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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退税流程

发布时间:2020-09-07 13:43:26

1、如何退车辆购置税

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已经缴纳车辆 购置税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二是因质量问题导致退回车辆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经销商退货证明等资 料,方可到国税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2、车辆购置税能退吗 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是什么

一、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 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3、纳税人需要提供其在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纳税人为组织机构的需要开具收款收据。 三、税务机关依据上述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

3、新车购置税退税的问题

是个麻烦事,退税办起来实在麻烦。
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证明;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原件;
4、《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第二联原件;
5、提供本人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6、填写《退税申请书》;
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4、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申请退税方法:
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3、纳税人需要提供其在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纳税人为组织机构的需要开具收款收据。

5、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需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规定: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6、汽车购置税退税要多久

车辆因质量问题或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退车可以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


需要提供退车负数发票、退车证明(全部由销售商开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和缴税凭证原件,纳税人直接到原缴税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将相关退税资料提交国库行,由国库将退税款直接转入纳税人账号(各地税款退回方式可能略有不同)。税务机关审批时间不好确定,因为要逐级审批。

扩展阅读:车辆购置税退税审核

【业务描述】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政策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报送资料】


(1)《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3份。


(2)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办理退税时需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3)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下列资料:


——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还应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还应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4)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按下列情形提供资料: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5)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按下列情形提供资料: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车辆购置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向开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实纳税人身份、核对报送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复印件和退车发票、退车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由税务机关留存,其他资料原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表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4)车辆购置税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可予退税的,在受理退税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税款退库的规定,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


(5)不予退税的,在受理退税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纳税人。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

7、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7)车辆购置税退税流程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8、退购车税需要哪些手续,多久能退下来!

购置税可以退税,一般来说退税时间在10个工作日到1个月之间。

纳税人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符合规定可以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实,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审批手续,将应退还的车辆购置税退还纳税人。

(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二)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申报信息和税款缴纳情况;

(2)审核《车辆购置税退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调阅申请退税车辆的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与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核对,确定是否符合退税规定;

(4)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5)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6)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报表》。

二、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三、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通过系统调阅以下内容,对其进行审核:

1、申报征收信息

2、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信息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是否同意退税意见。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将相关资料退还上一环节;符合退税条件的,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收入退还书》,将相关资料归档。

(8)车辆购置税退税流程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的2007年438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防汛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须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1套,出示国家防汛抗早总指挥部办公室随车配发的“防汛专用车证”。

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计划、免税车辆型号、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防汛专用车证”(照片及证单式样从国家税务总局FTP服务器的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专用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车主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9、汽车购置税退税问题

1、车抄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袭者经销商:按照已缴纳税款每慢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额全额退税。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运输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错误计算、配置型号错误需重新计算、税率计算错误、误收税额等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我们咨询了国税征收点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四川成都地区为例,出现退税的情况主要集中于公告信息与车辆实际情况不符。一般车管所在上户时都会提醒用户,先验车再缴纳购置税,从而避免车辆信息不符而出现退税的情况。

10、车辆购置税的退税情形有哪些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可以申请退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10)车辆购置税退税流程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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