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车辆定损
1.“提交当地物价部分进行定损,定损价格与在4S店修理费用出入较大”,只能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要求责成4S店修理,不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费,就是乱收费,是违犯的,硬抗的话,4S店也快关门了。费用自然是全责方出。
2.交通事故停车费可以由对方车出。
3.物价部门已定损,这是法定的权威部门,其他如“财产公司”的定损还有法律效力?
4.物价部门已定损,你方一定要推翻,胜诉的概率?........,你认为呢?
2、出了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的车怎么定损,怎么理赔
车险理赔流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定损注意事项:
1、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
首先必须告诉大家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进行修复使用,且修复后不影响该部件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
所以,在对车辆损失部件进行定损时,我们首先就要与保险公司和维修单位确定损失部件中,哪些是予以修复的,哪些是予以更换的,避免后期维修中因损失部件维修还是更换而产生争议。
2、确定车辆维修费用金额。
在车辆维修中,维修费用的高低也是比较常见的争议之一。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维修费用一般是按照维修单位的资质等级来核定的。对于更换的损失部件则是按照配件市场区域价格进行报价。
但是,部分维修单位可能因为配件进货渠道等原因造成配件价格高出保险公司报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维修工时费用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修理厂接待人员三方都在的时候,共同协商好修理总费用。
3、定损和维修尽可能在同一地点。
除了做到以上两点以外,还必须要注意的是定损地点与维修地点要尽可能在同一家维修单位。因为如果您的车是在4S店定损,也确认好了维修项目以及维修金额。事后您又到社会修理厂去维修,且按照4S店定损金额支付维修费用,那么您就有可能要承担损失了。因为,保险公司对于4S店与社会维修厂的定损价格标准是不一样的,保险公司是按照实际修理厂标准确认维修金额标准。
3、对方把我车撞了对方全责应该怎么赔付?
1、一般有交警事故认定书,双方签字,对方全责,你去4S店定损,对方保险公司出钱,只可以把你的车修好。
2、关于你的车费,精神损失及车的贬值问题,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不过赔的可能性不大,你只有诉讼这一条路了。
对方全责车险理赔的流程:
1、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是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移至一边等待处理。
3、定损。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详细定损的。
4、递交索赔资料。以上三个步骤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赔的资料。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
5、获取理赔。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会给予理赔。
(3)对方车辆定损扩展资料:
赔偿技巧: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车辆定损: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修理车辆过程中发现修理项目和费用超出保险公司的定损范围的,应当与机动车所有人、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追加定损,或者选择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假若径行对车辆进行修复的,将须承担不必要的修理费用。
4、车子被撞了,对方全责该怎么定损
先自己垫付,然后让他一手交钱,一手交发票
直接叫他到商把钱结了拿发票
切记一点,一手发票一手付钱。千万别先给发票然后所谓等对方保险到款再给你钱
对方不给你就傻眼了。。
另外,楼主什么车?如果是普通车的车子我估计折旧费是要不来的。
你要是新的法拉利兰博基尼之类的,起诉走法律流程的话可能法院会予以支持。
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后,自己垫钱去4S店修,拿了修车发票喊对方出来,发票给他他给你钱,完事
碰到无赖,上法院
你可以吓他,你就和他说,你要么来垫钱,要么lz这个钱自己掏,不要了,你也别想要发票,除非他车子以后不想开了,因为车辆和驾照在年检的时候会看有无保险未处理完成的,如果有的话,是无法通过年检的,这是交警大队的哥们儿说的,你就放心吧!
1:谁付钱谁拿发票
2:责任认定书不签字,案子不结,影响对方年检。
3:一年内新车可以要求折旧费。
3不是我吹的,同事宝来,在国展给撞了,对方全责,撞了2辆车,和一辆电动,电动人伤。
我同事车修了5K,喊对方来4S付钱结账,对方说现在没钱,喊同事垫付,同事不肯。于是僵持,最后我同事付了5K提车,
对方说到交警大队签字结案,付钱,我同事不去了,打来个电话就骂一次,我同事说,他是一年内新车,修车5K,折旧5K,
打1W到他卡上,他去签字。此事拖了5个月,最新进展,上周,同事卡上得到1W,到交警大队签字结束。
我也搞不清楚,是不是有电动车人伤,所以交警不给肇事车提出停车场,还是怎么的,他居然真赚了5K
这种吊事我这么遇不到。
5、什么是车辆定损
车辆定损值得的是根据汽车构造原理,通过科学、系统的专业化检查、测试与勘测手段,对汽车碰撞与事故现场进行综合分析,运用车辆估损资料与维修数据,对车辆碰撞修复进行科学系统的估损和定价。
投保人的车子一旦出了事故,有专门的定损部门对出事车辆进行评估,但投保人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若投保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而导致二次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接受此种事故理赔申请。
四大办法让理赔利益最大化
1、车主在购买车险后需要研究透保险合同,熟知关键理赔细节,避免在意外真正来临之时却对理赔细则不知情造成损失。
2、事故发生后,不要过于着急与对方理论或交涉,应该将事故现场情况拍照留存,并保管好所有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3、事故发生后,不要着急修车,定损结束后开到4S店修理。有的车主事故一发生就赶紧去维修,这样是非常不好的习惯,会直接影响之后的定损情况。
4、若是非常小的事故,可以私了或自己修理,避免来年保费大涨。
6、对方全责时的车辆定损
交警认定书上认定甲方全责,签字后.你可以带对方保险人进行估价(估价局).如果没伤人可三日后对方到交警大队拿复印的责任认定书并盖章,给他投保的保险公司,报百分之八十.你没有责任不用管了,只管修好车.让他报:拖车费,停车费,修车费.
7、我是全责方,对方的车是否应该由我的保险公司定损?
是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如果确认是全责方后,就由全责方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来承担对方被损车辆的维修费用及其他损失。
但是保险公司只是根据客户当时购买的保险承担有限的责任,而且在实际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和对方被损车辆的维修4S店联系,谈好实际维修需要的价格,如果被损方能接受那该可以用全责方保险公司的定价来维修,如果对方不满意那就需要沟通,协商不成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7)对方车辆定损扩展资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8、双车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来定损后定损单是给我还是给对方啊?
定损单是给你的。后续当车修好以后,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全责方把钱给你,你把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交警单,维修发票,定损单,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全责方。后续理赔就是全责方和他保险公司的事了。
另一种是和全责方签索赔权益转让书,把索赔权益转让给你,那由你把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交警单,维修发票,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也可以委托维修厂进行直赔,就是保险公司直接把维修费赔给维修厂,你直接提车走人就行。
(8)对方车辆定损扩展资料:
当全责方不配合理赔时,这时候需要无责方去走代位追偿,就是找自己的保险公司,提供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交警单,维修发票,定损单,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付你的损失。
当你提出索赔后,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就是说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超过三十天还没有给予回应的,属于违规,可以向当地银保监会进行投诉。
9、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定损和出保流程是什么?
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第一步,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必须立即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路上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应该立即退避至安全地带后再进行协商。
第二步,在确认安全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现在的手机拍照功能很强大,尽量多拍几张。肇事现场车辆碰撞所处的地点进行远景和近景的拍摄,远景最好能体现出是哪一方的错误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近景拍摄可以绕着现场进行多角度的拍摄,并对碰撞位置进行着重拍摄,以体现出碰撞强度及双方的损伤程度。
第三步,事故双方查验对方证件,包括行驶证和驾驶证,交强险险期限等,并留意对方是否酒驾。如果对方属于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应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如果证件都没有问题,双方对责任也没有异议,全责方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电话报险,说明情况(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损伤情况,非出险方的另一方车辆型号、车牌号等信息,并要求提供此次的出险受理报案号码。)如无其他问题,则将车辆立即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无责方不需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但需要留下报案号码。
10、对方定损必须我方保险公司来办吗
在双方事故中,有一方付全责时,无责方的维修费用就要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样定损的标准也是按全责方保险公司的,所以无责方的定损就应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来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10)对方车辆定损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三条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
第十五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六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