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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签收条

发布时间:2020-09-14 18:53:33

1、我的车被贴条了,一直没去处理会有什么后果么?

车辆被贴条因为没有驾驶人签收,所以属于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没有固定处理期限,后果如下:

1、不处理车辆无法参加检验;

2、如果是在禁止停车路段,可以记3分,不交罚款的记分会一直累积,不会因为记分周期结束而清零。

违章停车一般都是罚200元。根据规定,15日内必须交纳罚款,超过15日,则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从3月20日至今,按170天计算,则需要交1220元了,如果只罚款100元,也应该交710元了。不接受处罚的后果是:

1、年审、换证的时候不会给你办理,必须交清罚款后才能年审或换证。

2、根据规定,3个月不接受处罚,将吊销驾驶证、或注销行驶证(当然只要交了罚款一般都不会吊销或注销)。

3、如果这样拖着不交,时间长了,交管部门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车辆签收条扩展资料: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2、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怎样证明已经将车交付被告

签收,或者如果对方说没有交付则她需要举证。
你好! 法院审理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照以下法律法规裁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部分的条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优信车辆配送完毕,等待签收,一般这个要多久才能提到车的

优信二手车上大部分都是车商的车,一般需要线下实体店看车,看完后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后即可把车开走。

4、车辆违章可以拖多久再处理

检车前处理就可以  或者在自己驾照一年周期内处理就行,没特别时间限定,不过最好一年内处理了,不然不能检车。
1.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掉,逾期未处理。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因而滞纳金是按照罚款数额确定的,每天加3%,但是最终不会超过罚款数额,即最多只罚一倍的滞纳金。

(4)车辆签收条扩展资料:

车辆违章处理时限根据记录方式不同有差异。

1、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现场处罚是指交警现场执法,现场开具罚单让驾驶人签收,该记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逾期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日百分之三收取,上限不超过罚款本金,并且如果是记12分的违法行为15个工作日不处理的,可以吊销驾照。

2、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已打印处理单是指驾驶人到交警队窗口处理,打印签收了处理单,该违法行为也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否则处理措施同上。

3、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是指被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车辆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停车。该行为因为无驾驶人签收,因此无固定处理期限,车辆年检前处理好即可,不会产生后果。

5、在物流运输公司上班,公司把我一个人安排驻扎在外地协助车辆交接货物,和客户交接签收单据属于什么职务?

物流公司驻外经理

6、什么是配送车辆

配送车辆 还没有具体的定义。

先说说什么是配送
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配送是物流中一种特殊的、综合的活动形式,是商流与物流紧密结合,包含了商流活动和物流活动,也包含了物流中若干功能要素的一种形式。 从物流来讲,配送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物流功能要素,是物流的一个缩影或在某小范围中物流全部活动的体现。一般的配送集装卸、包装、保管、运输于一身,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完成将货物送达的目的。特殊的配送则还要以加工活动为支撑,所以包括的方面更广。但是,配送的主体活动与一般物流却有不同,一般物流是运输及保管,而配送则是运输及分拣配货,分拣配货是配送的独特要求,也是配送中有特点的活动,以送货为目的的运输则是最后实现配送的主要手段,从这一主要手段出发,常常将配送简化地看成运输中之一种。 从商流来讲,配送和物流不同之处在于,物流是商物分离的产物而配送则是商物合一的产物,配送本身就是一种商业形式。虽然配送具体实施时,也有以商物分离形式实现的,但从配送的发展趋势看,商流与物流越来越紧密的结合,是配送成功的重要保障。可以从两个方面认识配送的概念:
第一种
从经济学资源配置的角度,对配送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位置和配送的本质行为予以表述: 配送是以现代送货形式实现资源的最终配置的经济活动。这个概念的内涵,概括了四点: 1.配送是资源配置的一部分,根据经济学家的理论认识,因而是经济体制的一种形式。 2.配送的资源配置作用,是“最终配置”,因而是接近顾客的配置。接近顾客是经营战略至关重要的内容。美国兰德公司对《幸福》杂志所列的500家大公司一项调查表明“经营战略和接近顾客至关重要”,证明了这种配置方式的重要性。 3.配送的主要经济活动是送货,这里面强调现代送货,表述了和我国旧式送货的区别,其区别以“现代”两字概括,即现代生产力、劳动手段支撑的,依靠科技进步的,实现“配”和“送”有机结合的一种方式。 4.配送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位置,是处于接近用户的那一段流通领域,因而有其局限性,配送是一种重要的方式,有其战略价值,但是它并不能解决流通领域的所有问题。
第二种
从配送的实施形态角度,表述如下: 按用户定货要求,在配送中心或其它物流结点进行货物配备,并以最合理方式送交用户。 这个概念的内容概括了五点: 1.整个概念描述了接近用户资源配置的全过程。 2.配送实质是送货。配送是一种送货,但和一般送货有区别: 一般送货可以是一种偶然的行为,而配送却是一种固定的形态,甚至是一种有确定组织、确定渠道,有一套装备和管理力量、技术力量,有一套制度的体制形式。所以,配送是高水平送货形式。 3.配送是一种“中转”形式。配送是从物流结点至用户的一种特殊送货形式。从送货功能看,其特殊性表现为:从事送货的是专职流通企业,而不是生产企业;配送是“中转”型送货,而一般送货尤其从工厂至用户的送货往往是直达型;一般送货是生产什么,有什么送什么,配送则是企业需要什么送什么。所以,要做到需要什么送什么,就必需在一定中转环节筹集这种需要,从而使配送必然以中转形式出现。当然,广义上,许多人也将非中转型送货纳入配送范围,将配送外延从中转扩大到非中转,仅以“送’’为标志来划分配送外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4.配送是“配”和“送”有机结合的形式。配送与一般送货的重要区别在于,配送利用有效的分拣、配货等理货工作,使送货达到一定的规模,以利用规模优势取得较低的送货成本。如果不进行分拣、配货,有一件运一件,需要一点送一点,这就会大大增加动力的消耗,使送货并不优于取货。所以,追求整个配送的优势,分拣、配货等项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5.配送以用户要求为出发点。在定义中强调“按用户的定货要求”明确了用户的主导地位。配送是从用户利益出发、按用户要求进行的一种活动,因此,在观念上必须明确“用户第一”、“质量第一”,配送企业的地位是服务地位而不是主导地位,因此不能从本企业利益出发而应从用户利益出发,在满足用户利益基础上取得本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不能利用配送损伤或控制用户,不能利用配送做为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割据市场的手段。 6.概念中“以最合理方式”的提法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过分强调“按用户要求”是不妥的,用户要求受用户本身的局限,有时实际会损失自我或双方的利益。对于配送者讲,必须以“要求”为据,但是不能盲目,应该追求合理性,进而指导用户,实现共同受益的商业原则。这个问题近些年国外的研究著作也常提到。
[编辑本段]国内学者曾经提出的定义
(1)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说明配送,认为“配送是以现代送货形式实现资源配置的经济活动”。 ①配送是资源配置的一部分; ②是“最终配置”,因而是接近客户的配置; ③配送的主要经济活动是送货,强调“现代”两字; ④配送是接近客户的那一段流通领域,有其局限性。 (2)从实物运动形态的角度出发,认为配送是“按用户定货要求,在配送中心或物流结点进行货物配备,并似最合理的方式送交用户的经济活动。”就后一种定义(或释义)而论,上述学者提出了5个要点:①配送是接近用户的资源配置的全过程。②配送的本质是送货,不是偶然行为,是一种固定形态,甚至是有确定组织、确定渠道,有一套装备和管理力量、技术力量,有一套制度的体制形式,是现代高水平的送货形式。 ③配送是一种“中转”形式的物流运动。④配送是配与送的有机结合形式。⑤配送是以用户要求为出发点的活动。(以要求为依据,指导客户)。
[编辑本段]配送概念的内涵:
1、配送提供的是物流服务,因此满足顾客对物流服务地需求是配送的前提。 1)由于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顾客的需求是灵活多变的,消费特点是多品种、小批量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配送活动绝不是简单的送货活动,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营销策划基础上的企业经营活动。 2)由于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顾客的需求是灵活多变的,消费特点是多品种、小批量的,因此单一的送货功能,无法较好地满足广大顾客对物流服务的需求,因此配送活动是多项物流活动的统一体。(如我国《物流术语》所述。)更有些学者认为:配送就是“小物流”。只是比大物流系统在程度有些降低和范围上有些缩小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配送活动所包含的物流功能,应比我国《物流术语》提出的功能还要多而全面。 2、配送是“配”与“送”的有机结合。 所谓“合理地配”是指在送货活动之前必须依据顾客需求对其进行合理的组织与计划。只有“有组织有计划”地“配”才能实现现代物流管理中所谓的“低成本、快速度”地“送”,进而有效满足顾客的需求。 3、配送是在积极合理区域范围内的送货。 配送不宜在大范围内实施,通常仅局限在一个城市或地区范围内进行。
[编辑本段]配送的要素
1、集货
集货,即将分散的或小批量的物品集中起来,以便进行运输,配送的作业。 集货是配送的重要环节,为了满足特定客户的配送要求,有时需要把从几家甚至数十家供应商处预订的物品集中,并将要求的物品分配到指定容器和场所。 集货是配送的准备工作台或基础工作,配送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集中客户的进行一定规模的集货。
2、分拣
分拣是将物品按品种、出入库先后顺序进行分门别类堆放的作业。 分拣是配送不同于其他物流形式的功能要素,也是配送成败的一项重要支持性工作。它是完善送货、支持送货准备性工作,是不同配送企业在送货时进行竞争和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必然延伸。所以,也可以说分拣是送货向高级形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有了分拣,就会大大提高送货服务水平。
3、配货
配货是使用各种拣选取设备和传输装置,将存放的物品,按客户要求分拣出来,配备齐全,送入指定发货地点。
4、配装
在单个客户配送数量不能达到车辆的有效运载负荷时,就存在如何集中不同客户的配送货物,进行搭配装载以充分利用运能、运力的问题,这就需要配装。跟一般送货不同这处在于,通过配装送货可以大大提高送货水平及降低送货成本,所以配装也是配送系统中有现代特点的功能要素,也是现代配送不同于已往送货的重要区别之一。
5、配送运输
运输中的末端运输、支线运输和一般运输形态的主要区别在于;配送运输是较短距离、较小规模、额度较高的运输形式,一般使用汽车做运输工具。与干线运输的另一个区别是,配送运输的路线选择问题是一般干线运输所没有的,干线运输的干线是唯一的运输线,而配送运输由于配送客户多,一般城市交通路线又较复杂,如何组合成最佳路线,如何使配装和路线有效搭配等,是配送运输的特点,也是难度较大的工作。
6、送达服务
将配好的货运输到客户还不算配送工作的结束,这是因为送达货和客户按货往往还会出现不协调,使配送前功尽弃。因此,要圆满地实现运到之货的移交,并有效地、方便地处理相关手续并完成结算,还应讲究卸货地点、卸货方式等。送达服务也是配送独具的特殊性。
7、配送加工
配送加工是按照配送客户的要求所进行的流通加工。 在配送中,配送加工这一功能要素不具有普遍性,但往往是有重要作用的功能要素。这是因为通过配送加工,可以大大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配送加工是流通加工的一种,但配送加工有它不同于流通加工的特点,即配送加工一般只取决于客户要求,其加工的目的较为单一。
[编辑本段]配送的分类
1、按实施配送的结点不同进行分类
1)配送中心配送 2)仓库配送 3)商店配送
2、按配送商品的种类和数量的多少进行分类
1)单(少)品种大批量配送 2)多品种少批量配送 3)配套成套配送
3、按配送时间和数量的多少进行分类
1)定时配送 2)定量配送 3)定时定量配送 4)定时定路线配送 5)即时配送
4、按经营形式不同进行分类
1)销售配送 2)供应配送 3)销售一供应一体化配送 4)代存代供配送
[编辑本段]配送的作用
1、推行配送有利于物流运动实现合理化。 2、完善了运输和整个物流系统。 3、提高了末端物流的效益。 4、通过集中库存使企业实现低库存或零库存。 5、简化事务,方便用户。 6、提高供应保证程度。 7、配送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支持。 附加说明: 配送主要涉及从供应链的制造商到终端客户的运输和储存活动。运输的功能在于完成产品空间上的物理转移,克服制造商与客户之间的空间距离,从而产生空间效用;而储存的功能就是将产品保存起来,客户产品供应与需求在时间上的差距,创造时间效用。所以配送创造了时间效用和空间效用。
[编辑本段]配送的一般流程。
配送的一般流程比较规范,但并不是所有的配送者按下述流程进行。 不同产品的配送可能有独特之处,如燃料油配送就不存在配货、分放、配装工序,水泥及木材配送又多出了一些流通加工的过程,而流通加工又可能在不同环节出现。
[编辑本段]配送管理制度
1.拣货作业管理
(1)库务依据商品拣货汇总表于储区进行拣货作业; (2)依区域路线,将多张销货单依商品类别将数量加总后进行拣取; (3)依总数拣取后,将货品依门店及配送远近原则分货至待出区准备出货; (4)分货时,店名应标示清楚; (5)以先进先出方式拣货; (6)库务于销货单上签名后,再由司机签名后放行; (7)拣货及销货单由司机携出作为出货凭证,商品拣货汇总表由库务人员存栏,作为出货依据。
2.交货装运规定
(1)配货时要注意商品包装是否完好; (2)出车时1人1车,固定司机驾驶固定车辆,但路线可依组长安排轮流变动; (3)司机人员出车时,要随车填写车辆日报表; (4)装货上车前,应由仓储人员与司机共同会点无误后放行; (5)卸货后单品逐项点交后,由门店签收; (6)若发生错误时,由运输人员全权负责,并于下次送货时补送所需的货品。
3.紧急配送作业
(1)如遇连锁店紧急订货时,如属小量订货,由营业部协调临近门店进行调拨;如无法调拨或需求量大时,由仓储科协调司机进行配送。 (2)紧急配送酌收运费。
4.配送车队规划
(1)货品的配送原则上由公司车辆进行; (2)为考虑经营效率,车队可考虑下列组合: A.公司车公司人: 优点:配送品质易掌握;短期成本低;能树立企业形象;可配合公司政策。 缺点:长期的粗重工作难接受;长期成本高,风险大;车辆损耗大。 说明:有助于公司发展整体物流体系。 B.签约人签约车: 优点:风险转嫁;配送效率高,可接受较高难度的工作;车辆维修较佳。 缺点:配送品质较难控制;易生危机;管理成本较高。 说明:专注公司发展,配送委由专业运输人员执行。 C.公司车签约人: 优点:可部分转嫁风险;配送效率高,可接受较高难度的工作;车辆使用较小心;不影响企业形象。 缺点:配送品质较难控制;易生危机。 说明: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现象。 D.签约车公司人: 优点:机动性高,可适时调整公司的配送能力;减少车辆的维修保养成本。 缺点:临时性的车辆不容易取得。 说明:因季节性或偶发性原因使运量突增。
5.配送路线规划
(1)路线由组长每日出货时安排。 (2)路线要作成路线网,才能掌握每条路线的安排是否恰当,新增的连锁店加入时,也能安排妥当。 (3)原则上每条路线所跑的距离应尽量相近,以提高服务效率。
6.空篮回收
(1)司机于销货单上记载出货及应回收的空篮数,并将每天进出的篮数依据店别登记于空篮使用统计表。 (2)回收前次送出的篮数时,若回收篮数不正确,即于回收时说明原因,若是遗失,须由门店赔偿,空篮禁止借用。
7.库存管理
(1)每一单品引进后,须由仓储人员设立存货卡。目的在于记录该货品的储位、大小、特性、供应厂商、每批采购量等; (2)存量管理标准如下: A.安全存量=3天*每日出货量; B.最高存量=(9天*每日出货量)+安全存量; C.最低存量=请购量=(领先时间*每日出货量)+安全存量; D.请购量=最高存量?安全存量。 (3)货品入库,有效日期以不超过原出厂日期1/2为原则(例外者,由采购人员检定通知); (4)储存区的货品,在进货时,用有颜色的笔在纸箱上标记,而每个月使用颜色不同的色笔,以利检货人员迅速辨认,并做到先进先出; (5)货品进仓即应定位,并于各储位设立看板,将货品的名称或代号标明,以利寻找与归位; (6)每日对存货做盘点,未来货品增加时,可分区盘查; (7)储区内应限定仓储人员出入,以确保管理,并作好整理整顿,保持清洁及设备、货品定位; (8)商品保存检核重点: A.温度、湿度控制; B.通风良好; C.防漏、排水; D.防鼠、防虫害; E.重的货品尽量放置在低处; F.栈板台上货品高度及重量要符合规定; G.以胶带网住货品,以保持安稳性。

7、车辆卫生管理制度

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第三条 本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第四条 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六条 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3.5.3)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

第七条 “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八条 车辆进出厂应将“派车单”第一联交守卫签注时间,并得接受守卫查点车上装载物品,合于第十一条的非公用派车,并需加注里程数。守卫于翌日将所有派车单转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条 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守卫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惩处。

第十条 各单位派车交货、洽公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五)车辆抵达厂商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出货清单”交厂商点收,并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厂时交有关单位处理。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得签收。

第十一条 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第十二条 “行车纪录表”(附表3.5.4)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十三条 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管理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第十四条 经呈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缴交管理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第十五条 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表3.5.4 行车记录表
日期 起讫地点 用途 码表数 行使里程 派车单位 驾驶人

三、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与车辆签收条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