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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车辆

发布时间:2020-10-05 03:03:52

1、夜间驾驶,如何使用灯光

夜间行车离不开灯光的照明,如果使用灯光不正确,不仅影响观察道路上的情况,而且还会发生交通事故。打开车灯不仅仅是为了照明,更重要的是让其他交通参与者能够观察到车的存在。夜间行车视线不良,合理、文明使用灯光是安全行驶的关键。因此,使用灯光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汽车灯光的开启时间应与路灯相同。如果阴天、雾天或是刮风下雨,则应提前把灯打开,保证良好的视线。
二、起步前应先开灯,看清前方道路再行驶。停车时,应先停车后关灯。
三、时速在30公里以内,可使用近光灯,超过30公里,则应使用远光灯。在有路灯的路面上,开启近光灯即可。
四、驾驶人应当根据实际道路的情况控制车速,使车辆靠道路右侧保持直线行进;眼睛不宜直视对方来车的灯光,可以注视路面的右侧,以避开对方来车的直射灯光的干扰。
五、夜间在照明不好的地方尽量使用远光灯,对面有来车时,要及时把灯光切换成近光,不要使对面的驾驶人目眩。
六、夜间在照明条件好的市区或路段行车,应使用近光灯,以安全的速度行驶,同时借助路灯,尽量把您的视野扩大到前照灯光以外的区域。
七、通过有交警指挥或红绿灯的路口时,应在距路口30至50米处关闭大灯,改用小灯。
八、在路边暂时停放,就开启小灯、尾灯和示宽灯。
九、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应距对面来车150m以外两车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后,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开远光灯是为了观察自己一侧道路上的交通情况;开近光灯的目的是让对方车辆开远光灯观察道路上的交通情况。
十、遇对面车辆不切换为近光时,须冷静对待,降低车速,在观察道路右侧边缘的同时,用眼睛的余光观察来车。
十一、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灯光。
十二、大雨或大雾天行驶,应开启示廓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十三、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十四、遇前方车辆或行人横穿马路时,应降低车速,切换灯光示意左右方向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十五、车内灯尽量不要打开,因为夜间行驶,眼睛会逐渐适应黑暗的环境;若打开车内灯,则会使已经适应黑暗环境的视力突然下降,影响驾驶人的视力。

2、车辆夜间交通事故又难以移动怎样使用灯光

要迅速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夜晚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3、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有哪几点?

1.车速太快。夜晚车辆相对少,驾驶员会猛踩油门,根本不去考虑后果。夜间光线暗淡,驾驶员视线能见距离缩短,路面状况模糊不清,虽然车灯的照明度达到了一定的亮度,但视线总不如白天清晰。车速太快会使驾驶员视力相对下降,判断情况的时间缩短。速度太快延长车辆的制动距离,扩大了非安全区,一旦突然发现前方有紧急情况,驾驶员就会措手不及。

2.违章停车。由于车困人乏,违章停车路边休息,不开停车夜视灯,不放置警示标志,车身占据行车道,甚至有的车辆停放在陡坡处、转弯处、交叉路口等。这既影响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又容易造成一些由于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驾驶车辆追尾碰撞。夜间视线不清晰,来车无法远距离看到前方的车辆,当快速行驶到前方发现时为时已晚,就来不及采取必要的措施。

3.疲劳驾驶。一些长途行驶的车辆车主为了赶时间,让驾驶员长途奔波,顾不得休息,把安全行车抛至脑后。据调查,由于长时间的驾驶操作和奔波,半数长途司机体能消耗很大、不能很好地休息,导致精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另外,夜间人体的生物钟处于半休眠状态,夜间行车危险性会加大,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危险。

4.强行超车。有些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由于争强好胜和显示自己的高超车技,总想千方百计强行超过别人,甚至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也强行超车。据调查,夜间行车灯光干扰,目测与前方来车的距离也会产生一定的误差,当车正在超越时,前方来车临近,想把车辆驶回正常车道时,会因车速过快而无法及时回归,或者正赶上其他车辆占线,结果导致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刮擦或与对向行驶而来的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发生事故的几率会增加。

5.精力分散。夜间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和行人相对减少,一些有着一定驾龄和技术的驾驶员由于过于自信驾技高超,而疏忽了安全行车的准则。这些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往往注意力不集中,或吃东西,或点香烟,或打电话,或与同坐的他人聊天、嬉戏,两手不把握方向盘。由于注意力分散不集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驾驶员就会措手不及。

6.马路飙车。道路在不断加宽,路况越来越好,一些年轻人逞强好胜,夜晚闲暇无事,三五成行到宽敞的马路上兜风,常会飙车和开斗气车。在其他车辆和行人突然出现时,驾驶员根本来不及采取制动停车。

4、夜间车辆通过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时,应使用什么灯?

夜间模式城市道路照明良好可以开近光灯
要是照明良好得高速路上可以开启远光灯
但是不要在农村乡村道路上用远光灯因为会车容易出现问题

5、夜间车辆通过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时,应使用什么灯

夜间在没有照明条件的道路上行车,车速小于三十公里时应使用近光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应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夜间在没有照明条件的道路行车,当车速低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近光灯;当车速高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远光灯。 夜间车辆通过照明条件好的路段,应使用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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