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车辆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2、涉五是什么意思?
步行过水走五步
3、机动车涉牌违法包括哪些情况
(一)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上路行驶;
(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遮挡、污损号牌;
(三)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上路行驶;
(四)盗抢车、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非法改装车违法上路行驶。
(五)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4、交警所说的五类重点车辆指的是什么
校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
五类”重点车辆(校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重中之重。
排查车辆年审是否到期、驾驶员审验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和事故,月底进行二次排查,对没有消除违法状态或年审的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将相关情况抄告到交通局。对监管存在严重漏洞的企业进行约谈,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监管。
交警的事故预防工作
1、加强客运、货运、私家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要求全体民警、协警要充分认识到强力整治“五类重点车辆”的重要性,不得有懈怠心理,要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投入到事故预防工作当中。
2、其次,强化源头排查,全面监管除隐患。各大队组织警力到辖区客货运企业对各类重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对发现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督促运输企业和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后再组织集中检验。
3、同时,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防事故。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各一线交警大队对客运、货运、私家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报废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4、最后,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深厚的安全文明氛围。
5、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涉案车辆?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案车辆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不得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车辆。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统一保管场所,并指定专人对涉案车辆实行集中保管。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完善涉案车辆登记、移交、调取和处置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严禁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存、借用、挪用、调换、拆卸、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车辆。
第七条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车辆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并认真查验车辆特征,清点车内物品,拍照或录像固定,注明车辆外观、受损、来源、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里程及车内物品等情况。
第八条办案人员依法扣留、扣押、追缴涉案车辆(或从外地扣留、扣押、追缴涉案车辆返回办案单位所在地)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车辆移交保管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保管人员对涉案车辆粘贴封条予以封存。
保管人员对办案人员移交的涉案车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当场查验核对、登记入册,并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缺少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中对必要事项记载不全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补齐。
第九条办案人员因鉴定需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向保管人员调取涉案车辆。但应当严格履行手续,登记调取事由及归还时间,并由办案人员和保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涉案车辆归还时,保管人员应当进行检查,对于有毁损、拆卸、调换车辆零部件等情况的,应当如实记录,并报告办案部门负责人。
办案人员不得以办案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为由调取使用涉案车辆。
第十条涉案车辆的移送、返还、收缴、上缴国库等由办案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对应当依法返还的涉案车辆,办案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返还,不得无故拖延。
依法返还涉案车辆时,应当由办案部门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发还物品清单一式两份,由公安机关经手人、领取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一份交领取人,一份附卷。同时,应当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法律文书和当事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第十一条对在刑事案件中扣押作为证据使用的涉案车辆,除依法返还合法持有人的外,办案单位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随案移送扣押车辆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办案单位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地市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要对涉案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对无人主张权利半年以上的依法进行集中处理,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办案部门对涉案车辆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将采取措施的事实、法律依据、实施时间、涉案车辆基本情况、保管地点及办案民警等情况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办案部门将涉案车辆依法移送、返还、收缴、上缴国库的,应当报本级法制部门审核,在实施后24小时内将涉案车辆处理情况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备案。
(5)五涉车辆扩展资料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警务督察部门应当通过开展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对涉案车辆采取的扣留、扣押、追缴及保管措施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制止、纠正。
第十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涉案车辆管理工作纳入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法制部门在审核、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对涉案车辆采取措施违反法律和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七条对涉案车辆违规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及时移交保管的,或者依法应当发还车辆而拒不发还,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单位或个人违规私存、借用、挪用、调换、损毁或以其他方法侵占、擅自处理涉案车辆,或者因未按照规定履行保管职责,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除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应当依照规定追究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赔偿当事人损失的,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执法过错的人民警察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公安交通管理中的“五小车辆”指的的哪类机动车?
所谓“五小”车辆,一般在农村指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在城市指人力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瓶车(含拼、改装)、四轮电瓶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
当然,二者在我们普通人眼里也没有明确的界限,所以,“五小”车辆给我们的统一印象就是那些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而且大多数可能是无牌无证的。
7、机动车五小车辆指哪“五小”?
五小车辆指: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三轮农用机动车、小四轮农用机动车、四轮农用机动车
还有一种:五小车辆是指:小三轮客车、革新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含侧三轮、二轮、轻便)、手扶拖拉机(含方向盘式小四轮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三机)。
8、车辆涉牌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牌照上动手脚,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
主要有以下行为
(一)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上路行驶;
(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遮挡、污损号牌;
(三)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上路行驶;
(四)盗抢车、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非法改装车违法上路行驶。
(五)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9、非法经营中涉案车辆会如何处理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0、什么是五小车辆?
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四轮农用机动车称为五小车辆。
农村“五小”车辆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在四川广安交警"四个延伸" 强化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和甘肃省教育厅: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农用车中新网上都有提到。
(10)五涉车辆扩展资料:
甘肃省教育厅: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农用车,详细情况如下:
8月25日,武威市天祝县发生一起农用车载人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1名学生死亡,3名学生受伤。
针对这一情况,8月28日,省教育厅在有关会议上提出,师生安全警钟长鸣,教育部门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禁止学生上下学乘坐农用车,各地各校要对学生安全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学生不要乘坐“三无”车辆和农村“五小”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和摩托车)。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提示、警示措施,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三无”车辆和农村“五小”车辆私自接送学生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四川广安交警"四个延伸" 强化酒驾违法行为整治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甘肃省教育厅: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