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怎么办?
canlan
对于您咨询的问题,购置税完税证明(小绿本)如果丢失的话,补办需要携带车主的身份证(公户的携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本和购车发票,去购置税征收处直接补办购置税完税证明(小绿本)就可以了。提醒您必须要到原办理地点去办理补证业务。下面将各个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帮您列了一下: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业务科),崇文区大都市街北三楼东座;朝阳国税第十三税务所,朝阳区姚家园路甲1号(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内4层);崇文国税第十税务所,珠市口东大街甲11号;海淀国税第十三税务所,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7层;昌平国税第十二税务所,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内;昌平国税第十二税务所,欧德宝汽车交易市场内;丰台国税第十二税务所,方庄芳群园4区23号楼-7,希望我的回答会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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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补证要多少钱
不需要交钱
向原车辆购置税征收部门(办税厅)提出申请
准备一下资料: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百度可以找到)
2、车主身份证明
3、已在车管所登记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未在车管所登记的,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了能补办吗?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了是能补办的。
补办车购税凭证则需要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1、车主身份证;
2、刊登《车购税凭证遗失声明》的整份报刊;
3、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4、车辆合格证明、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车辆未注册登记的);
5、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已注册登记的)。
上面所需资料中的4和5视情况选择:如果车购税凭证是在车辆注册登记前遗失或损毁的,那么车主补办时就需要带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车辆合格证明;如果是在车辆注册登记后遗失或损毁的,则只需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即可。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九、二十和二十条有如下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了,可以补吗?
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全部已缴税款。(三)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阿角解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可以补办的。首先,纳税人应及时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码及完税证明号码(可到原发证税务机关查询)。其次,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手续,填报《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6、汽车完税证明丢失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发生丢失,纳税人须持《机动车行驶证》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补发,并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明申请表》。补发时,如属个人,应亲自办理,不可代办;如属单位,须在申请表上盖章,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在申请表上签名。
7、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是否可以补办?
中华。会计网校中华。会计网校52号老师回复: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文件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湘国税函[2005]282号)文件规定,完税证明遗失的,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市、州级以上党报或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确认车辆实际情况与车购税档案内容相符后,依据遗失声明为纳税人补办完税证明。
8、汽车完税证明遗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发生毁损、丢失的,应马上与原发证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联系,并提供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车辆合格证明给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协助纳税人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纳税人凭《中国税务报》的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予以补办。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发生毁损、丢失的,应马上与原发证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联系,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协助纳税人在《南通日报》刊登遗失声明。
9、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了能过户吗
可以,过户车辆,不需要你说的那些。
需要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有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年检标识在有效期以内,保险等手续,还需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异地户籍还需有在本地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10、车辆购置税证丢失怎么办?
以福泉市为例,车辆购置税证丢失要提交以下材料前往国税局补办: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1份。
二、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三、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10)车辆完税证明丢失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补办完税证明时,填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以下简称补办表),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补办:
(一)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联次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车辆合格证明补办;
(二)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第二十八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源管理。发现纳税人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