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车辆移交给单位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来说公司之间办理车辆过户所需要的材料有:1、 买卖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公章;2、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和买方必须到场;5、车辆过户时不能有任何违章。6、过户后,还要将车辆的保险和办理过户手续。
2、二手车交易过户后,原车主需要给新车主移交什么材料,求详细的,交接不清,怕麻烦不断!!!
二手车过户时需要的车辆证件包含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办理过户时需要对这两个证件进行变更,将证件上原车信息和原车主信息改为新车和新车主信息。
因此车辆过户以后新车主会得到一本新的行驶证,登记证书会在原来的证件上对车辆及车主信息进行变更并交由新车主。
另外车辆过户时会先开具一张二手车交易发票,发票的其中一联也需要交由新车主。二手车过户完以后去保险公司变更保险需要用到此发票。
1、购车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车主信息。
保险变更不仅需要提供原车主保险单据,还要与原车主一同去投保保险公司营业厅将保单过户,变更为新车主姓名。否则,一旦出险,二手车新车主则无法拿到赔偿金。
2、新老车主完成交易后,原车主退保,新车主重新为车辆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只有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办理停驶、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这3种情况下才可退保。所以说,二手车交易不能退保交强险,新车主可及时办理车辆交强险变更手续。
3、10)车辆移交包括哪几个步骤?
车辆交接清单
委托人
受托人
厂牌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 价值 车辆类型
车辆行驶证 有无备胎
车钥匙(备用钥匙) 有无维修工具
车身是否由划痕 保险卡 (有请说明)
车辆 证件 年检车贴 灯光是否完好 情况
机动车登记证 轮胎是否完好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制动系统是否完好
电路系统是否完好
1、车辆使用人自车辆交接之日起,为车辆第一负责人
2、自车辆交接之日起,车辆行驶安全、保管、维修均由使用人承担
3、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交通违章由车辆使用人个人承担 车辆
4、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车辆遗失、人为损坏其责任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4、机动车发生移交的时间是多久
机动车属于动产。但是对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时间到底如何确定,在实际中争议一直很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以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来确定车辆所有权转移;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在买卖合同签订后,并实际交付车辆后,车辆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而不是以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来确定所有权的转移。在实践中对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个人理解不同,因此在法律适用中造成了很大的不同。
5、车辆交接如何交接?
交接车辆的流程很完善,会对油量以及车辆的刮痕等等进行拍照和检测。
6、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涉案车辆?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案车辆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不得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车辆。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统一保管场所,并指定专人对涉案车辆实行集中保管。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完善涉案车辆登记、移交、调取和处置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严禁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存、借用、挪用、调换、拆卸、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车辆。
第七条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车辆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并认真查验车辆特征,清点车内物品,拍照或录像固定,注明车辆外观、受损、来源、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里程及车内物品等情况。
第八条办案人员依法扣留、扣押、追缴涉案车辆(或从外地扣留、扣押、追缴涉案车辆返回办案单位所在地)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车辆移交保管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保管人员对涉案车辆粘贴封条予以封存。
保管人员对办案人员移交的涉案车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当场查验核对、登记入册,并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缺少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中对必要事项记载不全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补齐。
第九条办案人员因鉴定需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向保管人员调取涉案车辆。但应当严格履行手续,登记调取事由及归还时间,并由办案人员和保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涉案车辆归还时,保管人员应当进行检查,对于有毁损、拆卸、调换车辆零部件等情况的,应当如实记录,并报告办案部门负责人。
办案人员不得以办案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为由调取使用涉案车辆。
第十条涉案车辆的移送、返还、收缴、上缴国库等由办案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对应当依法返还的涉案车辆,办案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返还,不得无故拖延。
依法返还涉案车辆时,应当由办案部门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发还物品清单一式两份,由公安机关经手人、领取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一份交领取人,一份附卷。同时,应当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法律文书和当事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第十一条对在刑事案件中扣押作为证据使用的涉案车辆,除依法返还合法持有人的外,办案单位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随案移送扣押车辆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办案单位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地市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要对涉案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对无人主张权利半年以上的依法进行集中处理,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办案部门对涉案车辆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将采取措施的事实、法律依据、实施时间、涉案车辆基本情况、保管地点及办案民警等情况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办案部门将涉案车辆依法移送、返还、收缴、上缴国库的,应当报本级法制部门审核,在实施后24小时内将涉案车辆处理情况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备案。
(6)车辆移交扩展资料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警务督察部门应当通过开展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对涉案车辆采取的扣留、扣押、追缴及保管措施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制止、纠正。
第十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涉案车辆管理工作纳入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法制部门在审核、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对涉案车辆采取措施违反法律和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七条对涉案车辆违规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及时移交保管的,或者依法应当发还车辆而拒不发还,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单位或个人违规私存、借用、挪用、调换、损毁或以其他方法侵占、擅自处理涉案车辆,或者因未按照规定履行保管职责,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除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应当依照规定追究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赔偿当事人损失的,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执法过错的人民警察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7、新车交接该注意什么
1、可以着重观察保险杠和车身缝隙,车门缝隙和前后保险杠缝隙,打开车门观察内外油漆是否无色差等。可以斜对着日光方向观察,同时多换几个角度进行观察。合格的漆面应当平整无桔皮水波纹瑕疵,保险杠和车身,车门外边缘,左右外后视镜等易受损部位无色差。
2、对于金属漆和珠光漆还可以通过观察漆内铝粉或云母颗粒的均匀程度辅助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当车上的有些污点不敢确认是否是划痕时,最好找一条湿润的布擦拭,切忌用手指去抠。
3、除了漆面,接缝处的均匀平整程度也是检查的重点。最好能找两台同型号的车进行对比,车门和保险杠、引擎盖的缝隙应该基本一致,缝隙过大或者宽度与其它车不太一致的话,就存在有后期修复过的可能。
4、留意一下车窗玻璃的右下角是否有相关标识,只有原厂的玻璃才会有标记,防止玻璃在出厂后期被人为调换。
5、正常的新车轮胎应该胎壁无任何损伤,特别是前轮胎壁。胎面无钉扎痕迹,前后轮胎胎毛健在的最好,至少后轮的胎毛应该能看到,如果前后轮都不见胎毛踪迹但里程表只有几公里的,那就该深刻怀疑下这台车是否真的是新车了。
6、刹车盘也可以顺带看一看,有些刹车盘锈迹比较多,可能是库存时间比较久的车辆。而车辆放置过久对机油、线路、电瓶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光凭刹车盘并不能确定车辆存放时间,还是应以铭牌上的出厂日期推算为主。
7、雨刮条是汽车上损耗最快的部件之一,加上车辆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露天停放,橡胶老化在所难免,提车时别忘了检查下雨刮的老化程度。
(7)车辆移交扩展资料:
汽车的保养:
1、汽车发动机的保养
汽车发动机要在合适的时间进行清洗。因为长时间的使用会在发动机的表面形成一层很厚的积炭,从而对发动机中的橡胶部件进行较大的腐蚀。
2、汽油和水都要防止蒸发
夏天的时候,一般气温比较高。所以汽油和和水都比平时更容易蒸发。因为要经常检验水箱和油箱,当汽油和水比较少时要进行及时的添加。
3、汽车内部要注意卫生
夏天是细菌滋生最快的季节,因此车内要保持干净,特别汽车坐垫、汽车转向盘套、以及汽车脚垫易脏物品。
4、汽车雨刷要更换
雨天开车一定要注意雨刷是否是好的,时间比较久的雨刷上的橡皮叶会老化,为了雨天开车有比较良好的驾驶视线,汽车雨刷最好一到两年更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