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货车辆能否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3年2号令)第二十九条 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活动,但应当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
2、危险品车辆的种类
罐式专用运输车。运输易燃、易爆、毒害性等液体类危化品一般采用罐式专用货车。常见 罐体形状有椭圆形、方圆形、圆形等。优点:该车辆一般由碳钢内衬或不锈钢板材做成,内部设置多道全塑防波隔板。通过了高压气密性检测,罐体强度高、重心 稳、车辆运载安全平稳,并且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和定位系统。车体牢固严密,钢体外表有清晰、规范、易识别标志。
厢式专用运输车。运输工业炸药、雷管、烟花爆竹等固体类危化品一般采用厢式专用货 车。车身颜色一般为黄色,并有“严禁烟火”和“爆”等字样。车厢顶部封闭,厢体侧门装卸货物。优点:厢体外部用冷扎钢板,中间层为阻燃材料填充,内饰铝板 和防静电胶板,可起到防尘、防雨、防盗、防静电、防雷等作用。箱体内部前面与侧面装有固定拉环,与捆绑带使用捆绑货物以避免移动。
普通货车。普通货车车厢内外表面材质没有阻燃材料层或隔板,密闭性较差,不具备耐高 温、防尘、防雨、防静电、防雷等作用,发生碰撞极易导致危化品大范围泄露、燃烧、爆炸等现象。有些货车甚至是敞篷运输,没有任何遮阳措施,部分化学品经太 阳照射温度升高,很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后果十分危险。普通货车车厢外部没有喷涂所装载危化品名称、施救方法、易识别的警示标志、反光膜等,因此一旦发生交 通事故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此类车辆将是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查处的对象。
通过上述几种常见危险品运输车辆对比,可以发现罐式和厢式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整体安全性较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其危害后果,而普通货车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泄漏、燃烧、爆炸等危险。
3、危货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可以处罚吗
专家解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同时,危险货物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以免污染普通货物。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活动,但应当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如果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普通货物,首先要符合以上规定并获得普货运输许可,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企业具有普货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能处罚运输企业或驾驶员;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该责令其中止运行,消除可能带来的货物污染,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把违法行为记录在诚信经营考核事项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是在获取普通货物运输资格基础上获得的,所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但获得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不能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该车可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危货车辆运输普货如何处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得使用灌装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活动,但应当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如果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普通货物,首先要符合以上规定并获得普货运输许可,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具有普货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能处罚运输企业或驾驶员;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该责令其终止运行,消除可能带来的货物污染,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把违法行为纪录在诚信经营考核事项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根据以上规定,获得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不能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该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危险品运输分几类几个级别
一、8大类。依据GB13690-200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
二、类别:
(1)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2)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3)第3类 有毒气体
该类气体有毒,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对人畜有强烈的毒害、窒息、灼伤、刺激作用。其中有些还具有易燃、氧化、腐蚀等性质。
(4)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1项 易燃固体 本项化学品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第2项自燃物品 本项化学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本项化学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1项 氧化剂: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
第2项 有机过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6)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1项 毒害品:
具体指标 经口:LD50≤500 mg/kg(固体)
LD50≤2000 mg/kg(液体)
经皮:LD50≤1000 mg/kg(24hr接触)
吸入:LC50≤10 mg/L(粉尘、烟雾、蒸气)
第2项感染性物品:本项化学品系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引起病态,甚至死亡的物质。
(7)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Bq/kg的物品。
(8)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超过6.25 mm的固体或液体。该类化学品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第1项 酸性腐蚀品、第2项 碱性腐蚀品、第3项 其它腐蚀品。
(5)危货车辆扩展资料:
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参考资料:危险品运输--网络
6、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有几种?如何使用?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有三角形顶灯和矩形标牌两种。三角形顶灯在运输使用时必须端放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按车辆吨位分成两种:
D-l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吨(t)[含2吨(t)]以下车辆;
D-2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吨(t)以上车辆。
矩形标牌为金属板材,中间印有“危险品”黑体字样。运输使用时应与磁吸式三角形顶灯同时使用,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
7、开危险品车的司机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持有《危险品从业资格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
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7)危货车辆扩展资料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8、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准要求有哪些?
1.罐式专用运输车:运输易燃、易爆、毒害性等液体类危化品一般采用罐式专用货车。常见 罐体形状有椭圆形、方圆形、圆形等。优点:该车辆一般由碳钢内衬或不锈钢板材做成,内部设置多道全塑防波隔板。通过了高压气密性检测,罐体强度高、重心 稳、车辆运载安全平稳,并且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和定位系统。车体牢固严密,钢体外表有清晰、规范、易识别标志。
2.厢式专用运输车:运输工业爆炸品等固体类危化品一般采用厢式专用货 车。车身颜色一般为黄色,并有“严禁烟火”和“爆”等字样。车厢顶部封闭,厢体侧门装卸货物。优点:厢体外部用冷扎钢板,中间层为阻燃材料填充,内饰铝板 和防静电胶板,可起到防尘、防雨、防盗、防静电、防雷等作用。箱体内部前面与侧面装有固定拉环,与捆绑带使用捆绑货物以避免移动。
9、危货运输车辆要办理哪些手续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限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专用车辆符合许可要求、罐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应当为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其中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其《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10、危险品运输车配置和普通车有什么不同?
要求细则是非常多的,简单的就底盘方面危险品运输车:排气管前置,刹车为前碟后鼓式刹车,装配ABS、限速、缓速、防飞溅、大灯高度调节、刹车间隙自动调节臂、反光背心、停车契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