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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14 14:40:52

1、车辆保险费增加是根据出险次数还是维修金额

车辆交强险根据出险次数来决定费率的,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1)车辆出险次数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听证。

2、车险一年有出现次数限定吗?够了次数就不给理赔了吗?

车险在一年中没有出险次数的限定,但赔偿金额超过了理赔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就不负责赔偿了。且出险次数过多,第二年保费会大幅度提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2)车辆出险次数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3、出险次数和次年车辆保险费增加的关系

交强险根据上面出险费率调整如下,只按出险次数: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商业保险根据上年出险次数和上年赔付率,决定费率调整,一般无赔款优惠在20%左右。各家保险公司情况不同。一般在4次出险或者赔付率超过100%,非但不给优惠,还会上浮10%-20%。赔付率指去年赔款占去年保费的比例。有的公司考核3年综合赔付率,会更科学一些。

目前交强险已经联网,各保险可以查到在去年在其他公司投保出险次数,所以哪里买交强险一样。

商业保险暂时没有共享出险数据,如果在一家保险公司出险很多或者赔付率很好,建议到其他保险公司投保,可以享受优惠。

4、汽车出几次事故第二年保险费用上涨

在大部分公司,上一年理赔次数达到3次(有些是2次或4次)的,下一年保费会上浮7%左右;上一年理赔次数超过4次的,下一年保费上浮15%左右;理赔次数达5次及以上,来年可能面临保险公司的“拒保”。

两车或多车发生事故,还会涉及交强险。

与商业险不同,交强险的浮动费率有统一标准:上一年没有出险,第二年保费可优惠10%;第二年继续无事故,第三年保费下浮20%;上一年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达到2次,次年保费上浮10%;根据出险次数,最多可上浮30%。

(4)车辆出险次数扩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

机动车辆保险的真正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方面,汽车的普及使道路事故危险构成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危险;另一方面,许多国家将包括汽车在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列入强制保险的范围。因此,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在全球均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业务。

5、车辆保费跟上一年报案理赔的次数还是金额有关?

车辆的交强险次年保费跟保险赔偿金额无关,而是跟出险次数有关,即出险次数越多,次年保费越高。如只出险一次,则次年保费不上涨。更换保险公司投保,其交强险保费的认定也是根据去年出险次数来认定的,是没用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六条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

第七条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为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第八条 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5)车辆出险次数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6、车辆出险报案理赔后,第二年的保险费用如何计算?按出险次数还是理赔金额?

交强险计算次数是按照赔付次数,意思就是你拿到赔款后计算次数。
但是商业险是报案次数,不论你是否赔付,只要记录在案都计算次数!除非是客户自己注销掉赔案!
楼主的交强险肯定没优惠了,来年应该是浮动上升至950元!
商业险,楼主赔付金额超过保险费的60%,继续在人保续保至少上浮30%!建议更换保险公司,一般换保险公司,如果你们那里保险公司之间的共享平台还未出台,楼主还可享受7.7折--8.55折(大概)的优惠!
如果法院的判决书下来是那么多的话,一般保险公司会依照法院的最终判决执行!但不会像楼主说的那样是6000,而是根据责任二次手术的6000*70%也就是4200!除非6000是真的不合理,否则法院可以强制保险公司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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