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汽车限行吗?是什么规则?
深圳汽车是限行的。
限行对象:
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外地车);
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限行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2018年2月12日-3月2日暂停限外),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最新消息:年内深圳拟扩大限外时段)
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限行范围:
外地车限行区域扩大至深圳全市范围(高速公路及进出口岸、机场的部分道路除外),此前为“原特区内+部分原特区外地区”扩展。
违反限外处罚:
前两次违反限外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
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为执法缓冲期,9月1日起正式执法。
深圳外地车限行例外道路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2、深圳外地车限行时间是多少?
关于深圳的外地车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
深圳“限外”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注意: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实施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2018年2月12日-3月2日暂停限外)
处罚标准: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决定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四、本通告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参考资料:
深圳市公安局-限行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营运客车夜间限行通告
3、深圳限行路段
(一)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17:30-19:30。
(二)限行范围
限行区域:深圳全市范围道路,除去各大高速公路及进出深圳口岸路段。
(三)限行对象
限行: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不受限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租赁小汽车外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以及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将不受限行影响。
(3)深圳车辆限行规定详情扩展资料:
从2月1日起,在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为限行道路,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参考资料:网络-深圳限外令
4、深圳市区汽车限牌限行明细规定如何?
一、汽车限牌汽车限牌主要是指限制汽车上牌数量,控制机动车数量,达到治堵的目的。中国国内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贵阳市、天津市、杭州市、深圳市已发布限牌令。二、机动车限行机动车限行是指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禁止某类(如外阜机动车)进入指定区域行驶或者定期轮换限行的行为。三、汽车限购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存在部分城市出台限购汽车政策,意在缓解交通压力,对个人或者单位购买机动车采取摇号制。2010年12月23日,北京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成为国内首个发布汽车限购令城市。2012年6月30日21时,广州宣布对中小型客车进行配额管理。2013年12月15日,天津市宣布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深圳市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
5、深圳限行时间
从2015奶奶2月1日起,在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为限行道路,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根据《通告》,有的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比如,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是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三是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而且,对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通告》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
(5)深圳车辆限行规定详情扩展资料:
执法方式和标准方面,深圳交警将采取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对认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规定,一次记3分。
除适时组织开展设点现场查处、专项行动等现场执法外,将主要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自2015年2月1日起,系统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
6、深圳限行规定
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即7:00-9:00,以及工作日晚高峰,即17:30-19:30期间。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对象上,则是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货车限行问题可以到省省回头车软件的知道里面提问,系统会推送给当地的货运司机帮你及时解答问题
7、深圳市区车辆限牌是什么时间段?
【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9:00,17:30-19:30
【哪些车限行】
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即外地车
【限行区域】
全市限行!
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惩罚措施】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前两次不罚,第三次罚。如果一天内多次在不同处被拍到冲禁令,只按一次计算)
【这些车不限行】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免限行申请规则】
1、外地小汽车每个月可申请一次免限行
2、不能申请当天的免限行,就是说我需要提前申请好
8、深圳外地车牌限行时间表
深圳外地车牌的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拓展资料
限行对象:
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外地车)。
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限行范围:
外地车限行区域扩大至深圳全市范围(高速公路及进出口岸、机场的部分道路除外),此前为“原特区内+部分原特区外地区”扩展。
违反限外处罚:
前两次违反限外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
深圳外地车限行例外道路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深圳交警提示
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对深圳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参考链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外地车限行政策
9、深圳限行是几点
深圳限行是在早晚高分期间,即早上7点到9点和下午5点半到7点半。
2014年12月29日起,深圳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政策,同时实行“限外”: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除指定道路外,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在原特区内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等4区内的其他道路(港澳号牌车辆不受该限行措施限制)。
自2016年4月15日开始,深圳的外地车限行区域将扩大至全市范围,针对各个区的部分繁忙路段,包括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
(9)深圳车辆限行规定详情扩展资料
深圳交警将采取的人性化执法措施有
1、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台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
2、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
用车单位可凭有效证件提前向交警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通行证》,凭证通行。通行证办理要求、指南近日可在深圳市交警局网站查询。
3、深圳交警近日将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4、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考虑已充分筛选了车辆的行驶记录情况,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原《通告》规定的“可以申请一次免除罚款”的内容不再执行。
10、外地车辆进入深圳限行的具体时间是几点?
外地车辆进入深圳限行的具体时间是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继续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
第二条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第四条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10)深圳车辆限行规定详情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使用特定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将机动车送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