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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管

发布时间:2020-08-05 13:32:28

1、公共场所停车场免费停车旁边牌子上写着“只做停放,不做保管”如果车辆丢了,他们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免费停放的情况下如果车辆丢失,不负法律责任,不予赔偿。

2、车辆保管义务什么性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首先应该了解小区所收取的停车位属于什么性质的费用,如果所收取的费用属于占地费,那么物业公司就不具有赔偿义务。
2、如果所收取的费用是车辆保管费,那么你们之间就形成了车辆保管合同,物业公司就有义务和责任看护好你们的车辆,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具有赔偿义务的。
3、收取停车费后物业公司是根据你们之间形成的合同关系履行义务的。不同的合同关系所尽的义务不同。

3、车辆保险单怎么保管需放到车上吗

车辆保险单没有必要放在车上,只要记得保险公司的电话,一旦遇到需要保险公司的时候,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告知车牌号就可以了。

4、请问事故车辆交警扣押,放行时是否需要交保管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被扣留的车辆所产生的保管费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而因违规停车等原因被拖移的车辆则需要由当事人承担停放车辆产生的费用。
依据相关法规,依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实施代履行将其拖移至停车场或指定地点产生的停车保管费用,属当事人应按照规定停放地点停放车辆产生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保管费用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就是说,车辆乱停乱放如果被拖移所产生的停车费用需要由车主自己支付,但是拖车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则不需要车主支付。

5、停车场贴免责条款就不承担保管责任吗?

后来取车时,发现车辆有明显被蹭的痕迹,于是找酒店工作人员理论,他们理直气壮地说,停车场贴有“只收占地费,不负责保管车辆安全”的申明字样,何况只是被蹭,又没有丢失,因此拒绝赔偿。请问停车场贴了免责申明,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即使停车场贴有免责申明,但只要收了费,就必须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停放车辆出现了损害结果,停车场必须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但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的免责内容无效。 另外,依据湖北省最近出台的停车收费新规的要求,机动车停放经营者对于已收费的停放车辆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 由此可见,你入住酒店,与酒店方形成合同关系,你的车辆停放在酒店停车场,实际上你们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保障你车辆的安全。纵然停车场贴有免责申明,但这免责申明因排除己方责任而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你的车在酒店停车场被蹭,因此你可以要求酒店方承担赔偿责任,酒店不能因停车场贴有免责字样而真正免责。

6、谁知道准确答案 帮忙一下 我国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 被保险人必须对所保险车辆妥善保管、使用、保

我国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 被保险人必须对所保险车辆妥善保管、使用、保险形式上属于明示保证

7、法院保全我方车辆,法院有没有权力把车交给对方保管。

被法院保全的车辆,法院是权把车交给对方(即原告或申请执行人)保管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第三十二条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8、停车场收费方提出“只提供停放,不负责保管”的条款是否合理?

这一霸王条款已不具有法律效应,车主可依法追究停车场管理方责任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明确将停车场收费项目名称确定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更凸显了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保管责任。该《管理办法》中新增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防止车辆损毁、丢失;车辆交付停车场停放保管后,停车场经营者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毁损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投了保险的,投保车主可以直接向保管人提起赔偿诉讼,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予赔偿,然后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额少于车主全部损失的,不足部分可另向保管人追索;保险公司取得代为追索权后,可作为原告向保管人索赔。该办法还规定,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和宾馆酒店,虽然没收费,但却以此来吸引消费,如果停车场内出现车辆损毁,保管方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具体由法院来定。
市民进行索赔,一定要保存好以下证据:车辆停放凭证,比如停车卡、月卡、交费收据等;公安机关出具的车辆丢失报警证明;车辆行驶证和车籍档案材料;购车发票和其它车辆价值凭证。

9、车辆合格证由谁保管

应该是上牌登记时,车管所收上去保管,我看了我的袋子,只有合格证复印件,和盖有合格证章的产品检验单。才上来查看这个问题的。

10、违章扣车,需要交停车保管费吗?

如果是交警扣车 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这个费用你不用给。如果交警要收 或者是交警委托的第三方要收这个费用。可以给当地的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交通管理局局长打个举报中国或者写投诉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 按照《合同法》来说交警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 所以无论是交警提供的拖车或者停车场还是第三方提供的,车主都不该承担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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