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维管处有什么职能?
提示;
1;维管处是交通局下属单位,主要是对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管理,监督。负责管理一个城市,市,区下属承修大中型客车、危货运输车辆的维修企业和检测站(车辆预检)。
2;提高和监督车辆维护技术管理!增强车辆维护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故障隐患,提高车辆使用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技术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加强营运车辆预检、和站内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车辆技术管理。二是把“车辆送检员培训”摆在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促进送检员队伍正规化、规范化。
2、车辆管理制度内容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
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拓展资料:
应急管理:
1.是指对突然发生的公共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需要采取措施而制定应急方案的管理人员。
2.该系统用以提高对突发交通事件的报警和反应能力,改善应急反应的资源配置。该系统有两个子系统:
紧急告警与人员安全系统;
应急车辆管理系统。
3.城市应急管理系统是新一代的电子政务系统
从京广桥事件,我们已经可以发现原有的电子政务系统存在很大的缺陷。过去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诉求表现在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和政务公开方面,而忽视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4.现在国家和各个职能部门都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技术平台来支撑,当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预案很难发挥应有的效用----松花江污染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5.建立与预案相适应的管理系统,可以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的处置方案可以按照预案的规定启动,保证预案的实施。同时由于预案也是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因此建立应急管理系统有利于预案的不断完善。
6.现代政府的两大基本职能就是公共安全和服务,而应急管理系统恰恰同时涵盖了这两方面,可以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对公共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在平时又可以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为市民提供服务和便利。
3、交警队,车管所职能是什么
一、运管只管营运车辆 就是产生费用和利益的车辆,如果你的私家车拉人产生利益他可以管 别的情况之下不管!
二、车管所就是你所说的 他们也管一些套牌之类的 归交警的一个分支
三、交警是警察 他可以管理任何道路行驶的车辆!包括驾驶人员的人身自由 就是拘留
四、现在还有一个路政局和海事局 路政局主要管理道路的安全 也管理超重超载
4、车辆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车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有
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工作。
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下级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
负责组织、监督各级单位进行每年度的车辆保险、养路费等车辆相关费用的办理工作。
负责车辆保险、养路费等手续的具体办理工作。
负责组织各级单位处理事故后公司车辆、人员、货物保险理赔事宜。
负责熟悉公司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各级单位车辆维修进行监督检查和报废的批复工作。
负责规范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各级单位的车辆管理、维修记录等进行实地检査,督促各级单位车辆管理员做好车辆相关信息的管理。
负责公司车辆更新、调拨工作。
5、车管所的职责规范是什么?
车辆管理所工作职责
车辆管理所(简称车管所)是全辖区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全辖区各项车管业务的开展,行使各项车辆管理职权,接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对全辖区各大队车管业务的监督指导,及对全辖区驾驶员培训学校监督指导和考试,负责对全辖区机动车辆进行技术安全检测。
6、请问车管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平时的职能有哪些?
车管所岗位职责规范
一、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
1、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2、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
3、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4、掌握发牌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
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3、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5、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二、驾驶证业务
(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
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4、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5、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职责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业务领导岗岗位职责
1、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2、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3、组织考试监督小组对驾驶人考试质量不定期进行抽查,随车监督科目三考试。
4、掌握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复核科目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3、办理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
4、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5、确认查询结果,整理资料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6、向社会公告驾驶证注销信息。
7、与受理岗核对发证数量
8、做好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7、车辆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工作。
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下级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
负责组织、监督各级单位进行每年度的车辆保险、养路费等车辆相关费用的办理工作。
负责车辆保险、养路费等手续的具体办理工作。
负责组织各级单位处理事故后公司车辆、人员、货物保险理赔事宜。
负责熟悉公司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各级单位车辆维修进行监督检查和报废的批复工作。
负责规范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各级单位的车辆管理、维修记录等进行实地检査,督促各级单位车辆管理员做好车辆相关信息的管理。
负责公司车辆更新、调拨工作。
8、市级车管所工作职责以及法律依据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9、牛牛选号对以上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
1、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2、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
3、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4、掌握发牌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
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3、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5、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驾驶证业务
(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
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4、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5、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职责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复核科目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3、办理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
4、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5、确认查询结果,整理资料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6、向社会公告驾驶证注销信息。
7、与受理岗核对发证数量
8、做好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其他业务
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考试监督岗
处理考试岗反映的问题;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试;现场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情况,随车抽查科目三考试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3.业务领导岗
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和驾驶证有关手续;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监督各岗位办理进口机动车牌证的情况;掌握发牌发证数量;处理监督岗反映的问题;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嫌疑车辆调查岗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5.计算机管理岗
维护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的计算机查询。
6.咨询岗
解答群众提出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等问题。
9、车管所的职责规范
车管所的职责规范包括:
一、机动车业务岗位职责
(一) 机动车查验岗职责
1、机动车查验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2、进口机动车必须由民警查验,按车辆类型和业务种类落实机动车查验项目,落实重点车型和重点查验项目。
3、审查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以下简称进口凭证)。
4、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或属于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确认机动车辆的唯一性,确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码与合格证的一致性,确认有无凿改等伪造嫌疑。
6、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
7、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录入机动车信息,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8、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车辆类型、厂牌型号、载客人数、车型照片等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是否与《公告》一致。
9、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和登记的理由。
10、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11、及时上报违规车辆产品信息和嫌疑车辆。
(二)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真实,符合规定的,准确、完整录入登记信息。
2、属于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3、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4、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制作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号牌)、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5、收回、销毁旧的机动车牌证。
6、不符合要求的,出据《退办单》,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7、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三)档案管理岗职责
1、复核机动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负责核对、统计各类业务办理数据。
4、负责档案资料的查阅。
5、负责档案补建、更正、销毁,并按要求建立相关台帐。
6、保管好空白行驶证、登记证书、合格标志、防伪塑封膜,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7、因涉嫌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机动车档案的证明或机动车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8、管理计算机自动选号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号码。
9、提请以车辆管理所名义公告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依据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档案室的管理,做好档案库房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二、驾驶证业务岗位职责
(一)受理岗职责
1、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时,要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确认申
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查询、比对登记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并说明理由;已受理申
请的,应当中止业务,不予核发驾驶证并说明理由。
2、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核查,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被撤销驾驶许可未满3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记分等情况。
3、办理增驾准驾车型申领业务的,还应确认申请人驾龄和累积记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得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情形。
4、办理各科目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办理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预约时,还应当审核申请考试的时限和考试的次数。
5、
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当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
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时,要查询、比对吸毒人员登记信息,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车辆管理所要按规定注销驾驶证,并收存登记吸毒人员信息与驾驶人信息比对记录。
7、办理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8、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
9、办理驾驶人的审验业务时,应当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和机动车驾驶证。
10、
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收存相关资料,制作并核发机动车
驾驶证。办理增加准驾车型、换证、补证和注销、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的,应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注销驾驶资格业务的,应出具注销凭证。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
的,应出具审验证明。
11、办理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许可时,要查询、比对吸毒人员登记信息,对发现有吸毒记录的,不予受理申请;已受理申请的,应当中止业务,不予准许校车驾驶资格。
12、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还应审核申请人所持的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确认初次领取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时申请人已年满18周岁。申请人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13、办理满分考试业务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符合规定的,办理相关科目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14、办理持境外驾驶证申领驾驶证业务时,应当同时审核申请人所持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
15、按规定销毁收回的驾驶证。
(二)考试岗职责
1、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准考证明》。
2、按规定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3、核对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4、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5、制作或者填写考试成绩表,当场公布考试成绩,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对考试不合格的,要讲评原因。
6、各科目考试结束后,应当检查整理考试音视频监控资料,并按规定保存。
7、将考试成绩自动上传或者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考试成绩表移交受理岗。
(三)档案管理岗职责
负责复核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档案资料,对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信息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按时办结业务。
1、核对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档案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
2、复核、整理资料,收存相关表格、凭证。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负责核对、统计各类业务办理数据。
4、每个工作日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和打印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转出、异地违法满分考试信息。
5、负责机动车驾驶人档案资料的查阅。
6、负责机动车驾驶人档案补建、更正、销毁,并按要求建立各种台帐。
7、保管好空白驾驶证、防伪塑封膜,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8、提请以车辆管理所名义公告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情况。
9、依据档案室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档案室的管理,做好档案库房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三、计算机管理岗职责
(一)维护计算机设备及网络。
(二)对综合平台中车驾业务及外挂系统部分业务的用户进行授权。
(三)维护机动车和驾驶证统一版系统内的各类参数。
(四)处理各种系统故障。
(五)联系支队、总队科技部门,处理系统产生的疑难数据。
(六)承办信息化工作。
四、监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州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查验数据、检验数据以及查验、检验过程视频数据进行远程审核。
(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车管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定期做好“电话回访”工作,并根据回访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规范车管民警业务水平。
(三)严格按照国标及其他法规、制度的要求,审核各项业务的查验、检验及音视频数据,落实各项远程监管措施,实现监管工作“零差错”,严把机动车查验关。
(四)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规业务,向相关责任人出具督办单,督促其限期内整改。
(五)加强对查验机构、安检机构的业务指导。除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外,日常工作中应通过电话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其按照远程查验监管流程,规范办理各项查验、检验业务。
(六)按照工作机制,在每日业务监管巡查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应用平台、业务监管系统对全州机动车和驾驶业务办理情况实施监控、分析,将每周、每月的数据监管情况进行分析。
(七)每日、每月按时下载车驾管业务相关公告、告知数据,通过网上车管所平台、短信平台进行公告、告知,并负责打印出纸质公告,在支队车管所大厅公示栏进行粘贴公告。
(八)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业务及网络异常情况按照监管业务处置预案快速及时进行处置。
(九)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针对查验及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使其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监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