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转弯车辆撞了直行车辆责任划分。
正常情况下,进去主道不得影响主道车辆正常通行,停车位车辆全责。
但直行车辆有导致事故违法行为的,如超速、逆行、不留意路况、前车出主道你不减速让行等行为,结果会有不同:
1、有信号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上图中,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2、主路出口,辅路让主路先行
红车A转向出主路,直行黑车B应给减速让行,不可认为自己直行而为所欲为,,很多情况下,都有等待标志,所以一旦出事故,在辅路的车要负全责。
3、违规行车
违规行车,走不该走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被判全责没商量。黑色车B闯导流带,虽是直行,但是一旦撞到转向进主路的红色车A时,是要负全责的。
4、有“让”标志
只要记住有“让”标志,你不管什么车都得让,不让就全责。有人说过“标有让字,让也得让,不让也得让,否则警察叔叔不让”。
5、同向同道行驶,转弯前车比直行后车有优先通行权
这种情况也很容易被忽略,很多司机认为如果自己是直行车,前方车辆掉头或转弯,在这时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前方车辆全责。
实际这真的未必,因为根据道路交通法,同一道路同向行驶的前方车辆左转或掉头的时候,后方是禁止超车的。其实就是让后方车辆配合前方车辆转弯或掉头。而此时直行的黄色车正好是后车,这时候超车发生事故,是要负全责的。
(1)转弯碰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网络_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谁的责任
你好!
“转弯车辆避让直行车辆”是正确的,“这种情况我没办法避让呀,弯道我都转完了”--- 你在转弯前,就不应该抢行,应该让直行车辆通过后再转弯行驶。
这个事故,估计会判你主责以上。
3、右转弯与直行车辆相撞,请问是谁的责任?
右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3)转弯碰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以下9种违规,扣3分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4、关于转弯并道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的事故责任认定?
双方都有过失,你是变道是没有避让直行车辆,对方是没有注意行车安全。各自承担50%的责任。
5、左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碰撞责任怎么划分?
具体责任认定需要看现场情况而定。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主要依据,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况等为主要认定交通事故的因素,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只有综合各因素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才准确。
建议参考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要求赔偿;如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51条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因此一般来说,转弯的车辆若是没有让直行车辆,左转车辆应负全责。
6、左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如何认定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转弯要让直行车辆先行,如果直行车辆越过是虚线超车属于正常行驶,那么转弯车辆负全责。
7、左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如何认定责任
左转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7)转弯碰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8、直行车辆与拐弯车辆碰擦
看图应该是suv的责任大,虽然交通法规有规定,转弯让直行,转弯前要开启转向灯,但是,图中面包车转弯动作已经形成,马上就结束了,他的转弯动作在先,svu没尽到注意观察和经过无标识路口要减速的义务,所以svu责任大。其实开车在路口还是要慢点,这是开车的规矩,不论谁的责任,出事了,都耽误事。不要贪图抢几秒钟。
9、左转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如何判定责任
左转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9)转弯碰直行车辆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