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购买公车哪些购车费用能入固定资产?
购置税,车款,交强险,保险,汽车装饰都应计入到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应予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1)公务车辆购置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2、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如是以旧换新,相关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行资科提交申请,将旧车按照资产管理程序进行处置;然后,填报《荆门市行政事业单位新购、更新公务用小汽车定编申报监管审批表》,并经市小汽车监督领导小组审核后,到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公务车辆采购后,需将审批表原件、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及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报市财政局行资科审核,办理车辆上牌手续;车辆上牌后,需将行车证报市财政局行资科办理定编证。如是新购车辆,相关单位必须有空编,如需新增编制的,需向市财政局行资科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荆门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公务车辆编制申报表》,经市小汽车监督领导小组审批定编后,再按照相关办法申请购车。
3、违规配备购买使用公务用车是怎样规定的
(一)使用公车办私事,这是最常见的公车违规使用方式,主要包括用公车接送亲属上下班、上下学,用公车外出探亲、游玩,用公车到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公车私户、私车公养,表现为公款购买领导干部私车的车险,公款对私车进行维修保养,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
(三)挪用资金购置公车。
(四)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包括公车超标,或“借”车或挂靠到企业、下属单位名下。当前被查处较多的是“借”车或挂靠到企业、下属单位名下。公车购置和使用有严格的规定,所以一些地方以“借”为名掩人耳目,长期使用企业车辆,同时将车辆费用转嫁给企业。一些单位的车户口安在了企业或其下属单位,表面上不算公车,而实际上仍是公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在经济分类中没有
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发生的费用。
5、如何交纳公务车辆购置附加税(所需条件、材料)
1、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1)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 (2)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税率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3、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另外,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6、党政机关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购车价格18万元以内含不含车购税
他们买车价都是不含税的哈。
7、执法车是计入公务用车购置还是计入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应该是属于公务用车,除了国务院规定的十几个执法部门保留执法车其它的均已经列入公车改革。所以不在规定内的执法部门执法车不再保留,由此可见执法车是公务车。
8、购买公务用车的会计分录
公务用车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提取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