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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府补贴新能源汽车标准

发布时间:2023-06-02 21:51:33

1、重庆2023年新能源补贴政策

重庆2023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第一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笑大做元/辆;
2、第二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3、第三类补仿码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大于等于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碰衡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2、2022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22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如下:
1、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2022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2、纯电乘用车300(含)到400公里续航补0.92万(减少3800元),400公里以上补1.26万(减少5400元),插混(含增程)乘用车补0.48万(减少2000元);
3、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即续航、能量密度、能耗要求不变;
4、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车主自行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并悬挂新能源牌照;
2、车主买完新能源汽车后,向4S店提供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活动期间新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新购新能源汽车行驶证、申领补贴表等);
3、购车证明材料须经4S店进行初审、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打入购车人提交的银行卡内。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3、重庆购新能源汽车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补贴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缺哗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虚枯,并同时满足国家及本市补助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补贴对象为本市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分时租赁车、物流车、环卫车服务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服务伏誉行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数量不少于4个,其他充电桩数量不少于6个)及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等。

4、2022年电动汽车国家补贴标准

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此次政策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重点在于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在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方面,明确对在市内购买和首次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重庆市购置补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具体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约为同期国家购置补贴标准的20%,非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单车补贴上限分别为1.3万元、0.94万元、0.55万元。
充电桩的分类?
1、以安装条件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立式充电桩和壁挂充电桩立式充电桩无需靠墙,适用于户外停车位或小区停车位,而壁挂式充电桩必须依靠墙体固定,适用于室内和地下停车位。
2、以服务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桩和自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由政府机关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机构置办,服务对象面向任何电动汽车车主,例如公共停车场。而专用充电桩多为企业建造,服务对象为客户和内部人员,例如商场停车场。自用充电桩为私人充电桩,安装于私人领域,不对外开放。
3、以安装地点防护等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室内充电桩和室外充电桩。
4、以充电接口的数量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目前市场上充电桩以一桩一充式为主,在公交停车场这样大型停车场中,需要多充式充电桩,同步支持多台电动车充电,不但加快充电效率,也节省了人工。
5、以充电类型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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