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地区限行尾号是多少
石家庄地区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石家庄限行区域: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石家庄限行措施: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限行。
处罚标准: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不记分。
(1)石家庄市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在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且未设定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在城市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为九十公里。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石家庄外地车限行时间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省会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九座以下)、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车通行;
2、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内,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及所有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3.在限行时段内,接送残疾人、老年人、危重病人等车辆,驾驶人可以提前或及时致电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0311-85858000)寻求帮助。
4.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进行处罚。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3、石家庄汽车限号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府温馨提示:我市11月2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限行措施,三环内道路车辆限行。11月30日(周一)开始采取工作日6时至24时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措施,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4、石家庄车辆限行规定
以下五类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5、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此前如有媒体发布信息与此《通告》不一致者,以此《通告》为准。
5、石家庄车辆今天限号是多少今天石家庄限号是几号?
今天时间:2020年6月25日(星期四),石家庄限行尾号4和9。
石家庄从5月6日起,在市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工作日每天7时至20时,具体限行机动车尾号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区域为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限行期间,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两个尾号规定。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
(5)石家庄市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污染防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淘汰高污染物排放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纳入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城乡规划,制定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加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投入,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督管理。
6、石家庄外地车牌限号时间是什么时间段?
1、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九座以下)、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车通行;
2、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内,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及所有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3、以下五类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5)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6)石家庄市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早晚高峰时段,未办理通行证的外埠号牌机动车禁入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1、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30-8:30、17:30-19:00时段,禁止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及所有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在限行时段内,接送残疾人、老年人、危重病人等限行车辆,驾驶人可以提前或及时致电石家庄市交管局指挥中心寻求帮助。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管部门按照“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进行处罚。
2、外埠号牌机动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办理通行证必须符合石家庄市常住户口且外埠号牌机动车属本人名下等条件,凭行驶证及居住地居委会、办事处介绍信到市交管局办理通行证(有效期为半年);外地企事业单位工作用车临时来石的,可凭单位介绍信、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办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1—7天)。本市常住户口个人名下的外埠号牌机动车达到尾气国Ⅴ排放标准的,可通过过户手续办理本市机动车号牌,届时将给予优先办理过户。
城市快速路设最低限速措施
1、为有效解决城市快速路车辆低速行驶,人为制造拥堵的问题,从5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对城市快速路实行最低限速。具体规定如下:在城市快速路交通流量平稳,且前方未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下,与前车相距超过50米时,二环路桥上主路全程最低车速为每小时50公里,其他快速路主路限制最低车速为每小时40公里。具体路段包括和平路高架桥上主路、槐安路桥上主路、体育大街跨线桥上主路、中华北大街高架桥上主路、二环路桥上主路全程。
2、对于部分车辆低速压车行驶、人为制造交通拥堵的,由视频巡控系统抓拍,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并利用有线广播系统对违法车辆语音提示,令其立即驶离城市快速路主路。
7、石家庄对外地车辆限行规定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省会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九座以下)、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车通行。
2、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内,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及所有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3.在限行时段内,接送残疾人、老年人、危重病人等车辆,驾驶人可以提前或及时致电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0311-85858000)寻求帮助。
4.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进行处罚。
(7)石家庄市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河北中南部多地今天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污染物排放。上午10点起,石家庄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首次启动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除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外,其他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大货车、无标车、三轮汽车禁止驶入三环。
石家庄交管局副局长于英杰:路面民警以劝返为主,对于不听劝阻的,按照法律规定是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
8、石家庄限号和限号顺序都是什么呢?
1、星期一机动车车牌尾号4和9停驶。
2、星期二机动车车牌尾号5和0停驶。
3、星期三机动车车牌尾号1和6停驶。
4、星期四机动车车牌尾号2和7停驶。
5、星期五机动车车牌尾号3和8停驶。
石家庄限号注意事项:
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8)石家庄市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