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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重点车辆是哪些

发布时间:2020-09-14 00:51:01

1、桂林百日行动 :高速公路5类重点车辆,10类重点违法,严查!

为全力稳定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4月13日起,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环境。

行动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7月21日

重点整治对象

“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即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货运车辆、农村面包车)等5类重点车辆。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10类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突出违法行为。

工作措施

1、强化精准查控

将进一步加大公路防控体系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应用,对系统预警的重点违法行为及时拦截处置。

同时依托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各大队分控中心,充分发动辖区路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加强视频联合巡查密度,及时消除隐患。

2、强化重点违法查处

继续加大高速公路10类重点违法行为、夜间4类重点违法行为以及“百日行动”10类突出违法行为的现场整治力度。

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开展执法工作,切实加大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3、强化多部门联合管控

将加强路面巡查,在易拥堵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恶劣天气多发路段专门安排警力加强巡查值守。

积极通过辖区路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或服务区管理机构、过路客车货车驾驶员获取信息,重点摸排违法停车上下客、路边私设停车加水等点位。

与高速公路辖区沿线主要公路客运企业建立协作机制;与消防救援、医疗卫生等应急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强化安全隐患源头管控

将约谈辖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务必严格落实入口称重政策要求;同时把好高速公路入口关,免费通行期间加派力量在收费站值守,坚决杜绝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定期巡查高速公路路侧隔离护网完好情况,确保行人、牲畜无法通过破损护网进入路面,形成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行驶高速公路时切勿超速、超员、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汽车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车身结构,汽车可分为箱型汽车、甲壳虫型汽车、船型汽车、鱼型汽车、楔形汽车五类。

1、箱型汽车

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1915年生产出一种不同于马车型的汽车,其外形特点很像一只大箱子,并装有门和窗,人们称这类车为“箱型汽车”。因这类车的造型酷似于欧洲贵妇人们用于结伴出游和其他一些场合的人抬“轿子”式轻便座椅,所以它在商品目录中被命名为“轿车”。

2、甲壳虫型汽车

1934年,流体力学研究中心的雷依教授,采用模型汽车在风洞中试验的方法测量了各种车身的空气阻力,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试验。

1934年,美国的克莱斯勒公司首先采用了流线型的车身外形设计。1937年,德国设计天才费尔南德·保时捷开始设计类似甲壳虫外形的汽车。甲壳虫不但能在地上爬行,也能在空中飞行,其形体阻力很小。保时捷博士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甲壳虫外形的长处

3、船型汽车

1945年,福特汽车公司重点进行新车型的开发,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在1949年推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新型V8型福特汽车。

这种汽车改变了以往汽车造型的模式,使前翼子板和发动机罩,后翼子板和行李舱罩溶于一体,大灯和散热器罩也形成整体,车身两侧形成一个平滑的面,车室位于车的中部,整个造型很像一只小船,所以人们把这类车称为“船型汽车”。

4、鱼型汽车

为了克服船型汽车的尾部过分向后伸出,在汽车高速行驶时会产生较强的空气涡流作用这一缺陷,人们又开发出像鱼的脊背的鱼型汽车。

1952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别克牌轿车开创了鱼型汽车的时代。鱼型汽车的背部和地面所成的角度比较小,尾部较长,围绕车身的气流也就较为平顺些,所以涡流阻力也相对较小。

5、楔形汽车

这种车型就是将车身整体向前下方倾斜,车身后部像刀切一样平直,这种造型能有效地克服升力。第一次按楔形设计的汽车是1963年的司蒂倍克·阿本提,这辆汽车在汽车外形设计专家中得到了极高的评价。

1968年,通用公司的奥兹莫比尔·托罗纳多改进和发展了楔形汽车,1968年又为凯迪拉克高级轿车埃尔多所采用。楔形造型主要在赛车上得到广泛应用。

因为赛车首先考虑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等问题对汽车的影响,车身可以完全按楔形制造,而把乘坐的舒适性作为次要问题考虑。如20世纪80年代的意大利法拉利跑车,就是典型的楔形造型。

3、五类交通违法是什么

五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重(中)型货车、营运客车、版校车、危化权品运输车、7座以上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车型;重点查处五类违法行为。
五类交通违法
车辆违法类:机动车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非法拼组装机动车、非法改装;
无证、酒(毒)驾类: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毒驾;
“三超一疲劳”类:客运超员、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影响通行安全类: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停车、违法掉头、违反装载规定、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粘贴反光膜透光率不足50%;
涉牌涉证类:假牌假证、套牌车、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

4、五类车指的是哪五类?

五类车指的是电动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 正规手续摩托车不属于五类车。“五类车”基本上无牌无证、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损害赔偿难以得到保障,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五类车”驾驶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漠视交通安全,超速、超载、逆行、乱穿插变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警方将对“五类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4)五类重点车辆是哪些扩展资料

五类车的危害

1、“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轮车(黄包车)乱停候客,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冲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超载等问题突出,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2、改装拼装,危及安全。部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瓶车、三轮车均是经过改装拼装后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搭载此类车辆危险性极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秩序。在区内各客运站、专业批发市场、地铁口、城中村等区域,“五类车”从事非法营运问题突出。

4、无牌无证,群众发生事故后损害赔偿没有保障。部分车辆在马路违法行驶,尤其是夜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许多驾驶人往往弃车逃离现场,加大了警方取证、处理事故的难度。

5、什么叫做一类车到五类车

1、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为一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

2、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为二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2;

3、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为三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3;

4、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四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4;

5、15吨以上货车为五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5。

(5)五类重点车辆是哪些扩展资料

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和《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 802-2014)等国家标准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

专项作业车的分类标准制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包括两大类: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即载货专项作业车,核定载质量大于等于1吨的专项作业车)和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即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不具有载货结构,或者虽具有载货结构但核定载质量小于1吨的专项作业车)。

因此,专项作业车的车型划分无法采用以客货运输功能为主的客车和货车的核定载人数和核定吨位这样的参数进行分类;

二是专项作业车辆的轴数基本上能够较好地反映车辆对道路破坏和对道路通行资源的占用。因此,总体上可采用车辆的总轴数作为专项作业车分类的主要参数;

三是为使分类标准更加简单及费率制定的简便性,考虑专项作业车与货车的对应性,采用了与货车类似的方式进行具体分类。

另外,考虑专项作业车一般都在六轴以下,六轴以上车辆主要是油田专用车辆和汽车起重机,这些类别车辆行驶收费公路的数量较少。因此,专项作业车没有对六轴以上车辆进行专门的分类,统一按六轴车辆分类。

6、什么是“一类车,二类车,三类车,四类车,五类车”?

以下为高速公路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表:

以下为五类车具体分法: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为一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

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为二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2;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为三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3;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四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4;

15吨以上货车为五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5。

注:1.沪杭甬高速公路一、二类客车车公里费率仍为0.45元/车公里。
2.高速公路代收费、桥(隧)叠加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03)已以交科教发[2003]143号文件颁布,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为做好本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JT/T489-2003标准的规定,对本辖区内的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进行调整和统一,并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调整后的车型分类标准重新核定本辖区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并报部备案。

为确保北京至沈阳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试点工作的按期完成,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省(市)的交通主管部门请务必于6月1日前完成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区域内各路段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调整工作。

根据部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促进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601号),建议各地在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时,将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车型分类按照货车第4类考虑,以促进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

各地由于车型分类调整而需要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时,其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调整前的收费标准。严禁借机全面提高收费标准。

7、一类车,二类车指的是哪些型号的车?

8座客车原为一类车,调整后为二类;20—30座客车原为二类,调整后为三类;40—50座原为三类,调整后为四类。

一类车、二类车、三类车、四类车是过去卡车生产厂家对产品的分类方法,便于生产组织管理,现在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一类车:完整的带有车厢的卡车整车;
二类车:有驾驶室但没有车厢的底盘,用于改装自卸车、消防车、汽车吊车等专用车辆;
三类车:没有驾驶室但可以自行的底盘,用于改装长途大客车;
四类车:发动机、车桥、变速箱及主要部品成套散发出厂,供改装城市公交车。

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汽车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产品,只能由几个正规的厂家生产,而且发动机、车桥、变速箱等主要大部品都是汽车厂内自己生产。为了避免重复统计,只有这四种类型的才统计为汽车产量,改装厂和客车厂都不算汽车产量。

现在汽车采购供应链已经全市场化了,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已经消亡了。

国家标准有新的汽车类型分类方法,可到国标去查。

8、五类车有哪几种?

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车:两轴4轮,车头高度低于1.3米!主要是小车和商务车

二类车:两轴4轮,车头高度高于1.3米!主要是农夫车和面包车

三类车:两轴6轮,车头高度高于1.3米!主要是中型货车!

四类车:三轴6至10轮,车头高度高于1.3米!主要是大型货车!

五类车:三轴以上,10轮以上,车头高度高于1.3米!主要是重型货车和拖挂车!

9、什么是“七类重点车辆,七类违法行为”

包括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
1超员
客车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首先,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其次,车内人员拥挤,不仅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最后,车辆自身的机械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
2超速
数据显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时速为80公里时,制动距离约为70米,而时速为14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73米。当前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时,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极易发生追尾事故。车速如果过快,转弯时离心力会增加,车速增为两倍,离心力增为四倍。遇有情况急打方向盘,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
此外,车速越快,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碰撞能量越大,车速增为两倍,碰撞能量增为四倍。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的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如果与行人发生碰撞,当时速为2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时速为40公里,行人死亡率为40%;时速为50公里,行人死亡率约为60%;而时速达到10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则为100%,超速行驶发生碰撞,极易导致车毁人亡。
3超载
载重限值是汽车设计制造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一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同时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
其次,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同时,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制动距离延长。大货车超载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形态为爆胎翻车、制动失效撞车等。
4疲劳驾驶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
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5酒驾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此外,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辨别、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视像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6毒驾
研究表明,吸毒后,驾驶人意志力、判断力、反应力严重衰退,方向感、距离感、时空感错乱,识别道路交通情况能力、肌体协调能力急剧下降,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从主体特征来看,毒驾当事人隐蔽性强,大多数不具备明显外部特征,难以发现,往往要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检验才会发现为毒驾。
7涉牌涉证
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书、登记证明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悬挂机动车号牌(包括使用非法生产的可变号牌架等装置)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
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给社会和谐带来不稳定因素,社会危害性极大。
首先,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因报废、遮挡、污损或无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对其他按规定参与交通的人员造成严重的负面心里暗示,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其次,给行人、车辆造成隐患。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加剧了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超速,甚至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对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
再次,造成取证的难度加大,而且有些套牌车辆违法,有可能使其真正的车主蒙冤交罚款。
最后,给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带来非常大的麻烦。无牌车辆由于没有备案登记,侦破、查询工作难度较大,给破案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10、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八种重点车辆是指

大、中型客车,大、中型货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校车


与五类重点车辆是哪些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