日印发的“广西“能源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也提出,对充电设施项目总投资13.94亿元,2020年-2022年,全区14个设区市共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335个、充电插座58100个。此外,国家电网3月18日也表示,要将充电桩建设列为重点方向之一,持续发力。

事实上,新能源汽车市场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建设成本高、盈利难等致使充电桩建设发展缓慢。而充电设施的不完善、不便利也成为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瓶颈之一。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2月充电桩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53.1万台;通过联盟成员内整车企业采样约104.8万辆车的车桩相随信息,其中建设安装私人类充电桩71.4 万台,未配建私人桩数量33.4 万台。

另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81万辆,若按照这一数据计算,目前的车桩比约为3:1。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规划车桩比1:1还有不小的缺口。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曾预测,如果按照一辆新能源汽车对应一个充电桩的匹配要求,至2030年,我国将存在高达6300万台的充电桩缺口。 

车市下行,充电桩建设纳入新基建,有助于从政策层面以及资金层面给予倾斜。国盛证券认为,预计国内2025年充电桩设备合计市场约百亿元。同时,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行业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机遇,抓好充电桩建设,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无疑将极大助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成为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一剂强心针。 

不过,风口之下资本的一拥而入,也会带来过剩的风险。梳理充电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在早期充电桩建设的浪潮下,“跑马圈地”带来的规划布局不合理,以及充电设施标准不统一等痛点层出不穷。在未来新一轮的建设潮中,除了要做好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的科学规划外,提升充电桩运营的运维服务质量、智能化管理以及充电安全性尤为重要。站在行业的风口,能沉得下心,以“精细”之道谋篇布局,才能运筹帷幄打好主动仗。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上海发布促进电动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

易车讯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解读说明。可见针对新能源车充电难的问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从顶层设计开始,逐步梳理、优化并解决问题,让电动汽车的购买和使用更加方便,以下是内容全文。

为促进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破解电动出租车推广后的充电难等问题,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电科所、市电力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等单位,研究制订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做政策解读:

1、《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充电设施提出更高要求。截至2019年底,本市充(换)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已超过27万个,当年新建超过6万个,同比增长31.5%,已提前达到“十三五”规划21万个的目标;同时,本市新能源汽车已突破30万辆,2017年-2019年连续保持每年6万以上增长量,年均增长率高达44.9%,其高速发展对充电设施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国家充电设施扶持政策导向做出新的调整。国家高度重视充电设施发展,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包括《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强调支持的同时也调整了扶持重点。一是更加注重支持使用环节。国家财政资金购车补贴将逐步退出,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二是更加强调充电停车位一体建设。三是更加注重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题。

三是上海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上海充电设施发展很快,但从用户体验看,充电难问题还未完全解决。充电设施缺乏运营信息互联互通,无法有效解决油车占位、充电桩故障、支付方式不统一等问题,也难以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的迫切需求;充电设施进入老旧小区进展缓慢;自用充电设施缺乏安全监管技术手段,新能源汽车自燃等安全问题引发社会高度重视;新能源车大规模发展后,可能给城市配电网带来冲击。

2、《办法》制定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本次《办法》根据国家强调的扶持重点,及时转变政策重心,调整工作思路,遵循三方面原则。一是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支持方向从设备补贴转为度电补贴,仅对示范设施保留设备补贴政策。二是从全面推转向抓重点,通过度电补贴和示范站建设重点解决电动出租车充电难问题,着力破解进小区难题。三是从无序充转向有序管,依托市级平台加强充电运营企业管理,依托企业平台加强小区有序充电和安全充电管理。通过加强充电企业科学建设、规范运营、互联互通管理,实现有序充电、安全充电、便捷充电的目标,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办法》主要针对性解决哪些问题?

一是解决找好桩难问题。考核评级和度电补贴政策相结合,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信息接入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油车占位、充电桩故障、支付方式不统一等问题,提高设施利用率,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的迫切需求。二是缓解进老小区难问题。通过示范小区建设及专项补贴政策,提高小区建设积极性和物业支持配合度,推动充电桩进小区。三是破解充电安全监管难问题。通过建立企业、居民两级智能有序充电体系、分时共享等方式,引导自(专)用桩充电从“无人管”到“平台控”,提高充电安全水平,同时避免新能源车更大规模发展后给城市配电网带来冲击。

4、《办法》如何支持电动出租车充电?

《办法》针对电动出租车充电难、里程焦虑严重、运营收入受影响等问题,提出了利用社会充电设施共享为主、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为辅的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安装分时共享充电设施或组织桩与车匹对,在驾驶员居住地或其附近满足夜间充电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强化互联互通提升充电设施利用率,并适度组织示范站建设引导设施布局,满足日间补电需求。

具体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给予专享度电补贴。综合考虑出租车油改电节省燃料费用和出租车日间补电运营时间损失、停车费支出等成本增加因素,以及驾驶员不敢接长单带来的潜在运营损失,按度电0.4元标准(2020年)补贴驾驶员。二是支持示范站建设。计划2020-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以此引导充电设施布局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需求。三是支持“桩车匹对”工作。把组织“桩车匹对”职责压到市级平台,由市级平台作为信息枢纽,调动充电企业积极性,并对“桩车匹对”的充电桩提出为出租车服务的具体要求,压实“桩车匹对”工作。

易车点评:全力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问题

通过以上《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解读说明,可以明确的看到上海正在积极思考和解决电动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的充电难问题,不仅对充电设施的建设提出了要求,还有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完善安全监管技术等众多领域提出了指导意见,为电动车车主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其实说的再直白一点,对私人电动车车主们来说,就是让大家在购买电动车时尽量减少后顾之忧,不再为充电难问题而苦恼,用车充电的时候更加方便省时,全力解决困扰普通电动车主们日常用车时的充电顾虑。

5、关于充电桩的政策

法律分析: 2018年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有下发了多道文件,在冲击技术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务用车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6、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1.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充电站的选址要充分考虑城市交通网络的布局限制;从电力网站规划来看,电动汽车充电站作为中低压配电。系统的重要部分应结合配电系统的现状,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并满足负荷平衡的要求。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电动汽车的使用者从角度来说,充电桩站要选择充电需求集中、方便的地方。下雨的时候尽量找个避雨的地方充电。现在的电动车充电器都有防雨罩,保护充电器不被电动车充电器淋湿。

2.使用时,将充电器放在支撑板上,防水布由支架撑起盖住充电器,有效防止雨水或水溅到充电器上。同时,支撑板被支撑脚抬起,让水在支撑板下流动,当水流过大时,防止淹没支撑板。充电器采用高频供电技术和先进的智能动态调节充电技术。工频机是基于传统的模拟电路原理设计的,内部带有功率器件(如变压器、电感、电容等)的机器。

3.基本都挺大的,大部分都是重载运行时噪音较小,但是这种机器在恶劣的电网环境下比高频机有更强的抗噪性,更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行驶过程中,充电口本身并不充电,但由于充电口通过高压线与充电器相连,因此在布局过程中需要考虑整车的高压安全,尽量避免将充电口及其线束布置在碰撞变形区,以防止碰撞过程中钣金零件变形挤压或切断高压线束,从而带来相关安全风险。

4.由于慢充时间较长,驾驶员再次使用车辆时可能会忘记充电。充电口应尽量设置在车头前方或驾驶员侧的车身结构上,以保证驾驶员上车时能看到充电口的充电状态。同时也要通过一些车辆控制措施来检测充电口的工作状态,保证插上充电插头时车辆处于非行驶状态。纯电动汽车充电频率高,充电门需要经常开关。因此,充电门的结构刚度不应低于传统加油门2.5N的结构刚度要求,充电门的耐久性应高于传统加油门,其周边搭接部位的刚度和强度也应适当加强。

7、国内充电保障将进一步提升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

易车讯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目标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外,意见还提到,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正文如下: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一)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四)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指导地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七)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九)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十)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十一)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十二)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十三)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十四)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十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十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十九)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平台应保持立场公正,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8、2022年底新建充电桩1万个 西安推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

易车讯日前,我们从西安市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新建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9、北京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速,产业融合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11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工大桥旁便民立体停车场4楼 ,京能超级充电站(工大桥站)正式投运。场站一期配备了10台由智充科技研发的智能快速充电桩,总功率达1200?kW,用户只要充电就可享受2小时免费停车,场站同时配置了休息室及其他便捷服务设施。京能高新科技董事长宋兆星表示:“利用该停车资源投建快速充电站,使便民停车与便民充电合二为一,将极大的缓解周边居民充电难问题。年底,场站还将新增数台大功率充电桩以辐射周边商业写字楼等用户。彰显首都企业响应发展新能源、服务社会民生的责任。” 

 京能超级充电站(工大桥站)开业剪彩

 

活动现场,北京京能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垂直充电解决方案商”北京智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这是首个由初创科技公司赋能国有能源集团共同创新的案例,也是十四五计划公布以来,首个地方国企响应国家发展号召,投身充电新基建的行动。成为引领探索模式创新、发挥优势特长、助力中国新经济崛起的“领头羊”。 

 京能高新科技与智充科技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成为万亿市场充电桩“领头羊”或许只需三天 

 

继今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与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共同被纳入到了“新基建”范畴之后,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 

 

行业频迎政策利好,2020年值得被重新定义为充电桩行业爆发元年。从09年开始,经历了行业起步,参赛者鱼贯而入、行业高速发展后陷入滞缓、淘汰与整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在2020年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加持下,进入了又一轮的整合期。谁能真正理解充电桩行业的未来趋势,谁就能抓住时机独占鳌头。 

 

跟随政策东风,大量的资本竞相涌入其中,不仅各个省市地区颁布了推进充电设施布局行动方案,企业也加快了投资和入局的步伐。今年5月,上海市推出的行动方案显示,预计在3年内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6月,北京市也提出,2022年将新建不少于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100个左右换电站。能源企业不甘落后,国家电网宣布,2020年全年将投资27亿元新建充电桩7.8万个。南方电网宣布,计划未来4年投资251亿元投建充电设施,建成大规模集中充电站150座,充电桩38万个。 

 

北京京能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能集团”)旗下企业,作为北京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京能集团也开始响应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在充电服务行业中寻求一席之地。 

 

入局充电服务行业,“投建”、“设备”、“运维”,即前期资金投入、设备硬件及后期充电场站运营是三个必然要考虑的环节。环顾充电行业市场,大致有以下几个模式,“设备”、“投建”、“运维”全部由同一主体负责,这样将造成巨大的前期投入和后期运维压力,门槛较高,且盈利困难,在行业内只有星星充电、特来电以及部分车企能够应用这种模式;第二种,是“设备”、“投建”、“运维”分别由不同主体负责,然而这种模式会造成风险分散和盈利的分散;第三种模式,是“设备”是某一桩企生产的,“投建”、“运维”是由另一方来做,但这个模式要求投建运维方既有资本,又有运营服务、宣传引流能力,而且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往往无法满足对设备改进优化的需求。 

 

京能高新科技显然没有采用以上三种模式,作为“投建”的主体,它将“设备”及“运维”全部委托给了制造设备和有丰富运营经验的桩企兼充电服务运营商——智充科技,作为投建方,京能高新科技只需要出钱购入设备即可,不需要运营经验,托管给智充科技即可坐收大部分的利润。一旦运营中需要任何的调整优化,由于“运维”和“设备”是同一方,也能以最快速度在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上落地实现。 

 

京能高新科技和智充的合作,标志着国企开始以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向充电市场,利用双方的核心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快速打造充电服务品牌、布局充电网络。 

 

这种快速和流畅的解决方案,最快只需要三天:在现有电力的情况下,智充的充电设备送达、现场施工只需一天,第二天做设备调试,智充设备自带平台、支付功能,只要一通电,就可以联网,5分钟内部署完毕,用户可直接微信扫码支付,一切布置好之后,第三天就可以正式开业了。 

 京能超级充电站(工大桥站)一期10台120 kW智能恒功率直流充电桩已全部投入使用

 

曾经不好做的生意,如今未来的趋势 

 

上文提到设备硬件及后期充电场站运营都交给桩企的模式,是曾经并不被看好的生意。2015年,丁锐从特斯拉离开创立了智充科技,他将智充的研发团队分两部分,一部分研发IoT智能充电桩,另一部分研发运营管理后台系统,用“智能硬件+软件SaaS”的模式为运营商提供充电解决方案。 

 

这种曾经不被投资者看好的最费力的模式,却助力智充脱颖而出,成为了运营商背后的角色,在2019年收入翻倍增长,并且获得了来自于京能高新科技的代运营邀请,成为了首个由初创科技公司赋能国有能源集团的案例。 

 

在硬件方面,智充科技开发了全智能化交流(慢充)及直流(快充)产品,共有六个分类型号,可满足不同场景、不同用户的需求。结合5G技术,智充的智能充电桩可自动化管理与用户的充电流程,通过连接地锁、停车道闸等实现自动场站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部署实现低成本C端服务平台搭建、通过智能通讯系统识别车辆和电池、通过自动化的故障诊断快速维护设备。 

 

在软件方面,智充开发了一套类似于美团商家版或者阿里钉钉的数据化、流程化的SaaS管理系统,涵盖了运营充电桩所需要的一切功能,如:资产管理(桩、站、司机)、财务管理(收费、退费、开票)、效率管理(会员系统、营销系统)、售后服务(在线客服、在线排障)、数据分析管理等,并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免费推出全新功能以提升用户效率和体验。 

 

丁锐提到,他希望能够构建一套公共的解决方案,可以被任何大中小型客户用于运营他们to C(作者按:对司机)的充电服务。目前,智充科技增值及代运营服务快速发展,深度积累行业经验,已在全国范围内拥有20多个省市的客户群,服务数千个充电桩,平均使用率为30.3%。截至今年十月,智充客户直流桩年均单桩收入突破15万元。 

 

代运营服务不仅仅是软硬件的支持,是量身定做的充电解决方案。从前期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场站运维等服务,全部可实现7*24本地化运营。比如,通过53项评估要素、122项评估指标,为客户在基于城市充电网布局的精准大数据模型下进行选址;为客户合理配置产品方案、事先预测投资回报;根据属地供电企业要求设计产品,设备安装到位后进行调试和上线;为充电场站设计和实施丰富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通过场站实时监控和7*24本地化运营进行维保服务;完善的支付体系可以支持第三方平台监控、充电流水秒到账等。 

 

值得一提的是,智充科技合作了新能源90%流量入口,拥有国内一流的融合服务性平台,流量基数大,具有非常大的商业引流价值。智充科技合作商囊括国家电网、京东物流、顺丰快递、蔚来汽车、比亚迪汽车、腾讯地图、百度地图、保利地产、万达集团等政府平台、电网企业、充电运营商、共享出行服务提供商和地产及物业等商业领域巨头,涵盖了新能源汽车用户出行可接触到的方方面面。 

 

目前,智充科技已形成一套以“智能设备”+“云端服务”相结合的全新充电生态理念。利用先进的移动客户端、后台联网管理等革命性技术让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再是单一功能的“电器”,成为中国最具潜力的、技术最为先进的充电设备及方案解决商之一。与京能高新科技的合作,是智充模式赋能国企的一次成功案例,也是国有企业跻身充电桩行业的双赢模式。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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